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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7 15:47:04| 人氣6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生活記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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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補完習,在回家的路上再次看到那對夫妻。

  時間已是近午夜11時,又是入冬以來的最低溫,那對夫妻仍舊穿著薄薄的衣服,等待著紅燈時,向稀疏的駕駛販售有著淡雅香味的玉蘭花。妻子一邊咬著看來不可口的麵包,一邊兜售。丈夫則坐在路口,整理商品。

  曾經,以訝異的心情去看待,「這麼晚了,還有人在賣玉蘭花呀!」

  曾經,討論著他們應該如何去改善,才能提高服務品質以增進銷售額。「那個先生應該去理理頭髮,不然都看不到臉了。」、「可以夫妻二人各佔不同方向的紅綠燈,以增進人力運用效率」諸如此類的點點點。

  然而我寶貝和我,也職業病的在反思:「會不會是沒有錢(資源)去理髮呀?」、「在這麼惡劣的生活及工作環境,更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扶持(情感支持),才能渡過呀!」、「不知還有沒有小孩?在家裡有人帶嗎?(家系狀況)」、「不知道他們有沒申請過低收?若沒過,又是什麼原因?(政府介入)」、「他們知不知擴大就業方案?(機會)」、「就業服務站的功能及職訓等服務,他們知道嗎?(機會)」……

  然後,我連結至目前手上幾個正在處理的個案。

  個案甲:榮民,收入:院外就養金13,550+中低收入津貼2,290=15,840。支出:嫖妓15,840。
  個案乙:榮民,最近終於要被他的年輕大陸配偶送進榮家,而其後每月的八千多元零用金,想來也不會是花在案主身上。而這位大陸配偶,在這裡已經算得上有點良心的了。

  然後,繼續連結至所謂「值得救助」與「不值得救助」的討論。

  回想我會踏入社會工作,一開始也是因為想對弱勢同胞(別問我這同胞範圍等政治議題)盡一份力量,以增進社會的更加美好與和諧。而在真正投身之後,也依著歷史的脈絡,遭遇了「值得救助」與「不值得救助」的衝突。

  這邊,大家可以先跟那對夫妻做個比較,哪些是「值得救助」的?哪些又是「不值得救助」的?

  然後,我又連結到了館前路吉野家旁,賣雞蛋糕的伯伯。

  因為每次經過都看到人在排隊,於是某天趁著時間還夠,便和我寶貝一起去排。也是職業病的關係吧,我們猜起了伯伯的年齡、是否為榮民,還評起了ADL、IADL等等。一問之下,76歲。於是又有了比較的產生:個案甲還不到70歲。

  我知道做為一個社工,應盡量避免滲入自己的價值觀在案主身上。但是,面對個案甲這樣的一位案主,我真的不知所惜,很難不去把他歸類在「不值得救助」的一類中。

  再過頭去看那對夫妻,我只能這樣安慰自己:等我加薪,買了車子後,每次經過都會去給他們買串玉蘭花罷了。為什麼說是〔安慰〕?一來是買串花實在不算是啥幫助;二來時當SW要加薪、買車,只能夢裡想想罷了。


  後記:其實這比較是個人情感的舒發,不過我想,若沒走入社會工作員這一途,恐怕不會有這樣的感觸,也不會有這樣的掙扎。

  後記2:這禮拜去上過台北市社工師公會辦的督導訓練,翁督導分享她的經驗「後,理事長張淑惠小姐於座談時談到」(引號內為翁督導來函指正內容,謹此更正並致歉),SW百萬年薪不是夢,還算說兼幾個機構的督導,就會有了。不過我不免又想到,這樣會不會讓機構都只聘〔兼職〕的督導呢?若是,那麼所謂百萬年薪,不過是和雇主間合謀的分贓罷了,把原來應聘全職督導的錢,挪一些出來找兼職的即可。而機構內也不再有督導這一職位,SW只能基層做到死了,而專業上的提昇,又少了一些助力了。冒犯之處,請見諒。

台長: 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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