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絮語》/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台北:桂冠/1994。
我渴求的是自己的慾望,而自己不過是它的附屬品而已。…假如有一天,我得下決心放棄對象,那讓我感到特別難受的是想像的喪失,而不是其他東西。那曾經是一個多麼珍貴的結構,我傷心的是愛情的失落,而不是他或她。-頁26。
寫作,誘惑,內心衝突,還有絕境;這一切皆因戀人要在某種「創造」(特別是寫作)中「表達」戀情的慾望而生。-頁95。
他這才明白自己命中注定在愛情中遊蕩,從這一個到那一個,直至生命的終結。
戀愛是怎麼結束的?-什麼?愛情完了?總之,誰都弄不清楚,除非是局外人。-頁99。
想像之於流亡-流亡。一旦決定捨棄戀愛狀態,戀人便會憂傷地感到遠離了自己的想像。-頁104。
我多麼希望對方有欲望。哪怕這個欲望對象並不是我自己。-頁111。
所謂愛得越深,了解越深的說法並不真實了﹔通過愛情經歷我所得到的啟示僅是:我是無法了解對方的,他的模糊並不存在著某種被屏障所遮掩的隱密,而是證實表象與內在真實間的遊戲已不復存在。-頁138。
愛情都不是自發的。(大眾文化是表現欲望的機器:這一定能讓你著迷,好像人們自己無法決定他們到底渴求什麼似的。)-頁139。
我是個不倒翁,無腿的玩偶,被推來推去,但最後還是能穩穩立住,恢復平衡,而所靠的是內在的支撐(但支撐我的是什麼?愛情的力量?)-頁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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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言語,字字句句都顯露出我的心聲,不禁吶喊唏噓。
愛情,究竟是什麼玩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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