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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6 01:33:49| 人氣226|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除了謊言沒有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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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沒有太多要說的,
夏珍都說了, 連心情都是
...尤其是在周日加班累了一天回到家後還要面對比嚼蠟還不如的獨白.

聽著無聊的(或許該說是無恥的)辯白,
心理想著, 此時此刻,
民進黨內還有沒有人記得今天下午過世的陳青天?
陳定南去世之時,
陳水扁應該在和律師, 幕僚沙盤推演要如何才能再一次拗過去.

陳定南對照陳水扁,
青天對照貪腐.
民進黨內的清廉代表今天悄然逝去,
民進黨內的貪腐代表今天奮力詭辯,
這個世代, 在今天做了諷刺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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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謊言沒有別的
2006-11-05 夏珍

人間奇慘就是浪費生命在一個人身上,最後落得一場空。十一月的第一個周末,收拾好餐桌,無限滿足地坐在電視機前,回味剛才下肚的羅宋湯,赫然映入眼前的又是那個人,舉家愕然,老的火大地手插著腰,盯著電視,彷彿隨時準備跳進螢光幕和那個人打架;小的,無奈地看看我,問了句,﹁他又在幹嘛?﹂嘆口氣,我知道孩子還想說,﹁你就不能關機嗎?﹂

講關機不講轉台,因為這一個半小時是全國聯播。沒錯,倒大楣在星期天的夜裡,看到一張最不想看到的臉,聽到一堆完全不具說服力的言詞。

這一年從年初到年尾,舉國就為了陳水扁和他一家人的污七八糟事,焦躁不安。這樣的不安,其實嚴格講,早從二00四年他競選連任前後就開始了。從陳由豪抱著二千萬進官邸,這張骨牌,一路向下推,推到二次金改競逐商家奔相經營官邸關你,推到SOGO禮券與經營權之爭,再推就是和扁親家相關的台開案和衍生的賣官案;再推這張終於確認以貪污起訴第一夫人吳淑珍的國務要費案;這麼多案還不包括總統府炒股案,這個案子很多人都忘了,但卻具體而微地凸顯政府公職的畫地圈派,共炒燁字股票的腐敗。

和其他個案發生時危機處理一無二致,都是事發隔幾天,陳水扁晚間上火線,義正詞嚴地強調他絕對沒事,絕沒拿錢,如果XXX他就下台。陳由豪案不就是這樣嗎?最早扁珍的說法還是如果陳由豪有進過官邸,就下台;再一次,如果有拿陳由豪的錢就下台。SOGO案亦復如是,陳水扁說得是如果有﹁直接﹂拿到李恆隆等人的禮券就下台,婉轉地轉了一個巧門,結果就是夫人真拿了李恆隆的禮券;否則照陳水扁宣示下台的頻率,這個台一旦下來,得下到太平洋去了。

國務機要費案,在檢察官偵結起訴四十八小時後,陳水扁再向人民報告也向人民致歉。通篇言詞,重點不過幾個:第一,二000年政黨輪替,他就主動薪水減半,一個月減四十二萬,一年可領十三個半月,算算六年他為自己減薪三千三百萬,何須花五年用蒐集七百一十二張發票的方式,貪這一千四百八十多萬的﹁小錢﹂?

第二,國安秘帳的奉天、當陽專戶先後關戶結案,這個秘帳讓總統一年有一億多的私帳可用,他陳水扁當總統沒錢可用。

第三,全國從副總統到基層鄉長都有首長特支費,獨獨總統沒有,總統比副總統不如,比鄉長也不如。

第四,國務機要費到底是什麼性質?﹁霧煞煞,迷冒冒﹂,他調出八十一年到九十五年的預算科目表,一變再變,當總統前也沒人為他上過課,最重要的九十一年以前不必單據,之後全要,害得他非搞發票不可。

第五,機密外交部份,身為國家元首要把秘密帶進墳墓,說不講就不講,受點委曲也沒關係。

第六,也是最重要的:他坦蕩蕩,不必等三審定讞,一審判決有罪他就下台,接受提問時他補充說明,一審吳淑珍有罪,和他有罪是一樣的。

很遺憾,陳水扁所言無一不可辯駁。第一,減薪確是出於陳水扁的主動,但這不能推論做為他不貪錢的理由,剛好相反,從國務機要費第一家庭報銷發票鉅細靡遺幾成家務費看來,還真不知是否減薪後,官邸開銷太大,才會有這些支出報銷?

第二,國安秘帳確實也是陳水扁任內關帳,但別忘了,當時陳水扁引以為政績,一切秘密工作都要﹁回歸建制﹂,難道以假發票真報帳就是陳水扁的﹁建制﹂?更別提國安秘帳即使是前任的私帳,每一筆都還有清清楚楚的領據或單據,這一點,在陳瑞仁檢察官約詢前總統李登輝時再一次得到証實。

第三,全國首長都有特支費,獨獨總統沒有,但不要忘了,總統官邸開支另有國家預算,總統下鄉各機關都有首長陪同,總統開支票,機關首長負責兌現,這交際費可多了。就舉國務機要費起訴書中一段,倒扁總部魏千峰律師檢舉陳水扁南下視察開空紅包,沒事,因為依例總統就是開紅包,讓相關單位︹軍方或海巡署︺從機關預算支應。

第四,國務機費的預算科目和項目確實有過變革,但還不致於像陳水扁所說,﹁我們這些公務員都搞不懂。﹂別人搞不懂,有可能,陳水扁曾任多年立委,在立法院審查預算一把罩,尤其對機秘、機要預算格外在行,就是他不能說搞不懂。何況,不論怎麼變,從李登輝時代就是領據、單據︹發票︺並行制,有什麼問題呢?有據即可領錢,陳瑞仁的辦案標準已經是最寬鬆的了。從陳水扁當總統以後,在野黨什麼本事沒有,就盯著總統的用錢,國務機要費就是其中之一,否則不會年年成為刪減標的,換言之,年年至少都有一趟在立法院由立委和主計、審計人員﹁指正﹂國務機要費該怎麼報銷。舉個例子,陳水扁最親信的馬永成在立法院公開答詢時就說過,﹁總統府裡沒有一筆預算是機密預算。﹂因為馬永成的說詞,在野立委要求看他們使用的細目,馬又講難免有一點是機密性質不方便公開,但一切合乎法定程序。難不成當年很懂,出了事就全不懂了。

第五,順著馬永成在立法院詢答的例子,既無一筆是機密預算,豈可恣意挪用?更不要說從國安會、國安局、外交部︹還不論國防部︺的機密預算之龐大,何須國家元首蒐集假發票?甚至還要向民間友人借款支用?陳水扁講得愷切,秘密要帶進墳墓,國安秘帳奉天、當陽的若干秘密,正是他本人,迫不及待地在政黨輪替後就出書﹁爆料﹂,而且引以為新政權的改革之一。也是國安秘帳,這個國家機密帳戶,同樣逃避不了司法偵辦,前後二任的國安局長都遭到約詢。機密永遠不能是掩護非法的藉口。

第六,陳水扁講話開宗明義,說他放棄憲法保障的刑事豁免權,包括花蓮頭目津貼案的應訊,他忘了:那一次他是証人,不是被告,沒有刑事豁免的問題。這一次,即使他對陳瑞仁這麼說,陳瑞仁在起訴書依舊依憲法對總統的保障,待其罷免或解職後再訴。國家元首的憲法保障,不是陳水扁口頭﹁施惠﹂就自動消失的。至於陳水扁連帶提到的大法官三八八號解釋更是風馬牛,那號解釋是指總統的刑事豁免在競選連任時依舊適用,但還是得受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約束。

陳水扁還特別拿一審判決有罪就下台他對自己進退的交代,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是二審判決解職,貪污罪就是一審判決確定即解職,換言之,如果陳水扁是一般公職,一審判決有罪,他本來就該下台啦。更不要說,依照經驗法則,類似貪污圖利案件從起訴到一審,最快是顏清標在台中縣議長用公款喝花酒的案子:四個月。也足足讓陳水扁挨過國親準備推動的第三次總統罷免案。

陳水扁的拖字訣還要玩到什麼時候?到底有沒有國務機要費進入第一家庭?陳水扁說一毛錢都沒有,說他家裡四個大人在這次國務機要費案中的發票一百八十多萬,如果要A,這四年四個大人的花用,也不只這個數目。很遺憾,陳瑞仁調查這至少一百八十多萬數額,採購的珠寶服飾確定係屬第一夫,包括鑽戒的戒圍,包括服飾的尺寸,都無從取代,更不可能送人。最重要的,陳水扁在第二次應訊時自己說的,是有部份國務機要費用來買東西送給吳淑珍。貪污,一毛錢就是貪污!

回頭看看陳水扁,曾經得到人民如此愛戴的政治領袖,竟能滿口謊言至此。從陳由豪案開始,他嘴裡就沒有一件事實。不但他自己扯謊,他的親信都得順著他一起扯謊。這次出大紕漏的﹁南線專案﹂不就是硬掰來的嗎?南線說是做台澳工作,偏偏拿來做人頭的﹁00七﹂人竟在大陸,總統府又故做神秘狀地說是上海線民,這不都是自找麻煩嗎?如今陳水扁竟還敢在電視上呼喊﹁甲君,你在那裡?﹂陳水扁該問問自己的良心在那裡!

離譜的是,總統府包括陳水扁本人,竟能對他唆使親信串証、做偽証是﹁善意﹂的。他到底對誰善意?不是情報員的台商被總統說成是情報員,總統府不具名官員還能說:沒有南線之名,但確有其事,那位仁兄有做事不拿錢,﹁但一口應承要全部扛下來﹂,找個人頭來頂事,還不知會不會頂成罪,身為國家元首,曾為律師,陳水扁卻無一絲不安,不要說道德,就談他的法治觀念又在那?

十一月三日,國務機要費案偵結,大家都說:這是司法驕傲的一天;十一月五日,陳水扁出面為自己辯解,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喜孜孜地說感到總統的坦蕩:這是民進黨丟臉的一天。然而,在陳水扁沒下台前,台灣就還是有這麼一個總統,丟臉的又何止民進黨。

台長: 錢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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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
法律上有無罪推定論.三審定讞之前.
都不能叫有罪.
提供參考
2006-11-06 03:51:25
版主回應
三審定讞是最低的法律標準,
我們過去都無法接受任何政治人物用這種標準,
更何況是國家元首?

那趙建銘, 陳哲男, 林忠正, 許富男, 羅宗勝, 林進興, 邱永仁... 還有那一大掛的高雄市議員都先平反吧! 哪一個被開除黨籍時是”有罪”的?
至於許財利也別罵了, 無罪推定嘛~~

不妨參考今年三月29日民進黨的中常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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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中常會昨天決議,未來黨員如有影響黨清廉形象違紀行為,一經起訴就停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陳景峻今天表示,社會對民進黨清廉有高度期待,如等一審法院判有罪才除名,與社會期待有落差,他建議一起訴求刑,即開除黨籍。
民進黨籍立委林進興(高雄市)、邱永仁(不分區)涉詐領健保費,昨天兩人被起訴並求刑五年。中常會則決議通過,未來黨員如有收賄、瀆職和賄選等影響黨清廉形象違紀行為,一經起訴就停權,經一審法院判有罪就除名。

對此邱永仁昨天說,他會提出事實向法院證明自己的清白,尊重黨的決定。林進興則表示不清楚。

陳景峻(台北縣)上午在立法院接受詢問時說,不分區立委如果牽涉案件,應該用最高道德標準檢驗,如果被起訴僅停權,社會、人民將如何看?黨中央應回應社會期待,明快處置。

他說,黨內必須深刻反省,「是否我們不夠清廉?是否我們貪贓枉法,不符合社會期待?是否司法不夠獨立?是否改革不夠前進」,為黨找尋活水、出路。
2006-11-06 12:33:57
笨笨
政治上一再說謊,知法玩法..已經不適任當總統..不用等法院判定.
社會已經定了.加上國際信用都被用完,繼續在未對國家只有害處..
此時就該下台負責..

國際慣例..
2006-11-06 11:33:31
笨蛋.這才是真相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這篇文章不是寫給你這種人看的。

 陳瑞仁,你現在眼中所看到的是紅軍的讚嘆歡呼,有沒有看到你的起訴內容已經嚴重破壞自我約束之司法自制(Judical Selfrestraint)?有沒有看到你已經侵犯國家的分權體制?總統處理外交的手段是否屬於我國尚未有絕對明確之政府行為範圍,你這麼急巴巴進入外交領域進行偵查,為的是什麼?還不是聽起來爽歪歪的「司法英雄」的歡呼聲。

 納稅人我就是質疑你的法律素養與辦案心態,不會賞你「司法英雄」桂冠,你還看什麼看?

 陳瑞仁,你現在眼中所看到的是媒體加諸的吹捧褒揚,還把你過去的「功蹟」挖出來一一聞香,不知道你在享用媒體吹捧滋味的時候,是否捫心自問過去幹過什麼「好事」?

 你過去偵辦林肯大郡案,一口氣起訴包括建商及台北縣政府農業局、工務局官員等18名被告,一時間又在媒體上風風光光的大出風頭。結果呢,法院判決結果,多數官員無罪,他們在官司奔波期間備受社會歧視的眼光,雖然後來申請冤獄賠償獲准,也無法弭補其與家人所承受之毀譽。你這個「司法英雄」沒有審慎調查、濫行起訴,消費了28名死者、還讓國家替你買單,結果你薪水照領、檢察官照幹,毫無愧疚,晚上睡的好嗎?

 你還偵辦過汐止東科大火案(2001年),起訴了台北縣消防局大隊長、汐止分隊長等六人,當時在媒體上又是風光的不得了。結果呢,今年八月本案又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你整天陶醉在媒體的吹捧讚嘆中,有沒有去看看判決主文,看看你曾經幹過什麼「好事」?

 也沒什麼啦,你只不過把證人耳聞之事項證人的判斷當成鐵一般的證據起訴而已啦,連法律學生都知道「傳聞」與「證人臆測」的證據能力,只有你這位「司法英雄」眼光獨到、與眾不同。在國務費案中,你又把街頭巷議、三姑六婆、以及未訊問本人的傳真當成鐵一般的證據,可見你永遠只記得觀眾的歡呼、媒體的讚譽,卻看不到自己總是犯相同的毛病。

 剛剛說你的證據法則還算小毛病,從最高法院的判決主文中還發現,你有踐踏被告人權的好習慣,還有偵查過程不可見人的壞毛病。

 東科大火案中,許文杰因「顱內動脈瘤破裂、蜘蛛膜下出血」經開顱手術,有馬偕醫院診斷書記載許文杰「目前仍判斷力不良,記憶減退」。而許文杰之選任辯護人迭次指稱許文杰於台北縣調查站及偵查中,在記憶不正常狀態下所為陳述。花錦智之選任辯護人於原審具狀稱花錦智於台北縣調查站及偵查時所為供述無證據能力,應予排除等語,並聲請勘驗花錦智於九十年六月八日在台北縣調查站偵訊過程之錄音帶及錄影帶。這些被告的「偵訊過程疑雲」,造成原判決有理由不備之違法,因而發回更審。本次國務費案中,你又依慣例,無視被告身體的狀況,真是毫無人性。

 還有你的偵訊過程今天也遭到律師揭發,你偵辦羅姓立委涉及十二件案件,至今只有兩件判有罪,還都上訴到最高法院中。「律師們拷貝包括檢察官、調查員的偵訊錄影帶,將錄音全部翻成文字,赫然發現連檢察官都在指導作筆錄,筆錄上所載與被訊問人之答話竟然南轅北轍」 ,你在享用「司法英雄」封誥時,看看你自己不堪的紀錄,還有臉繼續享用嗎?

 你這種辦案品質,包含司法逾越分際、違反證據法則、不實記錄被訊問人言詞,納稅人我非常質疑你是否適任檢察官?

 許永欽把已被公開的資訊當成內線交易,起訴了趙建銘,遠比當初政客與爛媒爆料的範圍還小,泛藍猶不滿足,大罵許永欽是個「狗官」。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我不會罵你「狗官」,因為我認為:你的偵察品質、法律素養與職業道德,可能比被罵狗官的許永欽還不如!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納稅人我就是在批評你,你領了我的民脂民膏、血汗賺來的納稅錢,竟然搞出這麼多烏龍案,還好意思享用「司法英雄」的美譽,著實讓我有花錢又反胃的感覺。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搞好你腦袋的邏輯在來這裡看,所謂人怕出名豬怕肥,有人一出名就不斷膨風,愈扯愈離譜。

 陳瑞仁說:「我雖是深綠,但離開投票所的布幔,心中就沒有顏色。」

 不管是檢察官、民調機構、賣春捲的、賣淫的,任何行業的國民都可以有政治顏色,這並不是什麼可恥之事。可恥的是,因為顏色而「泯滅職業道德」,像民調機構蓄意從事不實調查或曲解調查結果;又像是賣春捲的碰到政敵故意使用黑心食材;像賣淫的碰到政治對頭人故意傳染媒毒;又像是檢察官碰到不對盤的人物,或接手炙手可熱的大案子,蓄意扭曲事實、濫行起訴,應該譴責的是這些行為本身,而不是心中有顏色。

 是故,你刻意跳出來強調自己是深綠,不但非常可笑,而且擺明了此地無銀三百兩。

 再說,你講的話本身已是矛盾,現在你不在投開票所布幔內,想必心中無顏色,何以特別聲明自己是深綠?足見,政治憎愛的顏色,常在你心。

 陳瑞仁說:「台灣人拚了三五○年,選出來的總統,結果是……」。

 別忘了,總統是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不是你這種靠考試成績進入司法機構,絲毫沒有民意檢驗基礎的檢察官可以比擬,你講這句話的意思是什麼?經過幾百萬人民遴選的眼光,不如你陳瑞仁的褒貶嗎?

 況且,被起訴並不代表有罪確定,尤其是被你陳瑞仁起訴而獲判無罪的例子,更是不勝枚舉,你還真有臉皮批評啊?家中有沒有鏡子?

 無罪推定更是連販夫走卒都知道的法律常識,麻煩你依法起訴後,就別再逞口舌之能。

 陳瑞仁說:「有『揮淚斬馬謖』的感觸」。

 請問是誰斬了馬謖?是他的統帥諸葛亮,你陳瑞仁今天起訴了總統夫人,就妄想自己成了總統的統帥嗎?臉皮薄一點行嗎?

 還有,諸葛亮身兼觸犯軍法的偵查、判刑職權,你陳瑞仁依法尚無「判決權」,肖想斬了總統,下輩子再說吧。

 陳瑞仁:「在這黑暗時刻,我們更加懷念光明磊落之人。陳定南部長在生前有不少人討厭他,但我相信,在他死後,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喜歡他。」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光明磊落你有沾到邊嗎?

 你不但莫名奇妙自稱是深綠,還稱在台大讀書時,就是警總老是盯著的學生,大力秀出你與陳菊、郭雨新等人合照,又說司法官口試時,因為恩師錢國成、馬漢寶的關係,幸運過關。

 這些說法剛好互相矛盾,錯謬百出!

 自稱黨外資歷比阿扁還資深的人,但是,在台灣的黨外運動史上,卻見不到你的足跡,只見到四處都是你與黨外人士的合照,莫非,你跟馬英九一樣?

 我這樣質疑不是無所本的,你除了秀出與黨外人士的合照之外,從來沒有聽說過當年的黨外活動有你的活動紀錄,不但如此,你還自誇因為恩師錢國成、漢寶的因素,免於像林永頌等因參與黨外而遭剔除。

 錢國成是個什麼腳色?他主張319槍擊案並不需要新事證,即可持續調查,因而痛批南檢偵結319案的中國國民黨舊有勢力,根據聯合報(1972.7.11):「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了現任台灣高等法院院長錢國成、改任最高法院院長」,當年台灣的司法機構首長最高法院院長的任免調動權,被操在一個政黨的手裡,而且能在報紙上公然報導,足見錢國成如何在蔣父子的國民黨下享受權柄。而對於你這位自稱「在台大讀書時,就是警總老是盯著學生之一」的人,竟然給予通融,沒有刷掉你,難怪我質疑你當年是「尿北啊」。

 猶有甚者,連高中時代「操行成績104分」都拿出來展示,那個黨國意識伸入校園的年代,能拿到操行成績八、九十分已經偷笑了,你還可以拿滿分,請問你對當時的黨國有何特殊貢獻?光是參加儀樂隊加分也不可能滿分吧,是不是做了什麼「好事」讓教官大為激賞?莫非,你從高中時期就深諳「踩著別人的血跡往上爬」的精神?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光明磊落你有沾到邊嗎?

 駐外工作人員的細節,本非司法干預的範疇,為了釐清糾纏不清的發票疑雲,總統親自向你說明,依情依理依法依人格,你都有保密的義務,不料,李慶華竟然能夠得到偵查中的情資,據此在媒體上公然放送。

 事後,你這個查黑檢察官竟然與李慧芬互相推諉,你說是李慧芬主動提出,李說是你提示的。老天!駐外工作人員的身家安全,當成「踩著別人的血跡往上爬」的墊腳石,城隍爺與陳定南英魂是會看到的。

 接著,你竟然在公開起訴書中,表面隱去「甲君」姓名,卻呼應媒體已然報導的傳真否認等資料,足以讓人勾稽得知「甲君即是○○○」,這與公佈姓名何異?不論「甲君」是否真正的情資人員,你這一手足以讓其陷入險境,你的居心不可謂不惡毒,舉頭三尺有神明,當心禍延子孫!

 接著,你竟然在公開起訴書中,詳列當事人的身分證字號、住所等個人資料,處處顯露,你對訴訟當事人的惡意。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陳定南的英魂正在看你!
2006-11-07 23:01:3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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