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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8 02:11:39| 人氣10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失火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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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二要上一整天課,晚上又要請Sayo和Ichiro夫婦吃晚飯,所以上床躺平之後只希望趕快睡著,結果禮拜二一大早六點整火警警報器響了,我開門往外看並沒有起火的跡象,就在我還在張望的時候校警衝進我們的房子說:大家趕快出來!大家趕快出來!要火警演習囉!(哇咧,早上六點ㄟ)因為他的聲聲催促(而且按照規定如果連續兩次都最晚到火災發生時的集合點的話要罰整棟一百鎊),我連褲子都來不及換就抓著外套往外跑,整棟樓的人就在寒風陣陣的人行道上一邊發抖一邊移動的情況下要去報到。後來走到一半一個來協助演習的警察說:「不用每個人都要去啊,找一個人去拿單子簽一下就好了!」於是我們用抖得轉身回房子。結果校警站在那卻不解除警報,因為他說他要確定拿單子去簽名的人回來才算。所以我們也不能上去補眠,大家無奈的站在一樓圍在那邊。英國E說,基本上,根據法律學校必須定期舉行演習,只是沒有說一定要在一天當中哪個時間舉行,意思就是說,如果我們很惹人嫌的話,他們也可以在凌晨三點搞這種演習的把戲。真是一個………..妙啊。後來樓上的房客還建議我們把警報聲當作是電子樂,來個早晨舞會,真是瘋了。英國E想起那天我們在樓上喝茶時他們說我們要組一個團,他負責橫笛、法國E負責聲樂,美國Jed負責吉他,我負責,嗯,呃,其實,我,我負責三角鐵。這不是重點,重點是,英國E想起這件事,還說我們搞不好可以以火警警報聲來譜個曲,就在我們藉著亂扯打發時間跟睡意的時候,Jed拿單子回來了,我們終於可以回房間了,Jed被稱為「撲滅我們房子大火的英雄,Man Of the Hour」,時間已經是六點四十七分了,根本就睡不著。所以我跟天花板相看兩厭之後只好認輸爬起來弄早飯,然後睡眼惺忪地去上課。這也算是來到這邊發生的「奇事」之一了吧!?

台長: 飛俠阿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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