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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7-29 02:42:03| 人氣10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三寶沙彌事件之我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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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的宗教立法與宗教認識!何來去腐生肌?

:游湧志(新世代青年團*世新社發所宗教學程研究生)

近日,翻開報紙赫見一啟沙彌的性侵害案,新聞媒體無不用斗大誇張的字眼來報導此事,拜讀昭慧師父的『打破袈裟迷失,去腐生肌』一文(中時時論廣場89.07.28),筆者大致上深表讚同,只是有一些問題意識的面向,筆者認為更需斧底抽薪,才能去腐生肌。

面對三寶沙彌學園整件事情在未全盤瞭解之際,新聞媒體就用嗜血的方式來報導此事,的確如昭慧師父所言:『…...面對醜聞,媒體與社會未能鎖定對象,招致濫殺無辜…..』。只是,首當其衝的雖然是台灣的佛教僧伽,但是釋智浩比丘不是抽空的個人,他是有其社會位置與身份的,當他身穿袈裟一天就是佛門中人並且以僧眾身份不斷的與社會發生關係,所以就整個事件而言就不是清理門戶去之而後快的問題。

記憶所及從民國八十五年至今,台灣社會發生了許許多多的宗教事件,不論是迎佛牙.宋七力事件…...甚或是湄洲馬祖兩岸直航問題,都一一顯現出的是社會大眾視宗教為一種意識型態,以至於對宗教/信仰的認識與期待都大大得出現問題。而就在發生三寶沙彌學院性侵害可疑事件的前幾天,謝啟大等五十位立法委員提出的『宗教法』草案正在開公聽會,準備在今年九月份的會期完成立法程序。尤其在宗教法3110號草案中的第八條條文特別提到了『兒童之宗教信仰』條例,其內文說明了『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得按期自身宗教信仰與意願,安排其未滿十二歲之兒童接受宗教信仰教育與生活。』這樣的立法不就正好滿足未來可能重演沙彌事件的條件!綜觀這一次的沙彌事件正因為父母認為其孩子有必要接受所謂的宗教教育所引發的社會事件!這充分透露出立法委員對『宗教』教育與『宗教信仰』教育的認識不足?

最後,反觀政府長期以來面對層出不窮的宗教事件,不論是立法單位亦或是行政(內政部宗教司)單位都缺乏對宗教的基本認識,都以過於簡單化的方式在思考與解決宗教問題。目前全台灣超過十所的大學都有開設宗教相關系所,筆者認為要解決這樣的宗教事件,新政府應該拿出魄力,為了避免『外行人管理內行人』的情況發生,應該透過國家考試的方式援引宗教相關專業者。讓『全民政府』不再只是政治口號,而是『適才適用』的全民政府。











台長: 新世代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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