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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5 14:14:25| 人氣147|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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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們同居一個月了呢!

記得剛交往的時候,我們討論過這個問題,
我說:要看看,妳說:不喜歡。

結果,我們就這樣,
有時妳睡我家,有時我睡妳家,
渡過了我們第一個月的同居日子。

妳總說,我們怎不早點認識,
這樣就不用租了兩間套房,時常兩邊跑,
我總是笑稱租了一間大套房,堆雜物and給貓住。

我們還可以在同一張單人床上,感受彼此體溫多久?

--

妳的改變,我有感受到,繼續加油唷!
妳會變得更完美,更值得託付終身!

謝謝妳包容我最近的情緒化,辛苦了!

聽到妳說的簡單一句想念,我就心暖暖。

我實在想不出,離開妳,我有啥好處,
卻列得出,離開妳,我會有多大的損失。

台長: 給一個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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