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會喜歡一個人的愛情,可是,常常卻又深陷在這種愛情裡,沒有人會希望喜歡的那個人摟著另一個男人〈女人〉,可是,常常卻是〝我愛的人不愛我,我厭惡至極的人卻又喜歡我〞,這就是人生吧!總是充滿了戲劇性的時刻。天天想他、念著他,做什麼事情總是會想:如果是他的話,會怎麼做呢?就算他不認識你,就算他帶著冷漠的臉孔從你身邊擦身而過,還是會念著他。一個人的愛情─很苦,可卻又很吸引人,在我們的周圍常常上演著這種肥皂劇情,不是嗎?
如果親眼目睹了另一半摟著一個陌生的人,會怎麼做呢?假裝一切都沒發生,繼續跟朋友們談天說笑?或者,你會衝上去,賞那個陌生人兩巴掌之類的?如果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如果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那麼,就選擇靜靜地退出吧!畢竟,沒有人可以在那種情況下,繼續跟你自以為的Mr.〈Miss〉right和平相處,發生過的事情,不可能會隨著時間而被遺忘的,除非那是發生在別人身上,與你毫不相干,否則,通常結局都會是以悲劇收場的。
如果這種愛情是早已進墳墓的,也就是結了婚的,只會更糟,更難以抉擇。或許已有子女,或許沒有能力去負擔離婚後的情景,所以,或許能選擇的就只能是跟別人共事一夫〈妻〉。可是...寧願選擇餓死,死也要離婚的也是大有人在。畢竟什麼都可以原諒,可是,這種事情是絕對不能原諒的,可以不相信女人,也可以不相信男人,可是,相信有一就有二的道理,因為人是容易養成壞習慣的動物。
當人們譴責著台灣的女性,或者是說全世界的女性都排斥婚姻的時候,卻永遠把男人的外遇當作是理所當然的,是可以被原諒的,就像成龍講的那句: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去死吧!既然選擇了結婚,不是就應該得只忠於自己的妻子嗎?為什麼還可以外遇呢?只因為男人操控了整個家庭的經濟來源嗎?不要只會責怪我們女人不結婚,只是我們考慮到了這個問題,不是我們自大的女性主義作怪,沒有誰對誰錯,婚姻就像是一場賭博,沒有人輸的起,每個女人都希望自己可以打扮的美美的走進禮堂,更希望這種機會只有一次,當然我們必須得考慮清楚。
一個人的愛情,很累,卻也很吸引人,暗戀的滋味很酸,可是也很甜,最後的結果通常只有兩種,一種是選擇讓這段暗戀隨著時間石沉大海,另一種就是勇敢的向他〈她〉表達,畢竟,有試就有機會,沒試就漣一半的機率也沒有。有人說〝男追女隔層山,女追男隔層紗〞不是不無道理的。只是現在就很難說了,如果那個男的長的太帥了,總是完全沒有內涵,但是,受吸引的還是大有人在,畢竟男友長的帥也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可是,大多數的人都忘了─人是會老低!沒有人可以從出生帥到老死,所以,還是挑選有內涵的吧!畢竟,常換伴侶也是辛苦的事情,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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