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O USE IT-殺人篇
˙名字被寫在死亡筆記本上的人會死掉。
˙自己腦中必須記得對方長相,否則即使寫上姓名也不會有效果。因此,所有同名同性的人並不會全一次全部死光。
˙寫完名字後,在人間單位時間40秒內,繼續寫上死因的話,該人就會死於這個原因。
˙沒有寫上死因的人,將一率死於心臟麻痺。
˙寫上死因為心臟麻痺的之後,若在人間界單位時間40秒內繼續寫上死亡時刻,即使是心臟麻痺亦可操縱死亡的時間。該時刻在寫上名字之後的人間界單位時間40秒內同樣有效。
˙在死亡筆記本上寫下姓名ˋ死亡時刻ˋ死亡狀況後,可於人間界單位時間6分40秒內任意更動內容。當然,所謂6分40秒是以此人尚未死亡為前提。
˙直接畫2條橫線在想要變更的文字上,就能於人間界單位時間6分40秒內改變原本寫在死亡筆記本上的內容。
˙死亡時間或死亡狀況可以用上述2點的方式更動,但姓名已經被寫上去的人沒有任何方式能夠避免死亡。
˙先寫上死因及死亡狀況,然再後將姓名填入前面的位置同樣有效。這種情況下,填入姓名的有效時間約為人間界單位時間的19天。
˙死亡筆記本持有者以外的人類,假如把認識面孔的姓名寫入筆記本,也具有和持有者同樣的效果。
˙腦中浮現同一人物的面孔,卻重複4次寫錯姓名的時候,死亡筆記本對該名對象即不再有效。
˙死亡筆記本的效果無法作用於出生未滿人間界單位時間780天的人類。
˙人間界單位時間超過124歲以上的人類,無法以死亡筆記本殺死。
˙僅存壽命在人間界單位時間12分鐘以下的人類,無法用死亡筆記本殺死。
˙若有2本以上的死亡筆記本記載了同一個人的姓名,無論記入的時刻為何,都以先寫上的筆記本為優先。
˙若有2本以上的筆記本記載了同一個人的姓名,且寫入的時間差在人間界單位時間0.06秒內,會被視為同時寫入。此時死亡筆記本上寫的內容全部無效,被寫上姓名的人也不會死。
˙只寫上事故死,未寫名死亡狀況的時候,犧牲者會於人間界單位時間6分40秒後,以最自然的方式遭遇意外事故死亡。
˙事故死的情況下,假設只有一個名字寫在死亡筆記本上,而他的死會牽連其他名字未被寫上筆記本的的人類,則犧牲者將死於單純的心臟麻痺。
˙在死亡筆記本上寫上病死,且指定病名與時間的情況下,假設所指定的時間與疾病進行速度出現矛盾,則犧牲者在被寫上姓名後,人間界單位時間40秒後,將單純死於心臟麻痺。
˙寫上病死,未寫出病名但指定時間的情況下,犧牲者將在預定的時間內死於適當的疾病。不過,死亡筆記本能夠操縱的死亡時間僅限於人間界單位時間23天以內。
˙寫上病死,寫出病名但沒有指定時間的情況下,假設該病情發展需要24天以上的時間,就會違反操縱時間須於23天以內的規則.犧牲者將在適當的時間死於指定的疾病。
˙即使在上述的情況下,亦可於人間界單位時間6分40秒內改寫死因或死亡狀況,但死亡時間無法更動。
˙如果一個人同時擁有2本以上的死亡筆記,而他腦中浮現某人的長相,將姓名寫入其中一本筆記,再將死因ˋ死亡狀況寫入另一本,亦可生效。所以反過來寫,亦照樣有效。
˙若筆記本權屬於不同2人,只要他們互相觸摸過對方的筆記本,上述1點狀況仍然成立。
˙如果持有人故意在死亡筆記本上寫錯4次名字,以免某人死亡,則持有者會因此而死。
˙某人的名字被寫入死亡筆記本,卻刻意被寫錯4次,那麼死亡筆記本依然對他有效。
˙把同一個人的名字寫在死亡筆記本的許多頁上,結果將無效。但是死亡筆記本的正反面被視為同一頁,假設在正面寫對方的性ˋ背面寫對方的名,則依然有效。
˙你無法利用死亡筆記本讓一個人死於他原有本應有的壽命之後。假設你設定的死亡時間比他原本應有的壽命晚,那麼他一定會在時間到之前就死亡。
˙將另一個人名或死狀重疊寫在原有的人名之上,則後來寫入的人名是無效的。原本已經被寫入的人,其死亡ˋ死因ˋ死亡狀況等完全不受影響。
˙只要人名ˋ死因ˋ死亡狀況被寫入筆記本,萬一在設定的死亡時間之前,書寫的部分遭到燒毀等,已經被寫入的內容也完全不會受影響。
˙假如已經寫上姓名ˋ正在書寫死因的時候,筆記本遭到燒毀等,則被寫上姓名的人會在40秒後死於心臟麻痺。
˙假如已經寫上姓名ˋ死因,正在寫死亡狀況的時候,筆記本遭到燒毀等,若死因在6分40秒內成立,則死因有效。若無法達成,則會死於心臟麻痺。
HOW TO USE IT-死前操縱篇
˙寫完死因後,有人間單位時間6分40秒可以記述更詳細的死亡過程。
˙死因為自殺是有效的。幾乎所有人類都具有自殺的可能性,但是難以想像的情況並不包含在內。
˙寫入的死亡狀況限定於合乎物理學以及那個人做了也不奇怪的範圍之內,否則無法實現,將單純死於心臟麻痺。
˙無論自殺或意外,死亡筆記本都無法直接讓未被寫上性名的第三者死亡。假如記入筆記本的死因會牽連到第三者,姓名被寫在死亡筆記本上的人將死於單純的心臟麻痺。
˙同一個人的名字,必須被寫在死亡筆記本的同一頁上才會生效。但只要你在寫名字的時候,同時想著對方將如何死亡,則對方的死因ˋ死亡狀況,即使寫在不同頁上也還是有效。
˙如果先寫入死因ˋ死亡狀況,然後再寫入姓名-即使你寫了很多名字,只要你可以在40秒內寫完,則名字被寫的人全部都會死於你寫的死因及狀況。
˙假設死因可能ˋ而其描述狀況不可能的時候,被寫者只會死於該死因。假設兩者皆為不可能的時候,被寫者則會死於心臟麻痺。
˙假設你寫入很多姓名,然後再人間界單位40秒內(以寫入第一個名字時開始計算)寫入某人的死因,則剛才寫入的所有姓名都會適用於該死因。
˙此外,假設你在寫入死因後的6分40秒內(人間界單位)繼續寫入某人的死亡狀況,則符合條件者會死於該狀況ˋ不符合者則單純死於原本的死因。
HOW TO USE IT-所有權篇
˙死亡筆記本從它掉落人間的那一刻起,它就是人間界的東西。
˙死亡筆記本遺失或遭竊的情況下,若未於人間界單位時間490天內找回來,就會喪失所有權。
˙可以在保持所有權的情況下,將死亡筆記本借給別人,亦可再次轉手借用。
˙借用死亡筆記本的人不會有死神附身,死神之會附於所有者身上。此外,借用者無法進行死神之眼的交易。
˙若所有者在借出死亡筆記本的期間死亡,則所有權自動轉讓給借用者。
˙死亡筆記本遭竊,且所有者遭到竊賊殺死的時候,所有權自動轉讓給竊盜者。
˙死亡的死神會消失,但死亡筆記本會留下。死亡筆記本的所有權會轉移給下一名碰觸筆記本的死神,不過一般都是呈繳給死神大王。
˙喪失死亡筆記本的所有權之後,將同時失去自己使用死亡筆記本的一切記憶,但他並不會失去期間內所有記憶。曾經做過的行動,會以與死亡筆記本無關的形式留下。
˙一個人持有2本以上的筆記本,若他喪失其中一冊的所有權,依附於筆記本上的死神會離開,他也會變得無法察知該名死神的型影與聲音。不過,他只要還持有另一冊,所有與死亡筆記本有關的記憶就不會消失。
˙重新獲得一度喪失所有權的筆記本,則與該筆記相關記憶會全部恢復。假如還有其他相關的筆記本,則所有相關記憶也將全部恢復。
˙即使沒有獲得所有權,只要觸碰到筆記本,亦可在觸碰期間暫時恢復記憶。
˙喪失死亡筆記本的所有權ˋ失去筆記本的相關記憶之後,可藉由重新獲得所有權或觸碰筆記本恢復記憶。但是這樣的效果僅限於6次。
˙因此,藉由上述1點方式重獲6次記憶的人,如果再度拿到同一本筆記,將會在記憶沒有恢復的情況下重新使用該本筆記。
˙死神在人間界死亡,而他留在人間界的筆記本,被人類撿到的話,就會屬於那個人類。
˙不過在上述1點的情況下,必須是要能察覺該死神的人類才做得到。否則普通人無法看到ˋ亦無法觸碰到筆記本。
˙雖然可能性極低,不過在死神撿到的情況下,則筆記本就會屬於該名死神。
˙放棄死亡筆記本所有權而失去筆記本相關記憶的情況,只限於曾經實際在死亡筆記本上寫名字的持有者。若持有者從未在筆記本寫入姓名。即使放棄筆記本所有權,相關的記憶也不會消失。但是在放棄所有權以後,同樣會變的無法查覺死神的存在,也會喪失死神之眼的能力。
HOW TO USE IT-死神之眼篇
˙死亡筆記本的所有者,可以用自己所餘壽命的一半來換取死神的眼球。用死神的眼球看人類的臉,就能看到那個人的姓名與壽命。
˙曾經換取死神之眼的人在喪失所有權以後,會同時失去筆記本相關的記憶以及死神之眼的能力。但是因為交易所失去的一半壽命不能拿回來。
˙擁有死神之眼的人類可以看到其他人的姓名與壽命,但持有筆記本的人類,以從原本性命被取的立場,轉為取人性命的立場,只要看到別人的壽命就足夠了。因此,他看不到死亡筆記本持有者的壽命,包誇自己。
˙要以死神之眼看出人類的姓名ˋ壽命,必須看到對方一半以上的側臉或額頭至眼睛的上半臉,否則無法使用,若能看到整張臉,而臉的小部分,如眼ˋ鼻ˋ口被遮,同樣可看出姓名與壽命,但被遮掩的部份超過一定的百分比以上則看不到,詳細比例要看實際情況。
˙只要符合上述1點的條件,無論透過多老舊的照片或影像,都能看到對方的姓名與壽命,但根據照片或影像的大小ˋ鮮明度之差,也有看不出來的可能性,此外,透過畫像無法看出姓名與壽命,無論畫的有多麼逼真。
˙擁有死神眼的人類,無論原視力為何,在人間界的視力都會超過3.6以上。
˙進行死神之眼的交易後,以死神眼看到的人類壽命,是那個人原本擁有的壽命。
˙以死神之眼看到人類的姓名,是殺掉那個人所需的名字,即使那個人在戶籍上沒有名字也同樣可以殺掉他。
˙以死神之眼去看已死之人的照片等物品,也看不到那個人的姓名與壽命。
˙當死亡筆記本出現在人間界,即使某些人的姓名並沒有被寫入筆記本,也可能在種種因素下人生遭到改變,因而在原本應享的天年之前死亡。無論其死亡方式為何,在這種情況下,死神之眼所看到壽命仍為原本的天年而非縮短後的壽命。
˙人間界的科學或醫療技術,無法辨識哪個人擁有死神之眼。在死神之中,也只有跟持有者做過交易的死神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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