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爾立在窗邊,望著對邊離不到四公尺的公寓,其實,他的眼光是落在公寓上頭的天,所幸今天是個晴天,所以下午三點時,屋裡可以感受到一點陽光的照射,不然不論是正午或黃昏,這個屋子都是暗的。
「艾瑪的婚禮準備的如何?」厄爾的右手點著煙,左手略略抗著地心引力撐右手的手肘,依舊是看著外頭的天,問著坐在絲絨布沙發上的她的妻子,安;而愛瑪是他們唯一的女兒,已經到了可結婚的花樣年華。既使不出門,他依舊將頭髮梳的服服貼貼,白襯衫外頭罩著呢料的西裝背心,下頭著西裝褲,彷彿待會兒要去個很正式的場合,四十年來,他都是這樣注重他的穿著。
安就不同了,頭髮白也就讓它白了,自從搬到這間小屋子之後,她不再挽起她的頭髮,或著加些時髦的飾品,她常常是穿個便衣散著頭髮,但不至於讓她顯邋遢。厄爾問她話時,她正低著頭看著一些老日記本,於是漫不經心地回答:「嗯!」
自從十年前,厄爾整個家庭宣告破產後,只好搬到這個一屋比鄰一屋的貧窮社區,所有當時在上流社會生活的昂貴物品在搬到這裡之後,一直變賣作為生活費之後,只剩下安身下的黑絲絨布沙發了,那是安堅持不肯讓厄爾變賣的物品,十年下來,沙發已顯老舊,就算要賣也不賣了好價錢。他們住的地方外頭即是車軌,交通的嘈雜是無法避免的,不過更令厄爾心煩的則是晚上時常聽到隔壁那對年輕的夫婦為了菜錢而爭執,厄爾受夠了這一切。
「那麼,我們等會一塊去看市郊的小別墅如何?愛瑪嫁給雷之後,我們不僅可以離開這裡到那住個舒服,以後也不用變賣什麼東西來過活了。」厄爾想要從安那裡得到肯定的回答。
「嗯!」安依舊冷冷地說,說完還打了個哈欠,心裡想得是,家裡還有什麼可以變賣的呢?
於是,他們雇了車驅往市郊。
那裡有個人已經等著接待他們參觀別墅的一切,就在那個人離開沒多久之後,安刻意一直走在厄爾的後頭,最後還是狠下心來拿了手提包內的小榔頭朝厄爾的後腦杓用力敲了下去,眼見他倒了下去就沒在起來過。
最後安趁那個人沒注意時,搭了原車回到住處,口中還喃喃地說:「我絕不要讓愛瑪跟我走一樣的路。」而厄爾的確可以在那住個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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