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與「模糊」的核四媒體圖像
本文為五分珠與貓血榚合著
台電的核四宣傳工作層面很廣,不過與媒體相關的策略可分為兩種類型:
首先是是加強和新聞界的聯繫。在「台電核四溝通策小組工作記要」中便指出台電的宣傳策略之一便在於「促使大眾傳播媒體正確報導核四興建的新聞」,因此,相當重視與新聞媒體的聯繫工作,諸如:與媒體記者進行聯誼活動、邀請記者參觀核電廠、定期寄送「核能簡訊」、「核能鄉土情」等文宣給新聞媒體,同時也定期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提供資訊津貼,以利媒體運作。當然,台電也會不定期的舉辦宣導活動及電視討論會,作為媒體報導的素材。
除了製造與提供新聞資訊外,另一個重要的作法則是拍攝宣導廣告。例如在「核能發電宣傳推動小組」成立沒多久,便著手拍攝一套十五的「核電面面觀」節目在媒體中播出在各報及電台刊登系列核四廣告、宣導短片、拍攝十三集的「留住大自然的愛」影集與「解開莫名的結」、「為了明天我們必需要這樣做」、「走出黑暗選向光明」等電視節目。並且,同時,也和《中央日報》、《中國時報》及廣播電台合作播放核電相關的資訊。
國家編列預算作為新聞公關的使用,或者製作廣告提供媒介的經費來源,都使得國家已不純然只扮演資訊提供者的角色,還涉及到經濟的利益。換句話說,媒體與消息來源的互動,不僅是資訊提供之有無,還包括經濟上的共生關係,因此也造成了媒介與消息來源往往因利益需求而結合,間接的導致來源偏見的產生,事實上,媒介與消息來源一直存在著利益共生的合作關係,特別是與國家機關的互動上,記者為取得新聞的內容,甚至獨家報導,國家機關則是基於政策推動及私人利益的考量,往往因著彼此的需要而形成互賴的關係。
另一方面,由於新聞作業流程的需要與現存的新聞價值體系的運作邏輯,記者為迎合截稿時間、提高工作效率、維持新聞可信度、和消息來源互動的關係,以及資訊易得性(availability)與易用性的考量(suitability),往往造成消息來源偏向的情形產生,而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學者專家等角色因其知名度、社會地位、以及資訊提供能力,自然成為主要的消息來源。無疑的,國家機器成了媒體重要的採訪對象,也因此扮演著新聞事件的初級界定者(primary definer),媒介則淪為「次級界定者」(seondary definer),換句話說,消息來源不僅提個人及組織偏好的訊息,同時也提供了界定訊息,甚至因為彼此來往過於密切,而使得媒介工作者的價值觀自然受到消息來源的同化。
媒體在核四案中偏向國家宣傳機器的情形,對比起媒體處理反核團體新聞的態度,偏倚是更加明顯的。媒體對社運團體長期採取比較不友善的態度,社運團體不但得不到與國家機器與所謂專家學者相同的說話空間,社運團體能夠出現在新聞版面上的時間,通常都是引起了火爆衝突的時候,對社運團體的媒體形象有嚴重污名化的效果;尤其是九零年代前期,社運團體出現在主流媒體上的形象幾乎都是一種暴民姿態。
以聯合報為例,該報相關報導在1996年之前,對反核團體態度都不大友善。九六年六月,行政院對五月份立法院突襲通過的核四停建案提出覆議案,當時動員了三百輛遊覽車、上萬名員工集結在立法院前「反反核」的台電公司並未受到記者任何檢證,反倒是不到一千人的反核民眾被指包圍立委、阻塞交通、擾亂秩序(1996.10.16,聯合報3版)等,可以明顯看出媒體對台電公司和社運團體的差別待遇。而「台電員工及遊覽車成洩憤對象」、「反核引爆流血衝突 記者警官被毆」、「暴徒攻擊記者 記協促懲治」等新聞標題,都可以觀察出媒體對反核群眾的片面印象。抗爭活動現場的衝突,其實是在一種很繁複的脈絡下發生,然而這些在報導裡都被完全忽略;再者,就算暴力必須被當作討論與檢證的對象,那麼媒體對於這些群眾的文字暴力,為什麼沒有在媒體上成為一種被檢證的對象呢?
主流媒體對反核團體的不友善,到近年才相對來說稍有改善,部分對反核團體同情的記者(如聯合報的楊迪文、林全洲)開始有論述空間出現;反對團體也注意到自己容易被污名化的情形而改變運動策略,報導不公平的情形不如以往強烈;但是大體上,異議團體仍然要以製造新聞點的方式才能獲得媒體青睞,消息來源引用不公平的狀況仍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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