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消費者來說,買東西能夠“物超所值”是一件美事;如果不能,至少“一分錢”也要買到“一分貨”。但是,如果,過去能買到“一分貨”的“一分錢”,現在卻只能買到“半分貨”,那麼消費者的損失可就大了。聰明的消費者一定會說,“通貨膨脹了!錢不值錢了!”什麼是通貨膨脹呢?要怎樣防範通貨膨脹,避免消費大眾受損呢?
一般人常會發生這樣的情況:一聽到某一商品價格上漲,馬上就說“這是通貨膨脹。”其實,經濟學家對“通貨膨脹”這個名詞,有比較嚴格的定義。
經濟學家將通貨膨脹定義為“一般物價水準在某一時期內,連續性地以相當的幅度上漲”。從這個定義,我們可以知道,要稱為通貨膨脹,還得符合一些要件。
大體上,經濟學家是以對整體經濟活動的影響程度,來界定是不是出現了通貨膨脹的現象。
單一商品漲價,不是通貨膨脹
如果只是某一種或某一類商品價格上漲,而其他商品的價格沒有發生變化,這並不是通貨膨脹;因為它只對某一些人有影響,對整體經濟則影響不大。
當然,有時候單一商品價格的上漲,也會引起其他商品價格普遍上揚,就可能形成通貨膨脹了。最有名的例子是,在一九七三年及一九七九年兩次石油危機時,石油價格的調升引起了世界性的通貨膨脹。因為,石油是燃料和很多產品的重要生產原料。
如果,很多商品的價格都上漲了,但卻是一次調升後,就停下來,這也不算是通貨膨脹;因為經濟學家認為這種“漲一次即停”的現象,對經濟活動的衝擊不大。
漲幅不大、也不是通貨膨脹
同樣地,如果漲幅不大,也不能稱為通貨膨脹。在現代經濟社會,物價水準常有上揚的特性;多數情況下,物價只升不降,這是“物價的僵固性”。因此,如果幅度不大,也不能叫做通貨膨脹。但是,如果許多商品的價格在某一段時間內,以一相當的幅度,一波波、持續性的上漲,則會對整個經濟社會造成困擾,這就是所謂的通貨膨脹了。
至於“相當幅度”是多少呢?10%還是5%呢?則沒有一定的標準。對漲幅多少,持續多久才算是通貨膨脹,各國的認知不盡相同。
通貨膨脹,因國而異
在不同的經濟結構,不同的歷史背景下,各國對通貨膨脹的容忍程度也不同。有時候,通貨膨脹只是一個相對的觀念。有些國家,譬如墨西哥,它的物價上漲率經常是20%以上,有時甚至於超過100%;如果能把它降到15%以下,物價或許就算是穩定了。
但是,對一些國家而言,譬如歐美國家及我國,近年來物價平穩,上漲率都在5%以下,故對物價漲幅的要求也較嚴格。因此,關於物價上漲幅度多少才算通貨膨脹,只能粗略地以“超過正常的上漲幅度”界定之。
二、物價上漲率,如何計算?
根據前面的解釋,只有單一或少數商品的價格上漲,並不能稱為通貨膨脹;必須是綜合性的商品價格呈現上漲,才可能形成通貨膨脹。
但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同的商品,價格常常是漲跌互見,漲跌之間可能彼此抵銷,我們如何知道綜合性的物價水準是否上漲?或是如何衡量綜合物價究竟上漲了多少呢?
為了計算物價上漲率,各國政府都有專門的單位(我國是行政院主計處)定期地收集各種商品及勞務的價格資料,然後編製出「物價指數」。
在現代經濟社會中,商品及勞務的種類非常多,每種商品或勞務對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重要性。因此,政府在編製物價指數時,會針對不同的需要,選擇不同類別的商品或勞務,分別編成各種不同的物價指數。
消費者物價,你我最切身
其中,最具代表性,同時也最常被用來觀察通貨膨脹的是「消費者物價指數」以及「躉售物價指數」兩種物價指數。
躉售物價指數是用來反映大宗物資,包括原料、中間產品及進出口產品的批發價格,和廠商的關係較密切。
消費者物價指數則是包括了和一般百姓日常生活有關的各種商品及勞務的零售價格,是消費者會切身感受到的。
接著,我們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為例,大致看一下物價指數是如何編製的。
食衣住行,通通在內
首先必需選取和日常生活相關的商品及勞務,調查它們的價格,並且按照它們的不同重要性,計算加權平均價格。
在日常生活中,消費者會直接使用到的商品或勞務很多,包括米、麵、肉類、蔬果、菸酒、房租、服飾、交通費及醫藥等等;但每一種商品或勞務的重要性不同,因此,不同商品價格上漲的影響力也不同。
例如,米、麵等主食的價格上漲,會加重大家的生活負擔;而菸酒價格的上漲,對一般大眾生活的影響程度,則不及米麵等食品。
所以,在計算平均物價水準時,不能以簡單的算術平均法加以處理,而必須依照不同商品及勞務的重要性,給予不同的權數(在實務上是根據家庭的消費結構比例),然後計算所有價格的加權平均數。
在編製台灣地區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時,行政院主計處總共挑選了三百九十五項商品及勞務,分為食物、衣著、居住、交通、醫藥保健、教養娛樂、雜項等七大類。每類的權數約為27.4%、5.8%、31.4%、11.1%、3.8%、13.6%、6.9%。權數最大的居住類中,單房租一項的權數即為21.0%,顯示在一般家庭支出中,房租佔了很大的比例。
在計算出加權平均物價之後,為方便比較各年的物價水準,還須將它化為指數。也就是先選擇某一年做為基準年,而將基準年的加權平均物價水準當做100。
因此,新年度的加權平均物價除以基準年的加權平均物價之後,再乘上100,即得到新年度的物價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