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重點喔
不能再被民進黨轉移目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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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李昌鈺博士的鑑識不能取代真相委員會的功能
呂副總統發表「三一九中彈紀實」,至少引發了兩類議論。一、呂副總統為刑案被害人,如今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所謂「紀實」的言論有干擾偵查之虞。二、呂副總統的發言,非但未能釐清事態,反而使社會認知愈趨錯亂。
這正是必須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的原因。倘若本案發生在一般公民的身上,且亦衍生類似的合理懷疑;則檢警單位極可能立即對相關人士進行隔離訊問,甚至進行測謊;倘非如此,即不能防範串供。
反觀本案,發生迄今已逾二十日,一方面謠諑紛紜,網路上則幾乎全民皆成福爾摩斯;另一方面,但見刑案「關係人」陳總統、呂副總統、玉山警衛室首長及隨隊醫師不斷對案情發表片面看法,而且互相矛盾,卻顯然沒有任何國家機制能對這類原應列為「偵查筆錄」的證詞進行偵查比對,更遑論作出防止串供或進行測謊等必要措施。試問:在這樣的情勢下,如何進行公正的偵查?未來偵查的結論又如何昭信世人?
本案疑雲重重。即使陳呂在本案中完全清白,但僅為陳呂的「統治正當性」來考慮,亦必須成立真相委員會以維繫陳呂的社會信任。
為了舉例說明,再回到呂副總統所撰的「紀實」。呂副總統說,她感到膝部劇痛,立即查看痛處,發現了自己的傷口。接著,她又說:「我瞄到總統下腹一長條綻裂開來的血紅傷口。」倘若呂副總統的說法屬實,她「第一次看到」陳總統的傷口,約是在槍擊發生後的大約五分鐘之際。
不過,根據陳總統親口對五院院長的談話,他並未如呂副總統一樣在第一時間立刻查看他自己「很痛,非常痛,又流血」的傷口;依據陳總統親口的說法,他「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傷口,距受傷至少已逾一個小時。更準確地說,陳總統在這一個多小時中,甚至根本連一眼都沒看過自己的「原始傷口」;因為,他在一個多小時後「第一眼」看到的已不是「原始傷口」,而是醫師「縫合完成的傷口」。
陳總統對五院院長的相關談話如下:「……大家也瞭解到,在手術完畢之前,我都不知道我傷勢有多嚴重,我都沒有看,我都不曉得,我第一次看到我的傷,已是手術縫合完畢了,醫師才讓我看,就是今天大家(五院院長)所看到的這個傷勢。」
比對陳呂二人第一時間的反應。呂立刻檢傷,及陳在一個多小時後始「第一次」看到已經縫合完畢的傷口;差異極大。陳在手術台上全程清醒,卻在言語中暗示在傷口縫合前他完全是「狀況外」;這樣的反應,似乎有異常情。畢竟,傷處是在低頭可見的腹部,非在背後。另一方面,相較於陳總統未見自己在腹部的原始傷口及手術中的傷口,醫師們則是在一個多小時內完全未曾檢視陳總統的背部,亦滋議論。醫師們「第一次」檢視陳總統的背部,是在發現「彈頭」之時,此際距離槍擊已約三個小時。
若再比對第一現場相關當事人的公開說詞,可以發現,槍擊發生時,座車上的人士對情勢的反應似乎出現三種類型。一類是呂副總統,幾乎在第一時間即判斷為「槍擊」,並主張立即就醫;另一類是陳總統及貼身侍衛,似乎比較傾向判斷為「鞭炮傷」。陳總統至最後一刻仍認為「看看旁邊有沒有醫院包紮一下就好」(對五院院長說),並主張繼續拜票;侍衛長陳再福更始終以「副總統受鞭炮傷」對外發號施令,甚至根本未提「總統也受傷」。
第三類反應則是隨隊醫師。他們似乎知道是「槍傷」,但總統所受到的處遇卻比「鞭炮傷」還不如。在玉山警衛室公開的說明及陳總統對五院院長的談話中,皆未見描述醫師在車上的急救動作;玉山警衛室甚至說,在車上看到傷口的「只有陳再福與張春波二人」。至於隨隊醫師的說法,亦不一致。譚光還說,曾用急救包止血;可是,簡雄飛卻說他是用「總統的內衣替總統止血」。倘若大量出血,立即以內衣壓迫止血尚屬合理;但據稱當時「出血量不大」,則何以不用急救包?何況,總統下車時,「內衣止血」的動作亦已停止,也就是竟然容許總統裸露著十餘公分的傷口、衣履整齊地步入急診室。類此種種,不免有人質疑這不像是總統貼身醫師所應表現的高規格SOP。
只要打開網路,即可十分輕易地歸納出近百種此類的質疑。而正副總統及相關隨扈欲解釋這類疑問,皆必須經由真相委員會的檢證,始能昭信天下。
李昌鈺博士抵台,但已聲明在先,他只作鑑識,不過問偵查。如所共見,有公信力的偵查只能寄望於多元參與的真相委員會;而成立真相委員會,最重要之目的即在化解謠諑,以鞏固陳總統的社會信任。
【2004/04/10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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