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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8 14:40:47| 人氣17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壽險理賠十大死因 意外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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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理賠十大死因 意外居首

■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壽險公會最新完成去年壽險被保險人死亡原因分析,根據這份資料,意外災害居壽險業十大死因的榜首,惡性腫瘤則居第二名。壽險業去年為意外死亡的理賠總額,高達159億元。
壽險業的十大死因,與衛生署公布的十大死因排名並不相同,主要是因為壽險業統計對象是針對已經投保的保戶。根據衛生署公布去年的十大死因,惡性腫瘤高居榜首,心臟疾病則是第二名,事故傷害為第五名。

同列為壽險業與衛生署十大死因者,包括惡性腫瘤、腦血管疾病、意外災害、心臟病、肺炎、肝硬化、腎炎等,共有七種死因重複。

至於衛生署列為十大死因、但不在壽險業十大死因之列者,則包括高血壓、糖尿病與自殺。壽險業者表示,自殺屬於壽險理賠的除外項目,除非投保兩年以上自殺,壽險才會理賠,因此,壽險被保險人因為自殺請領保險金者並不多。

而糖尿病與高血壓,比較屬於老年人慢性疾病,很多人只要有糖尿病或高血壓,投保時就會被篩選掉。因此,也不在壽險十大死因之列。

壽險業者表示,統計被保險人死亡原因,可以據此計算未來的保險費率,如果哪一項疾病的死亡率不斷升高,未來保費也會跟著提高,例如惡性腫瘤即是如此,因為多年來一直名列衛生署十大死因的第一名,損失率相當高,保費也不斷調漲。

此外,壽險公司也會根據國人的死亡原因設計新商品,例如防癌險、重大疾病險等,其中重大疾病險就是針對常見的七大重症所設計的商品,包括惡性腫瘤、腦中風、癱瘓、慢性腎衰竭、重大器官移植、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等。在保戶發現自己罹患重症時,重大疾病險就開始給付,而不是等到保戶死亡才理賠,如此可讓保戶得到更好的治療。

【2005/06/08 經濟日報】

台長: 保險D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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