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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4 17:31:52| 人氣84| 回應0 | 上一篇

台灣還存在媒體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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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常常是民主國家視為人民第四權的象徵,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就將新聞自由列為人民不可剝奪的權利,
而我國憲法也明文保障人民享有充分的言論與新聞自由,
但看看我們這幾天報紙熱烈討論的話題:

1.中視換照,被百般刁難,到現在尚無結論。
2.江霞:華視不買大陸劇 謝絕孫翠鳳、羅大佑

電視頻道是公共財,
政府當然有充分正當的理由將不適任的媒體趕出市場,
由體質良好的其他經營者取代經營,
但在換照的過程中如果產生任何令人聯想的政治操作則將令人匪夷所思。
依據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原則,
中視已承諾將在94年12月24日以前完成釋股,
因此新聞局不該以換照後有效期即為二年為由而不予換照,
更沒有任何理由詢問中視為何長期製播「大陸尋奇」節目,
因為節目是否得以生存在於該節目是否庸有良好的收視率與營收,
若該節目有足夠的經費製作且並未影響中視營收而致使股東權益受損,
則新聞局沒有理由也沒有權利過問,
若遲遲不換照且不斷詢問這類不該過問而過問的問題,
要不啟人政治操弄之疑竇甚難。

同樣的,華視所使用頻道亦為公共財,
江霞沒有任何權利和理由不准華視購買大陸劇以及讓孫翠鳳及羅大佑演出,
即便她是華視的總經理亦不能因此影響閱聽人的收視權。
倘若民進黨真的捍衛新聞自由與媒體自由,
倘若民進黨真的擁有民族融合的決心,
倘若民進黨真的說的和做的一樣 ─ 黨政軍退出媒體,
那就不該出現「華視不買大陸劇 謝絕孫翠鳳、羅大佑」這樣的語句。

台視、華視和公共電視合而唯一成為真正的公共電視猶言在耳,
如此的做法與行徑不禁讓人懷疑,
是要成為真正的公共電視還是淪為國家的機器與傳聲筒?
而現在的台灣媒體和中國大陸的媒體自由又有什麼不同呢?


台長: bus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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