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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2 09:37:41| 人氣5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生命故事十一^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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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她們的故事之十一

 

上篇提到在邁阿密停留時,遇到的兩位女士。一位較高,人長得很優雅,但她是坐在輪椅上,由另一位較矮、有點微胖的女士推著入內在大廳上辦理入住手續。

 

她倆抵達時是下午時分,我在大廳上網。由於她倆的模樣蠻引人注目的,所以我就一直偷偷的注視著她倆的舉動。有道是有緣人,無論如何還是會有交集。她們登記好住宿,要進房間了,坐在輪椅上的女士看到我了,就對我打招呼;我們稍微聊了一下。

 

隔天早上,我在公用廚房煮早餐,她倆也走過來看我在煮什麼,我們聊了一下後,高個兒女士告訴我說:「

我曾在日本待過十年,我對中國、日本文化有蠻多的研究。這次來邁阿密,是過來看望一位好朋友。以前她一直邀請我過來,現在終於成行了…。」看著她的眼珠轉動得生動自如,時時閃著睿智的光芒;我就對她特別的有興趣,想要自動和她倆有更多的交流。我就自動邀請她倆,詢問當日午餐是否有什麼安排?倘若沒有的話,我想煮中式素食邀請她倆一起用餐,她們也馬上答應。畢竟能夠在第一次踏足的城市裡,遇到有人願意為了迎接她們而開party,也是開心又殊勝的事哩!

 

她倆都是猶太人,更是青梅竹馬長大的好朋友,彼此的雙親也是世交;高個兒的女士故稱她為T,而這位矮個兒微胖的女士,故稱她為L吧。此次之旅是T邀約L一起過來邁阿密探望另一好友。而且是她倆第一次一起遊行,之前都是彼此在彼此的家裡「串門子」而已。

 

我煮了三道菜請她們,第一道是紅燒豆腐,加點辣椒,只要用蕃茄下去悶煮,再加點鹽、醬油就搞定了。第二道是白、綠花椰菜加紅蘿蔔,用水滾燙一下,再灑點黑楜椒鹽、淋點甘覽油也就搞定了。第三道是用生菜加紅蘿葡小丁,再加上香蕉、金桔、葡萄干,淋上咱家自製的無敵醬汁,哇…堪稱人間美味的極緻了;老王賣瓜總要自賣自誇一下嘍^_^…。

 

這一餐她倆也吃得很開心,隔天晚餐;換她倆煮來請我吃。就是一道多樣生菜沙拉、麵包再加上飲料。畢竟T行動不是很便利,都是L都搞。心意最重要,樣式不重要…。

 

較深入接觸聊了之後,原來T是模特兒,難怪她長得很典雅又是很立體的特質個性美。而L是房地產的經記人,難怪她會長得有點蠻胖,在紐約這樣繁華揚場十里的城市生活,總要有幾把刷子,才能生活得較適逸些。有道是:美國的政、經幾乎都掌握在猶太人手上,看起來是有幾分道理了。

 

她們要來一週,所以我們每天早、晚都會碰面。不是在公用廚房就是大廳上,尤其她倆的房間就在我住房間的對面,雖然我住的是四人上、下舖休位,她倆住的是兩張床的大床位;這就是青舍與旅館的不同賣點。第一、二、三天,大家都很有得聊,也都很開心…。到了第四天晚上夜半時分時,我被她倆的吵架聲給吵醒了。

 

我趕緊去她們的房間敲門,詢問是怎麼一回事…。其它的室友們就只是開門看一下而已,畢竟事不關己,自有管理人員會出來處理。原來是T說要早點睡,請L關掉電視或請她把電視聲弄小聲點,L就不肯,就這樣你一言、我一語,彼此就吵起來。重點在:當晚她們在朋友家,彼此都喝了些小酒,都有點酒酣耳熱。T一邊向我形容經過,又一邊發抖的哭了起來。而L就越說越大聲,語氣越來越大聲,她人就顯得很兇惡。

 

既然,我安撫不了她們倆,就跑去櫃台向工作人員求救…。工作人員也馬上跟著我過來看她倆的情形。工作人員要她倆自己去協調,再不行的話,他說他就要打電話叫警察來。此時我和工作人員提議說:不然這樣好了,我讓T住我的床位,我隨便在地板上睡。因為一時半响的,她們倆可能會有心結,不會那麼快平息的。工作人員對我說:「不行,妳付妳的床位錢,她們付她們的床錢,問題不在妳,而是她們自己要去解決自己的問題…。」這就是美國人處理事情邏輯的方式。咱老中是「息事寧人」為要,老美是要自己先去解決、面對,真不行了,才會有公權力的人出現。

 

我不知道大家遇到問題時是怎麼一回事?但,這點我學會了。在許多情態下,是我的權利範圍,我也會去爭取;在環美、在環球行時,我也是在極力爭取。只要有理、只要是對的範圍下…。好,這裡又有點扯遠了,以後再慢慢記述,這些有的沒有的瑣記事^_^南無阿彌陀佛

 

我詢問過T:妳們是好朋友,但從沒一起出遊過,這次為什麼會找L呢?她回答我說:「以前知道她脾氣有點火爆,沒想到竟然是那麼自私的一個人…。」

 

世上的事情,絕對沒有所謂的「早知道」,既然事情發生了,就面對、解決而已,沒有不二法門的了。後來的三天裡,從看面上看,她倆沒有異樣,但實際上內心裡,彼此已經有裂縫了。

 

爾後,我有和她們伊媚兒。她倆都很客氣的說,很高興認識我云云…。但T老實的告訴我,返回紐約後,她和L再也沒有來往了。想想:青梅竹馬的好朋友,彼此的雙親都是世交,就只是為了要早睡和看電視而已,幾十年的好朋友關系就像斷線的風爭一樣,再也無從覓尋了…。

 

這人生的風景,教會我:長途行走,絕對不要找伴。因為不確定的因素太多了,有了同伴雖然有其好處,但好、壞是相依的。所以從此我告訴年輕的朋友們說:「如果你們有打算要結婚或是同居什麼的,最好先一起去旅行一個月左右,看看彼此真能否一起長期的生活下去,再來決定那一生一世的承諾…。」

 

猶記得讀過林懷民先生的傳記,他曾經告訴年輕的朋友說:最好自己一個人去旅行三個月左右,去與自己長期獨處一段時間,好好沉澱下來,以後的路,自會柳暗花明又一春了。

 

人,最難的是與自己長期獨處。英雄會成為英雄是因為,他只要打贏別人即可了,但,世上最難戰勝的是自己,並不是別人哪^_^南無阿彌陀佛

台長: Sh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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