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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漏水…被迫租屋6年 管委會賠錢

家漏水…被迫租屋6年 管委會賠錢 資料來源聯合報  住在大樓頂樓的賴姓女子,10多年前發現屋內天花板漏水,要求社區管委會修繕陽台防水設施沒下文,在外租屋6年。她向基隆地院訴請管委會返還租屋期間繳交的13萬多元管理費,並賠償裝修房屋費47萬多元。法官判決劉女未住社區仍需繳管理費,但管委會要賠...

新聞台: 租屋法律諮詢 | 台長:ezlok-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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