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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3 00:36:36| 人氣7,79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北法網》見血不見人 無屍公案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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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李正位強盜殺人案審理歷經一年多,但受害者張靜華迄今生死不明,她的家人仍希望找到她的下落。)

商人李正位去年被控強盜、殺害英文女老師張靜華,雖然張女下落不明,李也否認涉案;但檢警採證後,認為李殺害張女棄屍,依強盜殺人罪嫌起訴,求處死刑,台北地方法院原訂於今年一月廿日宣判,但本案迄今未找到張靜華的屍首,李正位又堅決否認涉案,檢警所提證據是否足以證明李正位謀財害命,令承審法官費盡思量。

檢警認定李正位殺害張靜華的證據主要有三:一、警方鑑識人員在張女住家浴室,發現大量血跡遭擦拭的反應,認為張女已遭殺害;二、警方調閱銀行與提款機監視錄影帶,發現李在案發前後盜領張的存款,並持張的信用卡盜刷購物;三、警方在李使用過的轎車內,採得張女血跡。檢警認為李無法合理解釋這些疑點,因此認定他是兇手。

這件離奇兇案始於九十年六月十五日,與張靜華交往的吳姓男子因無法聯絡上她,擔心她的安危,報警會同消防隊員破門。吳會同警消進入張宅,雖不見張女,但發現浴室的陳設與平日相異,浴簾、毛巾與沐浴用品全不翼而飛,而張女常用的背包與手機也下落不明,認為事不尋常,趕緊通知張女家人,當場向警方報案。

張靜華的親友一度以為她被人綁架,但一直未接獲歹徒勒贖電話。警方鑑識人員在看似平常的浴室採證,卻有驚人發現。首先,警方在浴室大門與牆壁的縫隙中,採得數滴噴濺的血漬;在暗紅色的浴缸、洗臉盆內外,發現數條血流痕跡。

此外,鑑識人員用O-Tolidine試劑噴灑浴室,在門後、牆壁與地面出現大片擦拭血液痕跡的反應,採集現場血液比對DNA後,確認屬於張靜華。鑑識人員從現場血液散布的面積推估流量,認為張靜華遭殺害的可能性極高,通報轄區警方朝殺人案方向偵辦。

警方從張靜華平日交友的狀況進行瞭解。單身的張靜華當時正處於「女人四十一支花」的年紀,追求者眾,平日除開設家教班教授英文,偶而會到舞廳跳標準舞休閒,並在友人介紹參加婚友聯誼會,不定期與中年未婚男性出遊。

據張靜華的密友描述,張靜華財務不錯,存款上千萬,聯誼會中不少異性友人想追求她,其中李正位特別殷勤。四十三歲的李正位在大陸經營皮革工廠,有三次離婚紀錄,他曾向友人表達對張靜華的愛慕,並表示要帶張靜華一起到大陸。

警方根據描述,逐一約談李正位在內的十二名關係人,但唯獨李正位爽約,並於約定日期隔天一早,搭機前往大陸。

李正位的舉動引起警方懷疑。警方調閱張靜華的帳戶紀錄,發現李正位在案發前後曾多次持她的提款卡領款,並拿她的信用卡盜刷,而李正位出境前將提款卡交付妹妹,從大陸打電話指示其妹領款後,將提款卡折毀丟棄。

警方前往李正位妹妹家中搜索,查獲張靜華的提款卡,而李女指述兄長於案發期間,曾借她的轎車使用。她的轎車經鑑識人員採證,在置物箱、駕駛座與後座竹蓆採得不明血跡,送驗後確認與張靜華的DNA相符。

根據這些事證,警方將李正位列為嫌疑犯,經過三個月的策動,李從大陸返台,在律師的陪同下主動投案說明。李正位雖然矢口否認涉案,但仍被逮捕羈押。

檢察官從警方查獲的事證,勾勒李正位的犯罪事實。起訴書指出,李正位在張靜華住處洽邀投資遭拒,對張施以強暴、致使不能抗拒後,強取張靜華所有存摺、提款卡、信用卡與支票等財物,逼張供出密碼,再將她殺害,將屍體抱進浴室,並陸續盜領張的存款。事後,李向胞妹借車,秘密將張的屍體搬至後車廂,載運不詳地點丟棄。

對於檢察官指控的事實,李正位到法院審理終結時,仍否認犯案。檢察官認為罪證確鑿,李仍堅不吐實,致被害人屍骨未能尋獲,毫無悔意,求處死刑;至於法官如何認定,就待今日分曉。

律師:浴室現場 未發現嫌犯指紋
   檢方諸多疑點 李均合理澄清 唯不解車內何以有血漬

張靜華遭謀殺疑案雖經警方鑑識人員仔細採證破案,並列為台北市刑警訓練教材之一,但辯護律師卻質疑檢方指控的證據。律師指出,如果李正位真的殺害張靜華,為何潛逃大陸後又要回台?何況現場浴室內並未發現李正位的指紋,而張靜華又下落不明,檢警不應遽下結論認定李正位殺害張靜華。

辯護律師指出,李正位如果殺害張靜華,照理說應滯留大陸不歸,可是李正位不但留下大陸聯絡電話給張靜華的友人,針對張靜華失蹤,還要求友人轉告張的家屬如有需要幫忙,可以打電話給他。

此外,警方雖然在刑案現場浴室內採得張女血跡反應,但未發現李正位的指紋或掌紋;而張的臥室內雖有李正位的掌紋與鞋印,但李正位解釋是張靜華量體重時,他蹲在體重計旁幫忙看重量,所以才會留下。

李正位也否認檢方指控他盜領張靜華郵局存款,並持張的信用卡盜刷購物的事實。李堅稱從未持張的信用卡盜刷,在法庭中也向法官解釋是張靜華為投資他在大陸的羽繡事業,親自將提款卡交給他,委託他提款投資。

律師指出,檢方雖然根據證人指證報案前一天,曾見與李正位長相類似的男子和張靜華在大樓外談話,推測張靜華是當天遇害,但證人在法庭中並不敢確定該名男子就是李正位,而且李正位也堅稱當天雖然曾試圖找張靜華,但張不在家,兩人並未見面。

律師表示,李正位對於檢方所提的諸多疑點都提出合理解釋,唯獨對轎車中為何出現張靜華的血漬感到不解,他認為自己遭人栽贓陷害,因為追求張靜華的男士很多,他先前與張靜華交往聚餐的過程中,曾看過有可疑男子跟蹤他們。不過,李正位無法具體描述該名男子特徵長相。

「妹妹莫名其妙不見了… 」 張家人無助 盼查明真相

快兩年了,張靜華至今下落不明,她的大姐張美蓉對妹妹「生不見人、死不見屍」,感到很無助,只寄託法院能查清真相。她說,如果李正位真的殺害她妹妹,應該判他死刑;如果調查後不是李正位犯案,也應還他清白,不要冤枉人。

張美蓉表示,案發當時,家人都以為妹妹被綁架,焦急希望警察能儘快解救,但隨時間一天一天過去,她們詢問警方偵辦進度,不過警方卻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願多說,只推測她妹妹可能凶多吉少。張美蓉說,妹妹莫名其妙不見了,她們卻完全不清楚案情,根本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完全交給警方處理。

張美蓉回憶,直到九一一事件發生當天,警方通知她說兇嫌抓到了,是張靜華的男性友人李正位。張美蓉表示,她不知道是不是李正位殺了她妹妹,不過根據妹妹的友人指出,李正位曾向人打聽她妹妹,並時常對張靜華獻殷勤,而她妹妹也曾對朋友說有男士想追求她,但兩人並未正式發展感情,關係僅止於點頭之交。

張美蓉根據妹妹友人轉述,指出李正位曾想帶張靜華到大陸,希望張靜華出錢投資他在大陸的工廠。張美蓉說,她妹妹十分謹慎,不會輕易將錢財交給不熟識的朋友投資,因此她並不相信李正位所稱張靜華將存款交給他投資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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