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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2-22 10:36:18| 人氣11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小二叨絮》抄襲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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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叨絮》抄襲與分享

幾天前在網上閒逛,無意間在某個傳播研究所的網站發現一篇評論媒體的文章,這是我有興趣的主題,自然點選閱讀。文章越看越熟悉,仔細端詳,居然有超過80%的內容引自我在《當代雜誌153期》發表的〈百變的黨國思想管理者〉,有些是改寫,更有一大部分是全文照抄。再仔細看,內文居然全無提及資料來源與出處、作者。顯然地,這是借用網路複製技術,「抄襲」而成的文章。

網路這樣的科技雖然為人帶來知識的便利,但也輕易的踐踏人們知識勞動的成果。對我而言,知識是共享,但註明作者、說明出處是對知識勞動者起碼尊重。然而,這是竊取!

寫了信問幾個朋友該怎麼辦,有人說:給他死,這種人太多,不教訓一下不行;也有人建議:抄襲是很不尊重人的行為,應該要公開道歉,他才能得到教訓;不過也有朋友建議:如果他有意道歉並把文章刪除,就別把事情弄大。

一時之間我也沒個準兒,雖然有點生氣,但對方畢竟初入行,如果把事情公開,對他可能會造成太大的傷害。

其實,我也在反省,到底什麼是知識共享?知識共享又何必在乎別人是否「抄襲」你的作品?是否說明出處?但,若未註名,豈不是對原有的知識生產者的極端不尊重,這是一個「待人」的問題!我有點疑惑?!

疑惑之際,朋友貓血榚稍來一封信,她說:「知識的生產亦是勞動成果,毎一篇文章的產生都牽涉到作者的勞動,如果想要享有勞動的成果又不勞動,那就像是在家裡坐著等人送吃的來,大大違反馬克思對人類和勞動之間的假設。」她也說:「至於這種勞動的成果如何在資本主義社會裡面被異化的亂七八糟,那又是必須另外討論的問題,但是作為一個知識勞動者(特別是學校這樣以知識作為成果的地方,當然它的異化也會是最嚴重),那就請付出勞動時間,不要侵占人家的勞動結果。」

沒錯,事情其實很簡單,在《媒體小鋪》網站的開版宣言裡,我曾經留下這樣的一段話「…知識不是商品,而是人類共同勞動的結果…這裡的每一篇文字你都可以自由的引用…你都可以自由的轉載,只是有一個小小的請求,請註明作者出處,因為,這是對知識勞動者一點小小的尊重。」

我很清楚我該怎麼作,這個「抄襲者」應該學習什麼是「尊重」!

還有,媒體小鋪電子報正發刊了!Make a wish!(五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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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五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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