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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2-06 23:55:40| 人氣6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娛樂新聞」把觀眾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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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新聞」把觀眾賣掉了


收看有線電視成為台灣新的娛樂方式後,有些類型的節目便順著市場的趨向,在節目製作者的精密計算下大量增加,娛樂新聞便屬其中之一。簡單的來說,娛樂新聞雖然有其受歡迎各種的理由,但市場趨利與商品價值卻是重要因素。

  對一般電視台而言,娛樂新聞是高成本的節目,除了一般的例行性開銷、棚內製作費用外,還必須養一批專屬的影視記者,每天提供一至兩小時的新聞量,所需費用幾乎等於一個小型新聞台的開銷。

  既然娛樂新聞的成本不低,為什麼電視台仍願意投資這類節目?理由很簡單,因為利潤。大部分的綜合性頻道,至少會有一個或兩個類似的節目,這便說明了娛樂新聞是有市場潛力,能夠透過收視率的提升,吸引廣告主的目光,才會有一個又一個電視台投注資本經營。

  不過,娛樂新聞的經濟效益若僅止於此,並無法滿足媒體資本家的慾望。對他們而言,娛樂新聞最具魅力之處在於:娛樂新聞不只商品,更是消費者的購買指南。

  除了少部分的內容是無法預期的新聞外,大部分的娛樂新聞都是預先設計好的公關活動,諸如片場花絮、演唱會、新作品宣傳活動的報導,以及藝人的生活點滴與副業經營,甚至是電視台節目預告等等的內容,皆為經過新聞包裝的促銷手段,來滿足觀眾對「新」資訊的好奇,以及偶像動態的掌握,同時,也希望能進一步挑起觀視者的消費慾望與商品的崇拜。有趣的是,不論閱聽人買的是「新聞」還是「影視產品」,消費的往往只是各種符號變化與交換而產生的愉悅快感,而非實體的商品。

  古典馬克思主義取向的傳播研究者提出了「閱聽人商品化」的觀點,認為收看節目的觀眾只是被電視台賣給廣告主的商品,廣告主之所以願意購買時段或版面,是因為某個節目能夠吸引觀眾,有較高的收視/聽率,而閱聽人只是不斷地收視/勞動,成為幫電視台賺錢的工具。

  娛樂新聞也體現了這樣的關係,不過,娛樂新聞不只電視台是吸引聽人的手段,更是閱聽人進一步購買商品的依據,換句話說,因娛樂新聞得到經濟利潤的不單是媒體和廣告商,包括電視台在內的消息提供者也從中分享利益。如此一來,閱聽人不僅服務的對象增加了,同時更深陷在商品與符號交換的漩渦中。

台長: 五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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