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合社授信鬆綁,單一客戶授信最高達2.4億元。金管會本周討論 通過,放寬信用合作社授信限額,只要符合一定財務業務指標,對同 一自然人、非營利法人授信(無擔和有擔合計),由8千萬元提高至1億 元;對同一營利法人授信(無擔和有擔合計),由1.6億元提高為2.4億 元。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張國銘表示,適用放寬限額的信合社必須同時符 合,最近1年未受處分(守法性)、逾放比低於1%、資本適足率(BIS) 大於12%、備抵呆帳覆蓋率大於100%的條件,以落實差異化管理, 根據截至去(2009)年底的數據,約9家信合社可望受惠。
( 2010/04/17 09:00 時報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