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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10:48:39| 人氣9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龍的自裁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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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日本的天皇制,雖然有長期權力流失的現象,但日本天皇卻能萬世一系?而英國自威廉一世於一○六六年創立諾曼王朝,是今日英國王室的始祖,迄今也將近千年。前引錢穆《中國文化史導論》所述,秦統一天下以前,魯、衛、宋、楚、燕都有八百年以上的國祚,齊、趙、韓、魏至少也都各有三百年歷史;這是古典中國時期的景象,與英日兩國相較實不惶多讓。但傳統中國之後卻總一再改朝換代,並伴隨密集的人口摧毀?並且每次皇位傳承,幾乎都伴隨著一次甚至一次以上的政變或類政變。以致傳統中國的朝代至多只有兩三百年,短則數年、十數年(註:若將歷史中國所有曾經稱王稱帝有建國號者加以排列,那將是個非常長的名單。我們以後會提到的王始,他的帝國國祚不到一個月。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閱以下網址http://nrch.cca.gov.tw/cca/website/site4/BY_Collect/b9000e0/e004/cca220003-li-wpkbbyb9000e0040074-0438-u.xml)?
秦漢之際所確立下來的統治思想,是否與秦漢與秦漢之後所有朝代的國祚不長、戰亂頻仍有密切的關聯?在筆者的想法,那是絕對密切的;我們在後面仍會探討這問題。我們現在的重點在「誣反事件模式」。
劉邦與韓信等的故事(包括諸呂清洗諸劉,諸劉清洗諸呂,與諸劉之間的混戰)還告訴我們一件事:被冠以「誣反」的,其實並非只出現在像是「宋平蜀亂」與「二二八事件」這樣的被統治者身上;「誣反事件模式」一樣出現在統治者間。
換句話說,這種好話說盡、壞事做絕、栽贓誣陷、上逼下反(已非官逼民反)、殘暴屠殺鎮壓的故事,其實只是極私天下、獨裁統治的必然戲碼。不只出現在被統治者身上,一樣出現在統治者間。如果我們接受劉邦引發異姓王清洗,是一件不得不然的歷史事件,也等於接受劉邦的無賴作風||正如歷史所顯示的||將作為此後中國政治文化的主軸。其實,劉邦還不是這種無賴作風的創始者,早就存有這種現象了﹔只是劉邦之後更加多了。
還沒一統天下時,秦王嬴政派王翦率大軍伐楚,「王翦行,請美田宅園池甚眾。始皇曰:『將軍行矣,何憂貧乎?』王翦曰:『爲大王將,有功終不得封侯,故及大王之向臣,臣亦及時以請園池爲子孫業耳。』始皇大笑。王翦既至關,使使還請善田者五輩。或曰:『將軍之乞貸,亦已甚矣。』王翦曰:『不然。夫秦王怚而不信人。今空秦國甲士而專委於我,我不多請田宅爲子孫業以自堅,顧令秦王坐而疑我邪?』」(《史記˙卷第七十三》)
王翦一再討賞,其實只是為了自保,就好比劉邦清洗了異姓諸王,也是為著自保一樣﹔兩人角色各自不同,行為也互異,但自保的目的則一。最高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只好猜忌一切﹔而次級統治者只好儘量高明地包裝自己。其實這也說明瞭極私的統治哲學下的人際互動關係││行為與行為規範相悖離||不是猜忌一切,就是高明地包裝自己。而所有人都像是坐在火山口。
司馬遷說「信而見疑,忠而被謗,能無怨乎?」(《史記˙卷第八十四》)無限度地猜忌與無罪忠臣被殺,其實只是傳統中國歷史上的常態,正好比二二八事件可以建立起誣反事件模式一樣。因為只為著極私天下(或黃宗羲所說的大私)這樣的觀念被確立、落實下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間,就足以可以建立起各自的誣反事件模式。換句話說,在這樣的極私統治觀之下「能無怨乎?」;既然不能無怨,人們只好學著避怨,誣反事件模式勢必貫穿著中國上下各階層數千年。而統治者間的誣反事件模式是權力鬥爭的結果,被統治者間的誣反事件模式則是剝削、掠奪的結果,差異如此而已﹔但其內在邏輯完全一致。
天下既然是一人或一家子人的,而擁有天下又太受人覬覦,為了自保起見,除了自己以外,沒的其他人可以信任﹔除非在可以確信的管制之下。但事實又不存在「可以確信的管制」,因此,在奪天下人之天下後大私天下,便開始懷疑一切﹔起初還能信任左右近臣與自家人,聯合近臣與自家人剷除功臣﹔等剷除功臣後,自身必然還要出現新的核心與新核心之外的舊核心。事實,統治者左近核心,必然出現一再分裂,伴隨一再分裂的就是無盡的冤殺。這成為中國統治階層核心中一再上演的戲碼。因此,久之之後就內化成政治文化中的一部份,形成思考與行為的慣性。
這種以競逐、鞏固帝位為目的的內部鬥爭,若以「陰謀栽贓」、「誣以謀反」為主要手段打擊對手,我稱之為第一類型誣反事件模式﹔比如劉邦清洗諸功臣。若以競逐、鞏固官位為目的,並以「陰謀栽贓」、「誣以謀反」為主要手段打擊對手,我稱之為第二類型誣反事件模式;比如。而統治階層對人民的如此行為,如上兩章所述,我稱之為第三類型誣反事件模式。
當上述三類型誣反模式反覆出現後,民不聊生、官不聊生大概已到最後關頭;那時通常已經不再需要「栽贓」、「誣反」這樣的手段,有力量者隨時隨地都可以直接剝奪任何人、殺害任何人,已經用不著「栽贓」、「誣反」這樣的手段。比如歷史常見的屠城。這種情況,我稱之為第四類型誣反事件模式。合這四類型誣反事件模式稱之為「誣反事件模式」。


第一類型誣反事件模式||以競逐、鞏固帝位為目的
第二類型誣反事件模式||以競逐、鞏固官位為目的
誣反事件模式 第三類型誣反事件模式||統治階層以誣反剝削、殘殺人民
第四類型誣反事件模式||有權者已用不著「栽贓」、「誣反」等手段,直接剝奪任何人、殺害任何人

效忠認同危機模式
另一種上層冤殺,導因於君與國之間存在一定的距離的客觀事實﹔也是說,效忠於君並不等於效忠於國。相反的,忠於國也不等於忠於君。因為君是指統治者本人,而國則是其產業﹔而國又與無數生民百姓相重疊,忠君、忠國之間,遂存在無可跨越的鴻溝。於是忠國與忠君,有時不免出現矛盾,這更使部分臣下取捨兩難,就好比為人子者該先家後國,或先國後家一樣為難。所以,古人說「忠孝難兩全」,只好「移孝作忠」。
但當國家利益不等於帝王利益時,應該先國家後君王,或先君王後國家?古聖先賢並未留下教導,除了孟子的「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與荀子的「從道不從君」(《荀子˙臣道》)。但這樣的教條,與後是歷史事實卻出現嚴重的矛盾。因為國家本身無法行使權力,權力的行使者是帝王;誰膽敢致帝王利益於其次,那誰就將受到懲處。
因為,先君主後國家者將有機會對先國家後君主者進行離間,導致忠奸難分﹔於是不免出現「忠臣冤死模式」。我們這裡說「忠臣冤死模式」,忠臣指的是那些先國後君者,比如岳飛、于謙等﹔而先君後國者,比如秦檜、徐有貞,就屬於「奸臣得意模式」。但秦檜、徐有貞真算奸臣?他們還是忠於君的,並且適切地達成君王的諭旨。
岳飛忠於大宋國,秦檜忠於宋高宗﹔于謙忠於大明國,而徐有貞忠於英宗。忠於國的都給冤殺了,而忠於君的都飛黃騰達﹔這樣的忠貞標準將給後世什麼樣的啟示?
清末再度出現同樣的劇碼,但情況甚至更複雜了。戊戌維新之前「后黨」、「帝黨」早已對立分明,群臣效忠對象各自不同;但這時光緒形同傀儡,國家還不至於形成分裂。維新失敗後,「后黨」企圖廢光緒立新帝,慈禧命榮祿向兩江總督劉坤一探口風,劉坤一採張謇「君臣之分久定,中外之口宜防。坤一所以報國在此,所以報公亦在此」(《清史稿˙卷第四一三》)說,表態不能接受廢舊君立新君,讓「后黨」、「帝黨」分裂得更清楚。隨後不久義和團大起,八國聯軍已經準備登陸大沽口,南方又出現「忠國」一派,他們「認為」當時兩宮(慈禧、光緒)已遭挾持,所以詔命入援京師是「偽詔」,非兩宮旨意,所以不派兵入援。其實這是睜著眼睛說瞎話。
帝黨、后黨之爭早就存在,劉坤一表態不支持廢舊帝立新帝,等於表態他就是帝黨。而朝廷大權在慈禧手中,他也不能不遵。但,派軍入援京師,勢必引來列強攻擊兩江;戰火將擴大到東南,則中國將無法立國。所以,這時劉坤一不派援軍的態度顯然屬「先國後后(慈禧)」。但「先國後后」則置慈禧於何地?這是要得罪慈禧的。於是只好說那是「偽詔」,把責任推到慈禧身邊那群人身上;搞的是文字遊戲,說白些是自欺欺人。這種狀況將本來應該完全單純的效忠問題,弄得非常複雜;既是該忠君,也要忠后,更要忠國。而君、后、國三者之間孰該先,孰又該後?根本就是將效忠弄得複雜萬端。
更嚴重的是,聯軍進攻大沽口、天津;並且很快就會進攻北京。當外敵入侵之際,各省督撫唯一的選擇應該立刻率軍與聯軍對抗,絕無讓京師淪陷的而徒手旁觀的可能。但,當時東南各省不僅袖手,甚至還得與列強簽訂東南互保條約。這真是非常大的諷刺,但卻又是正確萬分的決定;歷史中國效忠問題的矛盾,在此顯露無遺。當時的說法也是張謇所提出,他說「無西北不足以存東南,爲其名不足以存也;無東南不足以存西北,爲其實不足以存也」(《張謇自定年譜》),意思等於說東南互保就是要替大清國「保實」;至於西北的亂事,他們無能為力。
但這又造成新的矛盾:當皇帝、太后倉皇逃往西安時,他們十餘督撫也只能作壁上觀。倘若不幸,兩宮為聯軍所擄或甚至殺了,那真不知這些督撫將何亦自處?當然歷史並未如此,可以置而不論。但,這整個過程就突顯出「君」、「國」之間存在不可愉悅的鴻溝。雖然大都時候「君」、「國」立場不相背離,但總有背離之時。在此背離之時,則臣子動輒得咎。並且非常容易演化成第二類型誣反事件模式。
事實,「帝黨」早在維新失敗時就被清洗殆盡,這時「后黨」卻又分裂成以載漪、剛毅為首的「開戰派」,與以榮祿為首的「非戰派」。「開戰派」勝出,於是乃有一國對各國同時宣戰之舉,導致了差點亡國的局面。在這過程中,「帝黨」、「後黨」、「忠國派」、「開戰派」、「非戰派」莫不以忠於大清自矢,但效忠對象卻分歧得很。忠君?忠國?忠后?戰或不戰?義和團剿或不剿?議論未定之際,聯軍已經兵臨城下,而所有國之重臣,無論其為「帝黨」、「後黨」、「忠君」、「忠國」,在過程中幾乎清洗殆盡。效忠對象之混淆,相互清洗之徹底,莫此為甚﹔而國也將亡。這就是我說的效忠認同危機,導因於忠君、忠國之間的混淆。
這種因先國後君或先君後國所導致的「忠臣冤死模式」與「奸臣得意模式」,我稱之為「效忠認同危機」,有時也稱之為「君國認同危機」﹔合併「誣反事件模式」而成「王朝自毀機制」。
效忠認同危機讓官僚階層無所是從,動輒得咎,不知該先君後國或先國後君,並且導致「先國後君」與「先君後國」兩派人馬相互清洗,於是統治階層元氣大喪﹔因為第二類型誣反事件模式故,官不聊生矣。而第三類型誣反事件模式,則使得人民在統治暴力下生不如死,將人民推向逆反的地步﹔民不聊生矣。當誣反事件模式反覆出現時,官不聊生、民亦不能聊生,國之不亡者幾希!
官不聊生與民不聊生就成為歷史中國王朝存亡觀察的指標。
「效忠認同危機」與「誣反事件模式」有著一些關聯在,那就是「效忠認同危機」,最後總是要借「誣反」來收拾。但這種誣反實在瞞不了任何人,因為「先國後君」者都可以得到廣大的民意支持,所以都說不出口。也因此,所以岳飛以「莫須有」死﹔于謙也不能不死,于謙不死,英宗復辟師出無名,所以他實際上是死於「英宗復辟師出無名」(註:《明史˙卷第一七○》:「英宗尚猶豫曰:『于謙實有功。』有貞進曰:『不殺于謙,此舉爲無名。』帝意遂決。」「此舉」指的就是「奪門之變」,即明英宗(當時是太上皇)趁景宗病重時復辟,奪了明景宗的帝位。但奪帝位等於造反,他們要造反有理,只有自行編織一途。於是就編說于謙要「更立東宮」,也就是說于謙要從諸王後代中找人來當太子接景宗的帝位,而不立英宗的兒子當太子;英宗的兒子原來是太子,為景宗所廢。於是,英宗這老子只好跳出來奪回帝位。徐有貞編了這個大謊言,要致于謙於死地;但于謙有大功在國,英宗不忍殺他;徐有貞卻說不能不殺,因為不殺于謙,造反有理就無法成立。)。清末「帝黨」也不能不死,因為他們反太后,至於他們忠於光緒,這樣的順從於「君臣大義」則不能談。
其實,徐有貞、秦檜、清末后黨,全以忠貞為名,卻包藏著個人私利,以圖謀權位為實。他們不過只是將個人的前程淩駕於國家整體利益之上,卻以忠貞自矢。君國之間的混淆,在中國歷史上有其不得不然的邏輯上的危機﹔先君?先國?

一個不可承擔之重

台長: 老伙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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