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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8 09:23:08| 人氣9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公共意外慰問金 保險代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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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意外慰問金 保險代勞


■ 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為了讓百貨公司、餐廳、電影院等營業單位,經營風險更分散,蘇黎世產險推出公共意外責任險附加慰問探視費用給付,提供經營者在意外事故第一時間的「道義補償」費用,讓來店的消費者,保障自動升級。
一般而言,業者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出險,保險公司會先判定意外是否符合保險事故,且業主得有管理疏失、設備瑕疵的情況下,才可申請理賠。

然而,消費者在營業處所發生意外送醫,先不論法律責任,在台灣的風俗民情下,業者通常得「自掏腰包」,以紅包、白包形式當慰問金補償。例如,東琉火燒船意外,船公司當天先發給每位乘客3,000元的紅包當慰問金,只是公共意外險理賠範圍針對的是死亡、殘廢、醫療以及財物損失,沒有慰問金的補償費用。

蘇黎世產險進一步說明,主要是消費者求償意識抬頭,營業處所的求償事件頻傳,如果在第一時間給予慰問金探視,不但格外貼心也緩和雙方可能的衝突,符合業者需求。只要消費者「住院」,探視費用的保額每人從2,000元至5,000元,若不幸「死亡」,身故慰問金則自每人2萬元到5萬元不等,可依業者需求與保險公司事前約定。

蘇黎世產險發言人侯南芬表示,慰問金的概念還可擴大附加範圍,除了公共意外責任險外,食物中毒、雇主意外責任,都可以附加,平均年保費不到1,000元。若一次事故太多人受傷或食物中毒,賠償限額則為每人保額的10倍計算。

以企業主投保雇主意外責任險附加慰問金為例,只要符合受雇人定義,不論勞工在任何地點發生發生意外事故,不限工作場所或執行職務期間,企業主皆可利用「慰問金」表示關懷,發揮照顧勞工的功效。

【2005/08/08 經濟日報】

台長: 保險D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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