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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3:22:04| 人氣24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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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地住別人祖先」 地主痛斥流氓!控新北市府佔4800坪蓋墳場

「我們家的土地竟住別人的祖先。」這樣匪夷所思的狀況出現在新北市三芝區,郭姓婦人家族祖傳一筆4800坪的土地,卻被劃歸為公墓,族人不但無權使用,還要繳地價稅,她要求政府徵收土地或給付租金,得到的回覆卻竟是「法院見」,她痛批新北市府佔地蓋陰宅,「和流氓沒兩樣!」新北市殯葬處回應,該地係民眾私捐,自日據時代就是公墓,建議郭女循行政救濟。
 
指控新北市政府佔地的婦人郭麗卿(49歲),帶著《蘋果新聞網》記者來到三芝,其家族所擁有的4800坪土地一望無際,但青蔥翠綠的草地卻冒出一座又一座墳頭,這裡是三芝第二公墓,郭女家族名下的「新小基隆段蕃社後小段38地號」就在其中,而她擁有其中400坪土地,「但現在全被新北市府『無償使用』作公墓。」
 
郭婦表示,土地是祖父流傳下來,包括父親自1993年繼承時,跟她自己2003年辦理繼承時,新北市府皆未告知該地是公墓,直到2016年地政局進行土地分配對照清冊時,她到場發現,竟然是三芝區第二公墓。
 
郭婦說,欲租用6平方公尺墓地,以6年為一期,新北市府向市民收8千元、外縣市民眾收3.2萬元,市府佔地蓋陰宅,他們沒有錢拿、沒有使用權就算了,家族其他人因繼承時間不一,部分地主還需繳地價稅,當中最多的,一年要繳5265元,另一塊200坪由家族五人平分,平均每人繳600多元,需繳費的地主無奈表示,「政府是欺負老百姓的。」
 
後經新北市議員鄭宇恩陳情協調,財政局稅捐處基於該地有做公共使用,去年開始讓地主免繳地價稅。


郭婦憤而控訴,新北市府從未向地主徵詢土地提供,也未表達徵收或是給付使用租金,對新北市府無償使用私人土地,感到相當不合理,想向政府討回公道。

郭婦表示,該墓地土地繼承的郭姓家族地主有20多位,想整筆土地一起告,還須找齊共同持份所有人,且光裁判費就要50萬元,提告難度相當大。此外,她也擔心將來繼承人恐怕需付上龐大遺產稅。她已反映過殯葬處、行政院、內政部與監察院等單位,訴求能夠徵收或給付租金,最後都僅得到「法院見」回覆。
  
對於郭婦訴求,新北市殯葬處表示,該地自日據時代就開始做公墓使用,由於過去《三芝鄉志》有記載公墓土地為民眾私捐,所以政府並非無權使用該地,對於郭女提出徵收或收取租用費要求,建議循行政救濟提出訴訟,交給司法判決。
 
「公部門就像在擺爛」新北市議員鄭宇恩批評,相關公部門明知地主有相當多位的狀況下,還是堅持請郭女提告解決,因有些地主早已去世,郭女想找齊地主提告,實在困難,即便不見得具法律效力的《三芝鄉志》記載為民眾私捐,但政府也應去辦理土地登記,現在讓郭女繼承,又無土地使用權,儼然是行政怠惰。
 
鄭宇恩說,郭女想藉提告爭取徵收或給付租金權益相當困難,由於該地是持分繼承,無法劃分出地主是擁有哪塊地,如果地主想就個人繼承的部分提告,需花極大心思辦理土地分割,對一般民眾來講實在有困難。(黃政嘉/台北報導)

郭女繼承新北市三芝的家族土地,清冊後才發現是公墓地。林琨凱攝

郭女反映新北市殯葬處,得到提告法院回覆。投訴人提供新小基隆段蕃社後小段38地號範圍。投訴人提供殯葬處表示,《三芝鄉志》上有寫,該地是私捐,沒有無權使用。翻攝台灣華文電子書庫來

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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