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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7 09:51:26| 人氣14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保單貼現合法化 賣保單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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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貼現合法化 賣保單領更多


■ 本報記者孫中英

在台灣,保戶在人身保險到期前,主動與壽險公司解約,只能拿回少許的解約金,似乎有點得不償失,如果主管機關開放保單受益權能夠「轉讓」,保戶可以拿回更多的錢。
曾經有壽險業者向立法委員遊說,希望爭取美國的「保單貼現」生意合法化,但因為去年美國最大保單貼現公司MBC發生詐欺事件,被美國主管機關勒令停業,連帶讓台灣「保單貼現」合法化希望變成幻影。

「保單貼現」市場源自美國,重症病患在病情惡化末期,例如愛滋病患或癌症病患,因經濟壓力,將自己未到期的壽險保單「受益權」賣出給第三者(投資人),換取現金支付醫療費用等開支。例如100萬元壽險保額賣出,當事人可取得80萬元左右。

而投資保單貼現的「報酬率」,即是「賭」原被保險人還能活多久?如果投資人購買這種產品後,原被保險人立即過世,投資報酬率就相當高,保單貼現年報酬率較佳的會超過10%,高於市場一般投資產品。

壽險業者爭取的立法重點是,開放「壽險保單提前兌現」,以及開放保單「權利轉讓」。如果真的立法成功,擁有保單的當事人,在合乎條件下,真的可以「賣自己的保單」。

學者建議,如果要開放台灣保單貼現或保單受益權憑證轉讓市場,不應僅開放重症病患的保單,應該讓所有的壽險保單,例如分紅保單、年金保單都加入市場,屆時可選擇性才會更高。

【2005/09/27 聯合報】

台長: 保險D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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