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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5 14:00:00| 人氣4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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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最高罰千萬

打擊網路假訊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通過首個網路監理法令「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市占超過百分之十列為「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違規最高罰千萬元;包括Dcard、Meta(臉書)、Youtube等知名平台服務都將納管。

 

「數位中介服務法」原本名為「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NCC表示,近年網路上盜版內容及假消息等爭議內容影響社會日趨嚴重,各國也研擬相關法規計劃納管;業界則認為,此部法案「管很大」,但實際上NCC管得到的,本來就能管到,管不到的(例如境外業者)則實難執行。

 

NCC發言人翁柏宗指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條文預計在六月底前在NCC網站公告,對外預告六十天,規劃在七月、八月辦理三場公開說明會及一場公聽會,若有需要也可能加開。待NCC委員會確立,送交行政院及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才會正式生效。

 

依據草案的內容,除了臉書、YouTube等平台業者納管之外,連線服務、快速存取服務、資訊儲存服務業者,包含如中華電信光世代、凱擘大寬頻等固網業者也都將被納管;業者都必須遵守資訊揭露、透明度報告等八大類義務,若有違反,最高可開罰一千萬元。

 

目前民眾連線上網,通常由固網業者提供服務;連線過程可能路經快速存取服務業者、資訊儲存服務業者,最後,會連接到大型平台例如臉書、YouTube、Yahoo拍賣、Dcard等。數位中介服務法就是將網路連線流程中的相關業者統統納管。

 

同時,NCC也擬定違法內容處理機制(盜版、假消息等爭議內容),個人或企業可向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檢舉違法內容,經法院判決,可要求業者移除等救濟方法。

 

NCC也強調,不會自行認定違法內容,也不會命令業者下架,而是介接由各部會主管認定內容是否違法。

來源:聯合新聞網

台長: dafang23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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