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4-03-28 22:00:00| 人氣2,384| 回應14 | 上一篇 | 下一篇

解僱

推薦 16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有時會看到有些人因為不滿被公司解僱,而向公司報復的新聞。

 

其實,合則來不合則去罷了,東家不打打西家,再找另一份工作便是,何以較真至此?

 

當然不排除那些員工本身精神就有不健全之處。但是一般人都愛惜生命,如果不是被傷得體無完膚,很少會做出玉石俱焚的決定。

 

相信被解僱的人,委屈和難受的程度,與被解僱時所用的原因和態度,有很大的關係。

 

其實我們自己或身邊朋友,或都有曾被『炒魷魚』的經歷。

 

自問有盡心盡力為這份工作努力付出,但老闆卻仍以『莫須有』的理由將你解僱。這的確很傷人,相信有的人可能會委屈得連眼淚都流下來了。

 

即使老闆其實知道你工作表現不錯,但只因為公司經濟負擔不來,或被收購,或部門改組,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僱用你,你心裡還是會覺得難受。

 

因為無論是什麼原因也好,自己都是被放棄的那位。會被認為是沒價值的人,多少總有點難過。心裡不禁會問,為什麼會是我?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然而,既成事實,多想無益。反正公司已決定不再錄用,解僱的真正原因是什麼,已經不再重要。與其花時間糾纏,不如再找一份好工算了。

 

一般而言,有品有遠見有肚量的老闆,即使有多不滿意你,都會用冠冕堂皇的借口,讓雙方好下台。

 

有的除了補足工資,甚至提供公司介紹信,好讓你方便再找下一份工作。

 

因為即使以後也許不會相逢,但今日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何必要為自己豎敵?

 

萬一遇到情緒不穩定,愛鑽牛角尖的傻人,懷有報復心理,來公司破壞或淋紅油什麼的,便糟糕了啊。即使能訴諸法律,但卻已讓公司亂七八糟,那不是替自己找麻煩了嗎?

 

又萬一他日這位員工時來運到,當上了別家公司高級職位,而又與自己業務有關連的話,要是對方不能釋懷當日被解僱的決定,或多或少亦有影響吧。

 

所以聰明的老闆都明白,和平分手永遠都比激動決裂來得更好。

 

做人做事何必一定要狠得趕盡殺絕,不留一點餘地?說話圓滑一些,讓別人好下台,無論做任何事都適用。

 

天生我才必有用,被解僱只不過因為『資源錯配』而已。那趕緊去找能與你配對又懂珍惜你的人好了。實在不必浪費時間在舊崗位上糾纏留戀。

 

套用於感情上亦然。

台長: 杞子

您可能對以下文章有興趣

人氣(2,384) | 回應(14)| 推薦 (16)|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 個人分類: 小城故事 |
此分類下一篇:無親節
此分類上一篇:下跪

DB
這個地球雖然很大,
但是世界是非常的小!
分開之後(無論公司或情人),
在想不到的時候、場合和地點,
常又會再次遇見,
所以我的建議是,
盡量要好聚好散。
2014-03-29 09:01:01
版主回應
是啊, 好聚好散才是文明的選擇,
可惜能如此成熟的人, 真不太多...
很多人都短視得很,
只看到眼前, 沒想過以後...
奈何...
2014-03-29 16:16:53
莫梨
所言甚是!
2014-03-29 10:44:17
版主回應
莫梨安安!!
我也住香港,
說不定在逛街時會碰到你喔! ^.^
謝謝光臨, 請常來!!
2014-03-29 16:19:35
藍色幻想
其實還是要回歸教育身上
還有家庭教育
解僱其實有很多原因
但大多數都是個人原因比較多
現在很多人,只會怪別人
不懂檢討自己的人,一堆人
我想不管是解僱,或是遇到其他件事
還是會這麼做的。
所以事情本身可能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自己本身的做法喔
2014-03-29 10:45:18
版主回應
其實在商言商,
公司要決定什麼,
作為員工是沒權反對的,
只是做法可以圓滑些,
日後也好相見呀!

不管是否自己的原因而被解僱,
但學懂三省吾身是一件絕對的好事,
除了對以後的工作有幫助,
對自己做人處事等, 會有大大的好處!
2014-03-29 16:28:13
秋風
今生我就沒遇到有好聚好散的老闆^^
苛刻工資 遣散費沒有 薪資被欠
偶再想想看
還有沒有其他被偶落溝的^^
2014-03-29 15:27:03
版主回應
因為那些老闆都是短視的人!
為了節省遺散賠償,
只會想法子強迫員工自動請辭...
不過如欠工資, 可以去告發他呀!
香港法例的話, 如解僱員工,
要以一個月通知或賠償一個月代通知金的...
不過, 這些刻薄的老闆,
還是佔大多數的...唉!

但我也見過因為公司改組而解僱員工的大公司,
由部門最大的經理出來向被解僱的員工解釋決定,
除了按法例賠償遺散費, 還加上道歉...
即使被解僱了, 心裡還是覺得這樣做很大氣吧!

這就是會不會做人的分別了!!
2014-03-29 16:40:30
秋風
想告但當時沒想過抓證據
所以後來只好自認倒霉囉^^
2014-03-29 18:47:21
版主回應
在香港除非民事索償, 要由控方提供索償證據,
否則如勞資糾紛的, 有勞工署代為處理,
只要員工有提出投訴某公司欠工資,
或不作賠償而無理解僱,
被告公司為要証明自己無犯錯,
便得要提交証據, 如員工簽收證據,
付款或過賬證明之類...
提供不出來, 對方便會入罪了的啊!!
2014-03-29 20:06:09
御神主
哈˙太后吉祥夜 安安˙給文張籍度之暫 加極度的推荐 ˙˙

哈業 開心˙週末夜 吉祥 御
2014-03-29 20:24:23
版主回應
小御, 謝謝...

(不過...你的錯別字...可不可以減少啊!) XD
2014-03-31 12:43:14
秋風
臺灣要自己提供證據
妳想
卡片會給嗎
妳別天真了
很多事我懶的計較
2014-03-29 20:29:24
版主回應
噢...原來法例不一樣...
這邊是要辯方提證據的...
唉, 你運氣不好,
碰到奸商了...
不過當上一課囉,
以後精明點便是...
2014-03-31 12:44:53
Justy
說得真好~~~
我也覺得凡事留點後路
對自己跟別人比較好哩:)
2014-03-31 12:36:27
版主回應
是呢! 這世界其實很細小的,
正謂山水有相逢, 不必去得太盡吧...

不過也曾見過有些少年得志的人,
對旁人說話刻薄, 不可一世的...
讓我見證了, 原來心性會隨著得到名利,
而作180度改變的...

唯有祝願那位最好走運走足一輩子,
因為能幫他的人都被他得罪個遍,
我絕對相信如有朝一天他在落魄了,
應該沒太多人願意伸出援手吧...
2014-03-31 12:52:07
御神主
哈˙太后˙抱歉啦˙太累啦˙且電腦又跳字啦˙˙

是給文章讚˙加極度的推薦啦˙˙

太后˙夜安安˙夜 開心˙御 筆
2014-03-31 17:41:16
版主回應
呵呵, 小御, 我知道啦, 謝謝呢!
我看不懂時, 轉用國語來讀,
即使不明白都能大概猜到...

我猜是因為你們用拼音輸入法...?
所以會跳出同音字來?

拼音我不懂啦,
我用的是倉頡,
所以免去按錯的煩惱囉...XD

累要多休息, 別把身體搞垮啦,
健康真的很重要, 要愛惜自己多些啊!!
2014-03-31 17:53:36
御神主
哈˙最喜歡聽˙太后對 小御˙講話啦˙˙

開心˙今日會很開心的入眠啦˙˙

嘻˙小御˙貴 安啦
2014-03-31 19:37:34
版主回應
傻瓜小御, 太后師太在,
永遠都在啊...
只是有時會偷懶,
呵呵, 你就原諒一下吧...

每晚都要開心入眠啊!
2014-04-02 17:44:56
may
俗話說:(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好聚就該好散,山水總有相逢時!
志不同道不合,就不相為謀
但更要切記,人應以合為貴

杞姐
安安!
2014-04-01 21:21:55
版主回應
其實真的, 能以和為貴最好,
退一步海闊天空呢!
可惜也有人誤以為
忍耐便是窩囊懦弱...

人在生氣時, 便會當局者迷,
做出不顧後果的瘋狂事,
清醒後才來悔不當初,
已經太遲了啊!

不過話說回來,
能夠理智的話,
也就不會火大生氣了...
真是矛盾吧...

May May, 安安!
2014-04-02 17:42:14
may
阿!!!
有錯事

是(以和為貴)!
2014-04-01 21:23:26
御神主
嗯˙現在˙太后好像蠻忙的˙要照料好身仔啊˙˙

小御˙見到妳都好開心的˙˙嘻˙˙開心˙˙

夜 歡心˙御筆
2014-04-02 23:13:46
版主回應
太后師太每星期有2個晚上要上課,
另外還有溫習和排練等...
再加上自己有時會偷懶,
所以少了上來啦...

5月份之後應該會沒那麼忙了...

你也要照顧好自己身子喔!
2014-04-04 13:22:58
御神主
嗯˙了解囉˙˙夜 歡心˙˙˙

太后吉祥˙小御 貴 安啦
2014-04-04 22:05:1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