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貼文发出去後,很多弟兄姊妹都來信參與討論,對於罪得赦免,但還能常常犯罪的人,到底能不能進天國,大家的觀點也各有不同,那到底哪種觀點符合神的心意呢?我們繼續看看他們是如何討論的吧。
趙晴:鄭姊妹,你說像我們這樣常常犯罪,總也擺脫不了罪的捆綁,等主來了,真能被提進天國嗎?
鄭露:以往,我和你們一樣也有這個困惑,後來我看到全能神的話後,對這個問題才明白了一些。我給你們讀兩段神的話,你們就明白了。
全能神說:「人雖然都經過了救贖,人的罪都得著了赦免,這只能說神不記念人的過犯,不按著人的過犯來對待人,但人活在肉體之中沒有脫離罪,只能是繼續犯罪,不斷地顯露撒但的敗壞性情,這就是人所過的不斷地犯罪也不斷地得著赦免的生活。多數人都是白天犯罪、晚上認罪,這樣,即使贖罪祭對人來說永遠有效,也不能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這只是完成了拯救工作的一半,因人還有敗壞性情……」(摘自 話在肉身顯現《道成肉身的奧秘 四》)
「就你們這樣一個罪人,剛被救贖回來,不經變化,不經神成全,你能合神心意嗎?就你現在的老舊人,耶穌把你拯救回來了這並不假,你不屬罪這是因著神的拯救,但並不能證明你沒罪、沒污穢,你沒經變化如何能聖潔呢?你里面還盡是污穢,又自私又卑鄙,你還想跟耶穌一同降臨,有那麽美的事嗎?你信神少一步過程,只是被救贖,沒經變化。要合神心意非得神親自作工來變化潔凈你,否則你只被救贖不可能達到聖潔,這樣你就沒資格與神同享美福,因你在神經營人的工作中落下了一步,就是變化、成全的關鍵一步,所以,你一個剛被救贖的罪人不能直接承受神的產業。」(摘自 話在肉身顯現《稱呼與身份的說法》)
趙晴:原來我們常常活在犯罪認罪的情形里,是因著我們只是被救贖,並沒有得著潔凈啊!
鄭露:是啊,這些話把神作工的奧秘都揭示出來了。主耶穌只是作了救贖人的工作,並沒有作解決我們的犯罪本性與撒但性情的工作。所以,我們里面有犯罪的本性,就能常常犯罪,不能徹底脫離罪的捆綁,達到真實悔改。
許欣:難怪我們常常實行不出主的教導,常常活在罪中,原來是因為我們犯罪的本性沒有得到解決啊!
鄭露:是啊,神是聖潔公義的神,我們的撒但本性不解決,就擺脫不了罪的捆綁,是沒有資格進天國的。我們要想徹底解決犯罪的根源,達到罪得潔凈進天國,還需要神末世再作一步潔凈變化人的工作。
主耶穌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或作:不能領會)。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翰福音16:12-13)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翰福音12:48)
還有彼得前書四章十七節:「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得前書4:17)
希伯來書9章28節:「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希伯來書9:28)
從中看到,末世主再來要用他的道來審判人、潔凈人,賜給我們蒙拯救所需要的一切真理。那末世審判的工作神究竟如何作呢? 要想瞭解更多請馬上聯繫我們,與你在線探討找到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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