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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4 22:15:41| 人氣1,06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假面娃娃大戰淺卑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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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可有趣了。《淺卑懷》乃被王德威最後一位點將進入麥田當代小說家駱以軍的作品,他的有關著作與其在寫作被看好的程度相信已經不用我說明了。至於「假面娃娃」乃是一本新書,書腰是這麼寫的──「文壇才女醞釀十年個人代表作」。但假面娃娃不是北京娃娃,雖然情欲經歷與暴露都差不多,可她比春樹老多了,喜歡跨國與白人斯混(駱以軍說的),她就是自《秋天的婚禮》之後十年才又推出小說的師瓊瑜。

有趣在哪裡呢?有趣就在這兩人彼此在小說中比賽互挖瘡疤,因為是駱以軍先寫,師瓊瑜緊咬在後,好像誰也沒有佔到便宜,因為先寫雖然先贏,後來的卻可以好整以暇的與以還擊(以其人之道還置其身)。但一向猥瑣卑鄙的駱以軍還是在書寫上贏了一點,因為師瓊瑜到目前大概是BOBO族當慣了,安定不下來以至產量極少,所以只寫了一本,而駱以軍把師瓊瑜的故事分別寫進了《第三個舞者》(見〈第五個故事〉中那個跟北愛男子鬼混的女人)還有代表作《淺卑懷》(見〈第八書〉中的S),所以卑鄙的駱以軍還是略勝一籌。

這年頭因為私小說流行,把自己舔不知恥的生活暴露也就算了,通常做為這些舔不知恥的作家朋友也很危險,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而且應該還是台灣小說首創先例。師瓊瑜與駱以軍在當年是同時出道的作家(所以認識也是朋友),但熬了一段時日後師瓊瑜還在鬼混,但駱以軍卻成為文學界讀書界被看好的一顆新星。而讀過他們小說的人都看得出來小說中有誰的影子,其實根本不是影子,只是小說家用了一個代名,但把對方的生活交往完全不加改造的暴露出來(通常還有加油添醋),所以後來的假面娃娃一點都不假,寫得相當真,我們看看封底所錄的內文就可明白:

「因著慾望與報復,駱胖高舉著創作自由的大旗,把追求不到的同學寫成小說中不堪入目的敗德女人,而這種洩憤的心態就是他生存的動力;當然,言詞犀利、反應零敏、充滿痞子性格的年輕明星老師更是他極欲超級的目標……」

這個駱胖就在影射駱以軍,因為駱以軍在《淺卑懷》中是這樣寫師瓊瑜的:

「等男友一年八個月,辭去台東代課小學老師直奔愛爾蘭,結果在一間酒吧裡男人嗑藥又打她。……以S為核心的,關於男人的閱歷……而那些其實不是一張張不同名字男孩的臉孔,而是一根根的男屌。」(259頁,第八書)

好玩吧,所以師瓊瑜就在《假面娃娃》中也來個報復,譬如:

「你這白癡一天到晚說要與我歃血為盟──遇到有利可圖就在背後捅我一刀,做起狗皮倒灶事情的種王八蛋三角貓懦夫。……駱胖就是那個變態偷衣狂。他對著我們的內衣褲在他幽闇曖昧的房間內打手槍,噴得我們的褲褲到處都是。(頁177,衝突19)」

他說她常常歇斯底里偽裝成小布爾喬雅,她就說他變態又猥瑣像狗,這豈不是像候選人在競選時彼此人身攻擊(沒想到小說家也可以這樣),至於可以因為小說就把別人這樣子明顯的寫進去嗎?市道人心自有公理,日本的柳美里就是因為這樣被告的還賠了一大筆錢,台灣寫小說影射別人而被告者雖不乏其人,但好像還沒有誰被判刑過。倒是也有女兒寫小說毀謗她老爸(林佛兒),而且還被告,但也是沒贏,因為法院判決書說是小說用的是隱名所以不足以定罪,看來用「小說」這種文體(或寫一本書)來報仇滿好用的。所以我們的政治人物也習慣出書大概就是這種道理。

小說家在中影射時事、名人、家人朋友已非新鮮事,但出一本書來互打口水戰可就是新鮮事了,小說家如果要用小說來公(公開)報私仇,被寫到的人要說尊重創作自由很有氣度也很難,何況又是未經處理寫得如此明白又難堪。而小說家沒題材可寫了就有必要這樣為了寫作前途來出賣自己的家人朋友?不過師瓊瑜也沒笨到要告駱以軍(駱娘家的人倒是因《月球姓氏》想要提告訴),所以就寫了一本《假面娃娃》來報復他。

所以我說不要跟小說家當朋友就是這樣,小說家最卑鄙的一點就是擅長將別人的故事轉化成自己的故事玩弄虛實,所以師與駱這種首開先之舉動,勢將引發國內文壇書寫之道德辯證,我們就等著看後續發展看會演變成什麼樣子。不過就小說書寫上,師是不及駱的,但如果就攻擊報復可能是平分秋色,至於讀者我們就看兩馬相爭(一假一卑)還有學螳螂捕蟬,當隻黃雀看他們拼個你死我活就行了。

只是,小說家真的已經是無料可寫現出窘境了嗎?

註:既然小說家可以玩弄虛實,寫評論的當然也可以。所以就有了「淺卑懷」──一點淺淺的卑鄙讓人難以釋懷。也可以是「譴卑懷」──譴責你卑鄙的胸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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