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鄉一直是我懼怕的事,也許是應了近鄉情怯,對於生我長我的家鄉,我總是百感交集,找不到一個恰當的方式讓自己再容入這個曾經是撫育我長大的土地。許多離開家鄉到外坡或國外升學或工作的人,大致會有兩個極端的反應。因為有了一個全新陌生的環境,使得自己可以對比曾經是熟悉的環境,而發現家鄉的明媚和美好。另一些人卻開始對這塊土地的炎熱、潮濕、昏暗按耐不住而責備甚至嫌棄。我是後者。
在國外的幾年,讓自己像塊海綿一樣浸在異地裡,貪婪地呼吸每一口空氣,學習他們的步調,過他們的生活。他們總是驚訝為何一個外國人能夠那麼快地容入他們的生活中。我也由此慢慢地退去身上的膠跡,脫下總是有汗臭味的T卹,穿上夾帶著棉絮的冬裝,換上踩在地上厚重響聲的皮靴。
當我一身皮婁脖子圍上圍巾走在兩旁蕭瑟的路上,我很清楚炎熱的夏天是離的很遠,遠的僅殘存一個抽象的名詞: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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