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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0 09:58:20| 人氣1,85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四百六十二章 阿宏與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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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看到一篇  法操的文章...

 

 89年台南歸仁發生了雙屍命案

 102年淡水媽媽嘴咖啡店附近也發生了

⋯⋯

 雙屍命案

 兩個案件都有一個叫做阿宏的主角

 89年的命案,主角之一叫謝志宏

 

 102年的命案  媽媽嘴的老闆叫呂炳宏

 都是阿宏  兩個案件的證據  看起來也都差不多

 第一個阿宏  因為共犯的指認 

 從一開始被羈押成功  一直到更七審

 全部判處死刑  100年被判處死刑確定

 目前雖有團體救援中  但是是否能成功

 不得而知...

 第二個阿宏  也因為同案被告的指認

 (同案被告謝依涵)一開始數度被檢方聲請羈押

 兩次法院都裁定不羈押  最後因為證據不足不起訴

 目前印象中 民事案件似乎需要連帶賠償

 咖啡店也關門大吉...

 但是 至少沒有生命危險

 第一個阿宏 跟朋友出去夜遊 

 朋友承認殺了一個女學生 又殺了一個路過了農夫

 堅決指認阿宏也有動手

 第二個阿宏  因為員工謝依涵的指認

 甚至當初還有什麼金紙店的老闆指認

 說阿宏在案發後  有去買紙錢云云

 被當成殺人被告聲請羈押

 第一個阿宏被判死刑的原因

 除了朋友的指認之外  另外朋友通過了測謊

 還有阿宏一度在警察局承認了殺人

 第二個阿宏的時代比較進步了

 阿宏從頭到尾堅決否認 沒有承認過

還好他的員工 也沒有去測謊

為什麼第二個阿宏比第一個阿宏幸運

 大概是時代進步了  還有法官對於羈押的審查比較嚴格了

 否則第二個阿宏 當初若被羈押 必然因為殺人罪被起訴

 說不定現在也在生死之間徘迴

 第一個阿宏到底有沒有殺人 我也不確定

 只是知道他當初在警局承認的事情 

 有一部分被證實是冤枉了 不過法官還是採信他承認殺人的部分

 我只知道 依這樣的證據判人家死刑  在21世紀的台灣

 是極不可思議的

 若是最後像江國慶案    證明是冤案

 但是人已經被關了十幾年 甚至已經被執行死刑了

 這是極不可原諒的

 還有機會找出真相的案件

 請多關心第一個阿宏的案件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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