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活到現在,什麼都沒長進,但最起碼的,
我知道一件事要看多方面向,不能從一個角度,
就去下主觀定論。
否則,當有一天,你不小心看清全貌時,
就會覺得,呀,這到底是什麼鬼呀!!
這兩天有一則新聞,
一個報社的記者,因為主持節目、上通告太多而被公司「請走」。
這個過程,她當然心有不甘,努力向公爭取了該拿的資譴費用,
走之後,再在自己的部落格寫了很多苦水,引起電視台注意,
做了一則淚水盈眶的新聞。
不了解狀況的觀眾讀者,會覺得這公司怎麼這麼冷血?
人家明明付出二十多年的青春為公司效力,就為了這小事轟她離開?
我不是這事件的核心人物,其實連周邊人物也不算,
但冷眼這件事,真的覺得很多狀況,其實不像表面那麼簡單。
我去過那家公司,在那裡服務三年半,也和那人共事過。
認識那環境和那個人,距今已有十年了吧。
也許八九年有,不到十年。
但當時,她的問題就一直存在了。
當年,我負責跑吳宗憲的頻道ET JACKY,
如果有印象的人,也許還記得,吳宗憲曾經經營過一個頻道,
而當時頻道最紅的節目,叫「馬妞報報」,
主持人是馬妞,來賓則是一群媒體人,
而這位被公司裁員資譴的人,就是其中一位。
她常常會在節目中,用不具名的方式爆料八卦,
火花四射傷及許多藝人,許多人都敢怒不敢言,
例如說,誰誰誰,名字幾個字,背景如何等等,做了什麼事,
有多誇張,讓觀眾去猜,觀眾猜不中就算了,猜中了,那藝人就被修理了。
當時,報社就很反對她上節目去談這種茶餘飯後,不需負責的八卦,
一個報社記者走出去,上了節目,其實相當程度就代表了報社的形象,
每每為了節目效果,或為了一點通告費用,去誇張,去影射,去傷害人,
報社其實非常不以為然,
當時的主管私下警告她多次,
能夠不接就別接,她也口頭答應,
但其實,她通告仍照上不誤,惹得勞資雙方互有意見。
我當時的主管,就常問我,那人還有上節目嗎?
有的話,他要往上報備,公司可能會有後續的處置,
當時我太年輕,夾在同事,和主管之間,只知道該保護好同事,
尤其我私下聽說她的經濟狀況不佳,需要這筆錢來應付,
於是,當我主管問我:「她還上嗎?」
我都回答:「沒了啦,你看到的是重播的。」
久了以後,紙怎包得住火?
好幾次,我被主管念半天,就是因為她的事。
但我當時心裡的想法是,你們之間要如何,請別把我扯進去,
我不想當那個工具。
後來,這節目因為得罪東森高層,被勒令喊停,
她也沒機會再接通告賺外快,此事就不了了之。
不久後,我就離開這家公司,轉換下個階段,
我永遠記得,在我離職前一個禮拜,
主管要我「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我當然深知這個道理,每天仍競競業業發稿,
但這位同事,因為位階高過我,竟然在我離職前幾天,
去向我的主管告狀,說我不做足公司交付的任務。
那主管跟我私交甚篤,有一晚把我叫到窗邊問我,
「為何你不做完手上工作再走?那個人說你在擺爛。」
我驚訝回說:「我每一件事都如期完成,絕不是她說的那樣呀。」
主管說:「她說交付你一個專題,你一直推託不寫,到底什麼原因?」
我這下才知道,
我一直幫忙掩飾的人,竟到主管前去桶我一刀,
她確實交付一個專題讓我做,但那內容根本不可能做得到,
她竟然用這理由,去跟主管說我不盡責…
我聽了當場吐血,
那個專題是什麼?
我到現在仍清晰記得。
她要我去敲天心拍泳裝照,把版面做得美美的。
但,天心當時在出寫真集,她不給報社拍泳裝,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
她脫衣,是要賣錢的,何必免費讓報紙登呢?
就因為我敲不到天心拍泳裝照,她去主管面前告了我一狀,
其實,我臨走在即,根本不必在意這些枝微末節了,
但我聽到這事時,仍覺得,她到底在想什麼呀??
回到現在,
她因為外務太多,接太多節目,
公司隱忍多年終於下遂客令,並付出一筆該付的費用,
我很客觀的看這件事。
一家公司任用妳二十多年,
外務接得比本業還多,公司能沒有微詞嗎?
在媒體來訪時,她不斷口口聲聲說自己有多認真,
被弄走,心有多不甘。
但,公司規定不行就不行,多年來,妳不照公司規定,
硬要去闖這條線,硬要去犯公司的忌諱,
直到人家真的忍不住了,出事了,妳還要怪人家?
被公司「請走」,她在部落格裡留下許多感嘆。
她說,看盡公司同事的冷陌,沒人願意對她伸出援手,
她忙工作忙得半死,同事連個便當都不願意幫她買,
我看到這些不禁啞然失笑,我相信,許多看到她留言的人,
也跟我有一樣想法。
一般正常人,相處多年的同事,怎會在這時唾棄妳?
那些人,真的站在公司那邊?
還是妳平時的言行舉動早讓妳沒有朋友了?
二十多年來,妳點點滴滴如何對別人,
到最後一刻,別人就是如何回報。
很可惜,在社會打滾這麼久,直到此時,這人還是矇著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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