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個故事
假設:在台灣開超商的總共有
7-11、全家、萊爾富、OK、還有一些(台糖、蜜鄰等等的)
你覺得一罐光泉牛乳在這些店的售價
有可能差很多嗎?
有可能
喔,我光泉跟全家老闆比較好,就賣便宜這樣嗎?
原則上!
每一樣東西有抓賺多少的毛利
誰不賺錢做慈善事業?
那你可能會說,不一定啊!
或許OK跟蜜鄰就是想薄利多銷
我接受這個講法
但…你覺得有可能薄利多銷到不賺錢嗎?
我不清楚這樣形容恰當嗎?
我先將故事回到去香港
1080527到了香港,很熟門熟路也悠閒的
入關、搭快線、搭地鐵、搭巴士、進飯店
我漫無目的的搭著地鐵到砲台山站
一邊回憶我跟我女朋友第一次來香港
一邊告訴自己先別想回去該要面對女朋友的事
回飯店後,我電話與齡家聯絡,跟她約好第二天
在堅尼地城地鐵去吃港式飲茶
1080528,我跟她在堅尼地城碰了面
她開心的跟我說,她男朋友給了她多一點錢
叫她請我吃中飯,我跟她說不用
雖然在香港她是主;我是客
吃完飯後我們到銅鑼灣的時代廣場閒逛
那天聊天下來,我知道那時候的她
的確學歷在香港不被認可(只有高職學歷),找工作困難
後來找到深圳的工作
每天通車回到家幾乎已經晚上七、八點
她男朋友體貼她,叫她再去讀書,慢慢找工作
已經沒有工作,其實我當下是在思考
至於是否有積蓄?保費我該如何跟她拿?
言談是有?但我很難想像我再隔天會為了保費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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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決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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