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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5 01:48:01| 人氣445|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精選】宗教系吳玲儀評《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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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吳玲儀
系別:宗教系

書名:孽子
作者:白先勇
出版社:允晨文化


 《孽子》,一部由幾個小人物及幾個重要場景所共同組織而成的一部有關男同性戀的小說。
李青,這部小說的主角,一個被家以及學校放逐的高中生,因為他在學校裡與實驗室管理員發生性關係而被開除﹔原本希望他可以保送鳳山陸軍官校的父親也憤而將他逐出家門。李青的父親是個被革去軍籍的軍人,母親則身世不明,兩人的結合是標準的老夫配少妻。李青的母親在生他時因為難產,所以從小李青便開始被嫌惡,在李青八歲的時候母親便和人私奔而逃,留下了弟娃──李青的弟弟,但從小一起長大的弟弟卻在十五歲時因病去世。
被逐出家門的李青逃到了台北新公園,在那他結交到了幾個一樣是男同性戀的朋友,找到了可以接納他的小小王國。在那裡,他們為了維持生計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賣淫,為了錢而和陌生男子上床。
因為害怕被外來者侵入他們的小小王國,所以他們過著只有黑夜沒有白天的生活﹔為了生存他們出賣自己的肉體,可是他們仍然有著自己的夢想,並渴望實現夢想。
《孽子》這部小說的本質是令人感到沉重的,書中人物的身世背景幾乎個個都是淒涼的,白先勇筆下這些人物的遭遇或是說出的話語,往往都可以使人的內心被觸動而感傷。像傅老爺子在回憶獨子的時候,雖然只用了幾十行的文字來帶過,但卻可以使人真切地體驗到做父親的心理頭那種那說不出的苦痛。而書中的人物也因為有家歸不得,所以只能永遠地躲在新公園裡的蓮花池畔,不能和非同路人有所接觸,也因為害怕被發現,所以必須東躲西藏,後來蓮花池畔不能躲了,他們又有了一個新的庇護所──安樂鄉,一間隱藏在茶樓酒榭、櫛比鱗次的熱鬧地區的同性戀酒吧,卻被一名名為「樊仁」的記者給掀了出來,惹來一些心存鄙夷的人來看笑話,使得他們的庇護所又消失不見﹔我想作者之所以將記者取名為「樊仁」主要是取「煩人」的諧音吧?因為他代表了所謂的正常人,也代表了當時代的人對同性戀者的看法,他稱同性戀者為「人妖」且認為那是一種「病」,明明人家都已經很低調的在生存了他卻又好事的把他們挖出來並且無情的撻伐。
「家」原本該是個可以包容一切和付出所有愛的地方,但《孽子》中的李青和《逆女》中的徐姐卻只因為身為同性戀者而不再被包容、不再被愛,「家」也不再是他們的避風港,反而成了他們最不願去面對的地方。
小說的結尾,我想是唯一一個比較讓人感到溫馨的地方,因為它代表著一股生生不息的力量,雖然同性戀是被排斥的,但卻依然一代代的沿襲著。雖然他們最後仍必須正常的工作來過活,但他們卻活得比以前更加快樂。
我想《孽子》這部小說表達出了白先勇對同性戀者的疼惜和憐憫,因為他在開頭便寫道:「寫給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裡,獨自徬徨街頭,無所依歸的孩子們。」
在民風保守的時代,同性戀被視為異類、社會的垃圾、人類的渣滓,是需要被清除、掃蕩的一群﹔但在社會風氣如此開放的現代,雖然乍看之下同性戀已經普遍被接受了,但實際上,同性戀卻仍被大多數的人視為不正常的一群。其實,同性戀的心理和生理狀態都是正常的,唯一不同的是他們喜歡的是同性,但這不代表我們就有權利去排斥他們,甚至是攻擊他們。我想並沒有任何人可以去批評同性戀者的是與非,畢竟他們已經默默在承受著我們和社會所給予他們的道德壓力了。在《逆女》中有一段話是這麼說的:「至少姨太太是他們可以接受的一種人,同性戀就不同了,是見不得人的怪物。」我想這段話或許可以代表著同性戀者心中的無奈。
《孽子》雖是一部描寫男同性戀的小說,但卻不是一部正面鼓勵同性戀的小說,小說中那些人物灰暗的經歷及整部小說所呈現出來的故事型態,我想白先勇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表達出同性戀者心中的那股沉重吧!



-- 2003-03-20 17:43:28 --

台長: 楊宗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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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M
2009 從影像看媽祖 (時間更改版)

一、活動名稱:
2009 從影像看媽祖
二、活動目的:
媽祖是台灣人的母親,其形象相當有親和力,在這土地上有許多媽祖相關傳說與事蹟,藉由鏡頭的運用來宣揚媽祖的慈愛精神,也聘請導演或學者與學員們面對面討論,希望藉由這樣的風潮,結合媽祖的慈悲來端正風氣,更能深入人心。
傳統與創新,讓媽祖信仰深植每一個人的心,讓這分善的種子發揚光大。
三、活動日期及時間:
更改時間為:98年1月17日至98年1月18日,共計二天一夜。
四、活動地點:
嘉義縣新港奉天宮
五、活動組織:
指導單位:內政部 經濟部 教育部 交通部觀光局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行政院農委會 行政院新聞局 嘉義縣政府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新港奉天宮
承辦單位:新港奉天宮開台媽祖文物義工團 員林中州技術學院 視訊傳播系
協辦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六、活動對象:
1.凡對媽祖與鄉土文化興趣,以及熱愛之大專以上青年及社會人士,共計一百五十人。
2. 凡參與二天一夜2009從影像看媽祖活動之學員將請教育部開立研習證明實數。
七、活動費用
全額補助,但須先繳交保證金一千元整,保證金於98年1月11日 座談會後發還。
以上活動詳情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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