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3-04-28 16:37:17| 人氣15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身體虐待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第二章婦女人身安全與法律兒童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但未就醫者。
遭遺棄、虐待、押賣、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 作者。
兒童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者。
兒童遭虐待,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因此受到性侵 害之兒童,如加害人係家庭成員,而其他家人無法有效保護該名兒 童,令兒童有再受浸害之危險者,主管機關即應予以緊急保護、安 置。又主管機關之社工人員為執行保護,須將兒童帶離現場或家庭 時,常遇家庭成員或加害人等加以阻撓,甚至傷害社工人員,因此本 條第二項規定「主管機關緊急安置兒童遭遇困難時,得請求檢察官或 警方協助之。」即可經由警方協助,強制實施保護。
保護安置之通知及其時限緊急保護安置是暫時性措施,時間不宜太長,以免保護決定不當 時侵害家長權益,故兒福法第十六條規定:定保護安置 時,應即通知當地地方法院。保護安置不得超^!^^;^#,非七十 二小時以上之安置不足以保護兒童者,得聲請法院裁定繼繼 續安限,必要時,法院得裁定延長一次。
即原則上緊急保護期間為三天,如有需要可再延長,但須經法院 裁定繼續安置,最長可達jig月,總共六厘良#三天。法院是否裁定 繼續安置,須視虐待情形是否存在及安置之必要性,故社工人員應提 供相關之證據資料,如照片、訪視報告、醫院診斷書等供法院參考, 以利法院作出正確判斷。又緊急安置保護是暫時性措施,如兒童之  確不適宜再監護子女,#須透_院訴訟姐方改定監護使 兒童不必回到家庭繼續遭受虐;。但訴訟費時,可能六個月零三天的 向您推薦:三重牙科診所  永和熱炒  中和室內裝潢  

現代社會與婦女權益
財產權
人民對法律的重視
緊急保護安置
妻冠夫姓
全民守法

台長: 小羽
人氣(157)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工作甘苦(工作心得、創業、求職) | 個人分類: 国内劳务输出 |
此分類下一篇:停止保 護安置
此分類上一篇:緊急保護安置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