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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7 22:18:48| 人氣29,74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重案錄‧台灣】碧潭情人谷姦殺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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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台北新店碧潭,在五月以及十月間共發生兩起姦殺命案,其中五月所發生的黃玉寬被殺命案,至今仍未破案,而十月所發生的董明芳命案,兇手林政昭在被捕之後,被判處死刑,在臨刑前,林政昭向警方坦承在董明芳命案之前所發生的黃玉寬案也是他所犯下的,警方因此將黃玉芳案銷案,然而,這兩件案件真是林政昭一人所犯下的嗎?還是像黃家人所猜測的,真兇另有其人,林政昭只不過是想藉此案來多拖延自己的生命呢?



荒山絕嶺    殺人棄屍


1967年五月十五日清晨。家住在碧潭上游直潭路的黃玉芳,一如往常的起床梳洗,準備搭渡船到台北上班。當年她在台北市台灣電子上班,由她所住的地方到台北必須要先坐船通過直潭,走十多分鐘的山路之後再坐一次傳通過新店溪,到新店後再搭車到台北。她在七點出門之後,直到晚上仍未回家,她父親黃老先生本來以為她和同事看電影,回來晚了無船可搭,就這樣在外過夜也說不定,但是直到第二天女兒仍然沒有回家,黃老先生開始感到著急了。

直到五月廿二日,失蹤的黃玉寬仍然音迅全無,黃老先生原本以為女兒和她男朋友出遠門玩,但是在詢問過廠方管理人員之後,廠方對她的去向仍無所悉,黃老先生決定到直潭派出所報警。

警方對於黃老先生為何在女兒失蹤了這麼多天之後才來報警感到不解,黃老先生只好低聲說道怕村中的人說閒話,不好意思,一開始不敢說,後來村人見到他整天轉來轉去,好心問他,他只好說出女兒失蹤的事,村中的人也幫忙找,但是實在找不到黃玉寬,黃老先生越發心急,這時也顧不得顏面,向派出所報警。

警方仔細的詢問了黃玉寬失蹤當日的情況,而黃老先生在此時說在五月十五日,也就是黃玉寬失蹤的第一天傍晚,他鄰居是和黃玉寬一同在新店渡口坐船回來的。當時黃玉寬走在前面,而他鄰居和另外幾人因為有行李就走得慢些,就這樣黃玉寬消失在灣潭山的山路上。

灣潭山是指被碧潭、灣譚以及直潭所圍起來的一塊山丘,警方在得知這個消息之後,判斷黃玉寬很可能是在那段回家的山路上發生了什麼意外因而失蹤,於是在受理黃老先生的報案之後,馬上召集警員,在灣潭山區展開大規模的搜山行動。

當日的搜山行動從下午兩點一直搜索到五點,警方一無所獲,於是決定次日再繼續搜索,當天夜晚山區開始下起大雨,直到次日天亮雨勢仍不停歇,雖然如此,警察仍然召集了六十多人繼續搜山,就在上午九點,其中一組義警在靠近灣潭山山巔的草叢內,找到了失蹤多日的黃玉寬的遺體。

由於時值盛夏,屍體在多日烈日曝曬之下已經開始腐爛,面貌難以辨識,但是黃老先生由棄屍現場所發現的皮帶和鞋子,還有黃玉寬的牙齒特徵,確認警方所發現的那具女性屍體的確是他失蹤的女兒,黃老先生不禁當場痛哭失聲,死者母親因為中風而臥病在床,但是聽到自己的女兒陳屍荒山,也大聲哭喊,到底是誰害死了她的寶貝女兒!

消息傳到當時新店分局局長處,嚴分局長馬上聯絡台北地檢處檢察官以及劉法醫到現場驗屍,另外再報告台北縣警察局局長、省警務處督察、刑警大隊彭組長一同支援。

死者全身赤裸俯臥在草叢中,頭部已經腐爛到只剩下骷髏,頸部到前胸以及下半身也都已經腐爛,在眼睛可及之處,法醫發現在左肩下背部有一處刀傷,但是這並不是致命傷,劉法醫推測死者在被人殺傷之後,逃命至此,而在這裡被隨後追到的兇嫌扼死,死前可能有受到性侵,因此下半身和頭部一樣會先開始腐爛,但是因經過大雨沖刷以及人體腐爛的因素,已經無法採集男性分泌物了。

由於棄屍現場除了死者的皮帶和鞋子之外,並沒有發現其他衣物, 所以之後警方數度搜山,又發現死者的衣物以及手錶,還有頭髮以及四片指甲,至於死者的皮包則一直沒有尋獲。

警方懷疑兇手是不是為財殺人,黃家人則說死者出門不過都帶數十元,不可能為了這點小錢殺人,手錶等物也都是便宜貨,也被警方找到了,而死者以及黃家也沒有和人結怨,也不可能是仇殺,難道真是突發性的性侵殺人案?

刑大的初度鑑定報告出爐,死者身上的確有男性分泌物的反應,但是因為被雨水沖刷,所以已經驗不出血型,死者的衣物也被發現是被人用利刃所割斷,但是假如這是一樁性侵殺人案的話,為何黃玉寬失蹤當天走在她後面的人都沒有聽到任何呼救聲或哭喊呢?難不成一開始死者和人在山上有約?

警方開始調查黃玉寬的交友狀況,警方發現黃玉寬生前的確有過幾名的異性朋友,但是在調查之後這些人在黃玉寬失蹤當日都有不在場的證明,線索到此中斷。警方再清查碧潭當地的不良份子,但是還是沒有任何消息。在這種情況之下,警方在當地里民大會上,提出懸賞,並希望大家能回憶一下在黃玉寬失蹤當日,有沒有任何可疑人士出現在當地。

果然皇天不負苦心人!有位直譚當地居民向警方報告,就在五月十五日下午,他曾經在灣潭山山凹處見到一名奇怪的男子,年約三十歲,留長髮,白襯衫黑長褲,戴付黑眼鏡。警方再向當地民眾查詢,很快就查出那位奇怪的男子是一名綽號叫黑人的劉姓男子,調出那名男子的記錄一看,發現他有竊盜、性侵、逃兵等多項前科,直到當時仍然因為逃兵被通緝,一些人回憶起劉姓男子曾經在死者棄屍的地點出沒,他並在自己的腿上捆一把自製的尖刀。

得知這樣的消息,警方馬上把劉姓男子列為重大嫌疑犯,再說劉姓男子本身也是被通緝的狀態,五月三十日頂城派出所發現劉姓男子,不料竟被他脫逃,六月二日劉姓男子的蹤跡再次被警方掌握,這時警方不敢再大意,調集大量警力在溪州路一帶的竹林內將劉姓男子緝捕到案。

但是在警方捉拿到劉姓男子之後,這才發覺並沒有他犯案的直接證據,所有警方懷疑他是兇手的推測,如居民看到的疑似可疑人物、劉一聽到別人談到黃玉寬命案臉色就大變、刀子有血跡反應、劉內褲中有根極類似死者的陰毛(當時無DNA鑑識)、劉有性侵前科、劉是本省人,而本省有迷信撥去死者衣物即無法伸冤、劉在直潭工作,可能因此知道死者的作息、......

但是從一開始劉就堅稱自己並未涉及此案,再家上警方所查到的證據全都是情況證據,警方洋洋灑灑提出了十二條推理,在把劉送上法院之後,全部被法官一條條推翻,最後,劉姓男子 殺人棄屍的罪名不起訴,僅有逃兵以及之前所犯下的竊案被判刑。對這樣的結果警方並不滿意,但是仍然維持原判。就這樣,黃玉寬命案變成懸案........

幾個月後,離黃玉寬命案棄屍地不遠的地方,再度發生年輕女子被殺命案。

台長: Taichung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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