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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10:39:56| 人氣10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龍的自裁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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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廟,然黨益固不能解」。(《明史˙列傳第一百六十七》)
連續幾個皇帝不是自殺就是被殺,在一個朝不保夕、到處逃亡流竄的小朝廷中,黨爭仍然激烈到如此地步﹔我便稱這種現象為「太廟現象」。因為雖奉帝命盟於太廟,卻也無可妥協,仍然於強敵之前自我分裂。
「太廟現象」所指的不只是黨爭或內部分裂,而是在強敵之前黨爭、在強敵之前內部分裂,這都是自弱根基,讓自己更無力對抗強敵,甚至要敗於強敵之手。一旦敗於強敵之手,國土淪喪隨之而來的「覆巢之下無完卵」,那才是真正的大浩劫!明末為何會出現所謂的「楊州十日」、「嘉定三屠」,可能上百萬人民就這兩場屠殺中「流血有聲」地消失了。其餘各地就別提。
明末正好是個頗為適當的解說樣本。朝廷上下沆瀣一氣,貪權者努力鬥爭,貪錢者努力貪污,當流民初起之時沒人在意﹔於是逼出民變。民變本來就有「落草等招安」(註:所以歷史中國時常兵匪不分。)的意圖,而陣前將領則總「養寇以自重」;兩者互相參商,於是流寇四下橫行,而大明已經危在旦夕。崇禎一死,吳三桂開關迎清,只為著「沖天一怒為紅顏」,國家社稷等閒輕置。所以,這正是二二八模式事件的民版與官版的合寫。
「厲雲現象」、「太廟現象」本身直接影響所及都有限;但這種現象的擴散效應,則恐怕不是倍數所能形容。比如前引《新唐書》直接死於誣殺的,總數絕不超過萬人﹔但受到震撼的,恐怕就是當時人口的大部分了。這必然要造成人民離心離德。也是說「厲雲現象」所造成的「厲雲效應」才是真正的重點。
「太廟現象」中互鬥的不過是吳楚二黨,主要集中在黨派頂端少數幾人的權力鬥爭,但其結果則是加速明朝滅亡﹔可以說是「太廟效應」了。我們要重視的是現象的效應。
二二八事件模式(下章起,將改稱誣反事件模式),其實在事件本質上與「厲雲現象」、「太廟現象」有共通處;研究二二八事件模式決脫不開這兩種現象。所以,研究二二八事件模式,其實就是在研究歷史中國歷朝歷代的衰亡原因,也希望能有助於漢政治文化避開這樣的歷史慘劇||每次改朝換代,總是伴隨鉅量的人口大殞滅。歷來多如過江之鯽的史家、政治家、思想家都忽略了這個問題;我們不妨起個頭。
這種發生在民間的「厲雲現象」、與發生在官方的「太廟現象」,在中國歷史上亦發生過無數次;所導致的後果,舉其重者,比如西晉為五胡所滅、北宋為金所滅、南宋為蒙古所滅,明為清所滅。其實,幾乎每個朝代覆亡,都是個民版與官版誣反事件模式的合寫本﹔因此,不該等閒視之。
到這裡,漢政治文化中含有自戕、自毀因數可以完全確定!一面戕害人民,一面戕害官僚(對手)﹔前者造成民不聊生,後者造成官不聊生。官民具不能聊生,那政權自然毫無依靠!於是,很快地我得到極私統治哲學的結論。這就是本書第四章的內容。
後來讀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的〈封建論〉,文中說:「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語譯為「秦朝所以改革封建(筆者按:為郡縣制)的原因,照制度說,是大公至正的辦法﹔但照他的動機來說,卻是自私的,只為樹立自己的威權,只為使天下人臣服於我」(註:語譯引自《古文觀止新編》,台南東海出版社,1957,p761)原來古人早已一語道出傳統中國以來的統治動機論:私!
又再讀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原君》:「後之為人君者不然,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亦無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始而慚焉,久而安焉,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漢高帝所謂『某業所就,孰與仲多』者,其逐利之情不覺溢之於辭矣。」同樣在指出「私」。
這種「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的私,與「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的「大私」,我稱之為極私﹔以這樣的動機來作統治的基本思想,我稱之為極私統治哲學。極私是對統治者統治動機的描述,說統治者總想逞其一己之私,而非指統治者真的可以逞其一己之私。統治者的動機總是要為所欲為,雖然他未必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但意欲為所欲為,已經足以讓國家社會動盪不安了,自毀機制因此展開。
我認為正是這種私、大私、極私動機的統治,才出現了讓官民無可聊生的政治現象││二二八事件模式(誣反事件模式)。基於這種極私統治動機所出現的一概政治現象與效應,就是我所說的極私統治哲學。
第五章、第六章就是筆者對極私統治哲學的本質、內容,與其運作方式的反覆分析。
所以,本篇共四章的主要內容,從二二八事件推衍出二二八事件模式(誣反事件模式),在推衍出官版二二八事件模式(君國認同危機),然後得出「極私統治哲學」。這是我的理論架構形成的過程。
























第三章  初探漢政治文化的負面現象
二二八事件的回顧與反思──兼論二二八事件模式

第二章我們簡單瞭解台灣近代歷史的一個片段,重點其實放在發生於1947年2月的台灣二二八事件﹔這是台灣近代歷史上的大事。國府以「奸黨」叛亂為由,出動軍隊對人民進行武力鎮壓。雖然也有人判斷二二八事件是「處委會或主動或被誘引,不斷地升高其政治目標,終於踏到國民政府的政治地雷,引來強力鎮壓」(註: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之《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總主筆賴澤涵,時報出版,p72,1994);以「政治地雷」來形容二二八事件。
但,顯然很少人認識到這種事件,在中國歷史上並非一件獨立的、個別的事件。它事實是以事件群在歷史上出現的。二二八就是這樣的一件詭異的歷史事件﹔並且,只要對中國歷史做更多的理解,將發現歷史上與二二八同本質的事件多不可數,並能以事件模式觀之。
過去已經有不少專家、學者與政要,花費大量的精神、時間與力量研究二二八事件,對這悲慘的過去已經有相當深刻的理解。也就是說,除了部份細節之外,二二八事件的本質已經清晰浮現﹔我們在第二章中已經作了一些說明。
但遺憾的是,似乎還不曾有人指出,類似二二八的歷史事件,曾經長期出現在中國歷史上。更不曾有人指出,二二八事件模式事實早以各種型式出現,並且內化為漢政治文化內在邏輯的一部份。我們只要仔細分析中國從有文字記載以來的中國信史,尤其秦漢以後,都可以發現這些具有共同特質的不幸歷史記錄多到無法計算。我們將一層層來剝開歷史的神秘面紗,首先就談二二八事件模式。
這彷彿一個刻好的印章,今天或明天拿出來蓋,圖形總是一樣的﹔或許只是因為所沾的顏料不同,以致顏色有所差異而已。這就是我說的模式。
但毋寧說,在極權統治下,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本來就存在一定的矛盾﹔世界古今歷史所載皆然,不獨中國如此。獨裁者最擔心的莫過於大權旁落與政權被推翻,因此總全面壓制人民﹔繼之則因「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慾望無限制擴張而氾濫成災,終於禍延自身與治下人民。「不利於民者終不利於君」(註:清末鄭觀應,見《盛世危言》。),既害於民亦必害於君,於是形成王朝自毀現象。
這是所有極權統治的共同特點,非僅中國為然﹔只是歷史中國積兩千餘年的「政治地雷」經驗,早已將這種行為形成模式,化為政治文化中的一環,終於形成王朝自毀機制。本書以下各章將以這點作為討論重點,並藉「泛二二八事件」的分析,深入理解漢政治文化的特殊性。這需要援引大量史實,並作一些比對。要能妥善處理這些史實與比對,顯然超出我個人能力之外﹔本書的目的在拋磚引玉,只是勉力為之。
《聖經˙馬太福音》上所載,希律王得知有個嬰兒誕生,即將成為萬王之王﹔於是他下令屠殺全國兩歲以下嬰兒。希律王所根據的不過只是先知的預言,所怕的正是失去王位。這是所有獨裁者最大的恐懼,也是獨裁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必然矛盾。因為獨裁之下權力的獨占性,只要是獨裁者,不管是什麼樣的文化體系,絕不會比漢文化之下的獨裁者更仁慈。
不過,西律王卻總還有個具有威脅性的預言,作為他大肆屠殺的藉口與動機。儘管以現代眼光看,那只是個預言,屬於迷信﹔但以他的時代看,那確實被認為是個威脅。西律王想要清除他的潛在威脅,這是可以想像的。而當年台灣人民熱烈歡迎治台官、軍的熱烈情緒,則絲毫不具威脅性,但十六個月之後竟然也不得不以屠殺作為結局。這是為什麼?顯然,二二八事件不只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矛盾,以致引發衝突而已﹔二二八事件或我所稱的「二二八事件模式」,是在兩階級既存的矛盾基礎上,統治階級以陰謀栽贓被統治者,誣以謀反,然後再進行的血腥鎮壓。
這種現象的邏輯相當詭異,違反常情常理。一般而言,統治者莫不希望被統治者最好都是順民,規矩地照章納稅、服役,口呼萬歲、天子聖明。豈有在人民大都是順民,在十六個月之前才以空前熱烈的行動,歡迎祖國進駐接收的情況下,逼民抗爭之後又誣民造反,然後進行鐵血鎮壓的道理?
按說,如果沒有特殊的理由,不應該發生這種誣民造反的荒謬事件。這不僅虛擲國力,還勢必造成被統治者離心離德的現象,甚至斷喪國家生機。
因此,本文的宗旨不只在說明二二八事件的經過與事件本質,其實是要透過對事件過程的理解,掌握二二八事件本質,並進一步歸納出歷史上類似二二八事件的基本模式,作為探討漢政治文化陰暗面的一項工具。
但這裡必須強調,筆者雖不敏,但還能理解任何一種文化都有其優劣兩面,漢文化也屬必然﹔漢文化當然有其光輝燦爛的一面。但儘管漢文化有其優秀傑出的一面,並不意味著就不能探討其負面現象。更因為若能對其負面現象有更深刻的理解,我們作為漢文化傳承者,才能有效改造自己的文化,這才是本文的真正目的。與一般所謂意圖「去中國化」毫無關係,也與統獨爭論毫無關係。
就算有人堅持要將本文的宗旨解讀為「去中國化」,那麼「去中國文化的負面現象」不也是應

台長: 老伙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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