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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9 16:52:50| 人氣6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財富人生》侵權行為與緊急預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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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人生》侵權行為與緊急預備金


■ 陳駿為(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執行長)

「親愛的兒子,爸爸知道這是你無心的過失,但還是希望你日後一定要謹言慎行,以免害自己後悔一生!」這是一位慈父留下「與子訣別書」的最後一段話。
提到這個案例,就不禁讓筆者感到心酸。事情發生在多年前,一位年已63歲的老父與他唯一的獨子共同生活,孩子出生當年由於配偶難產死亡,所以父親對兒子疼愛有加。當兒子剛滿18歲時就急著去考汽車駕照,拿到駕照當晚趁老爸熟睡時開走父親的汽車並載著朋友到濱海公路夜遊。事發當天正好下著毛毛雨,行經十八王公廟附近時,因視線不良加上車況不熟,這個兒子不慎撞到剛要過馬路的行人,並且是在毫無煞車的情況下,導致該行人當場因車禍而死亡。

闖了大禍之後才知道,該被害人是國外留學回來的高材生,當時在電子公司擔任資訊工程師,除了有優渥的年薪外,公司也有員工分紅配股。此時,訴訟是絕不可免了。被害人家屬根據民法的規定行使求償權,將教育費、喪葬費、法定扶養義務費、精神慰撫金、薪資所得、期待利益等各項加一加,向肇事者求償新台幣1,500萬元,惟法官姑念肇事者未成年,同時非無照駕駛,所以判決賠償新台幣1,200萬元。

根據民法第187條的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的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1,200萬元絕非一筆小數目,尤其對一個孩子來說,這可能是他終身的噩夢。由於孩子未成年,所以法定代理人必須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家屬當然找父親求償。本案肇事者的父親當年63歲,原本打算扶養孩子到當兵退伍後就可以過退休生活,孰料小孩因車禍肇事並過失致人於死,老父不但退休夢碎並且日夜牽掛兒子的未來,於是打算將畢生的積蓄拿來賠償,捨不得兒子受苦。

經過一段時間的處理,老父將公司結束後的殘值加上全部存款以及賣掉現住公寓的錢全部用來賠償被害人家屬,但還不夠二百多萬元。此時,父親留了一封遺書給兒子,除了叮嚀將來要謹言慎行之外,也告訴兒子他有二張保單可以協助解決還未賠償的部份,並在當天到他的車內引廢氣自殺。

從這個案例可以得知,在財務規劃的過程中,必須沒有風險發生才可能順利達成,否則可能功虧一潰。本案這位父親在辛苦撫養兒子長大後,原本想過悠閒的退休生活,沒想到兒子過失致人於死的侵權行為,在短短幾分鐘之內,就將老父一生的夢想摧毀,除了傾家蕩產的賠償責任外,連帶老父的生命也一併休矣,這個慘痛的教訓所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大。

因此,吾人在做退休規劃時,不能只著眼於金融商品的選擇、通貨膨脹的對抗或退休金的計算,類似本案未成年子女所犯的侵權行為,亦可能讓退休規劃毀於一旦,所以任何人皆不可忽視侵權行為對財務規劃的破壞,唯有如此,才能永保安康。(系列11)

【2005/10/19 經濟日報】

台長: 保險D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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