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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6 23:29:38| 人氣319| 回應0 | 上一篇

第二章:以多義語法為基礎的修辭系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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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以多義語法為基礎的修辭系統
(三)語用歧義:語境
邏輯學家周禮全先生在《形式邏輯和自然語言》一文中準確地說明了這個問題。他說:「一個自然語句是多義的,就是這個自然語句可以表謂許多不同的命題和表達幾個不同的言語行為。但根據語境,人們就能確定某個自然語句表謂哪個命題和表謂哪種言語行為。因此我們可以把命題看作語境的函數。」有時這種判定是經過了一系列的推理。
如:全國教師會遊行籌備組開會,會議結束時,籌備組宣佈:「教師節當天大遊行,女老師們一律不許穿褲子。」這話一出,在場的女老師們都呆住了,男老師們則面面相覷。過了一會兒,大家哄堂大笑起來。原來,籌備組的意思是:「女老師不穿褲子,穿裙子比較端莊。」,聽衆卻理解成「女老師不穿褲子,光著下半身上街去遊行。」這是個容易使人「會錯意」的語境。這類歧義,又稱為「語用歧義」,句子的理解除了考慮句法或語義因素外,它使用的場合和語境也是很重要的因素,說話時的具體物件、時間、地點、說話雙方的身份等,都可以造成句子的歧義。
學者陳瑞麟在所著《邏輯與思考》(頁54~56),說:「在語用學的考察中,脈絡(context)和情境(situation)扮演著核心的角色。同一個語詞之所以會有不同的意義,是因為它出現的脈絡和情境不同。情境和脈絡會造成語詞意義的改變,這是在語言使用中常常會發生的事實。每個人也都具有隨著不同場合以不同意義來理解同一語詞的能力,只不過人們往往沒有意識到這個事實和這種能力。」這段話為「語言的多義性」(polysemy),在形成的背景上提供充分的說明:一方面指出同一個語詞會由於出現的脈絡和情境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意義;另一方面肯定人們具有隨著不同場合以不同意義來理解同一語詞的能力。
所謂的「脈絡」,陳瑞麟指出:「脈絡就是『上下文』。一個語句不會孤伶伶地存在,總是出現在一個段落、一篇文章或者一段會話當中。這個語句之前之後出現的語句就是它的上下文。上下文不一定只是前一句和後一句,而是包括之前和之後與此語句有語意相關的其他語句。在正常情況下,一個段落的每個語句和它的上下文都會有關聯。所以,同一語句,如果出現的上下文不同,它的意義就可能產生變化。」脈絡,包括「之前和之後與此語句有語意相關的其他語句」,亦即脈絡不僅只字面上的「上下文關係」,更延伸至「語意上的相關的其他語句」,換言之,「語意上的關聯性」才是形成「脈絡」的主要線索。
所謂的「情境」,陳瑞麟指出:「情境指的是溝通情境或說話情境。亦即說話所發生的場合和情況。在一個說話事件中,至少包括說話者、聽者、說話的地點,說話的前因後果、說出的話這五項主要的元素。扣除說出的話(語句),其它四項——說話者、聽者、說話的地點、說話的前因後果——的綜合,就是『說話情境』。同一句話,如果說話的人不同、聽的人不同、說話的地點不同、說話的前因後果不同,換言之,就是說話情境不同,其意義也會產生很大的變化。再者,並非這四項因素都不相同,說出的相同語句才會有不一樣的意義。而是只要其中一項因素不同,說出的語句意義就有可能不同。」,至於情境和脈絡,陳瑞麟指出兩個要點:(1)概念上情境包含脈絡:「把一句話出現的情境之整個前因後果中所有的語句都記錄下來,形成一段對話時,那麼這句話之前之後的語句就是脈絡。…換言之,把情境整個或者其中部分記錄下來形諸文字,就是脈絡。」(2)兩者適用場合不同:情境的概念適用於聲音口說的場合,而脈絡的概念適用於書寫之中。
「歧義性」的構成語境,是創作者利用字詞(word)在上下文關係(脈絡;context)裡或語句本身在特定情境(situation)裡,所形成的「多義性」,來表現自己的「弦外之音、言外之意」。
第三目:歧義結構的分析和解釋
  對不同類型的歧義結構採用不同的分析方法:
(一)層次分析法
  此種方法適用於語法歧義結構類型中的第一、二種類型。在運用層次分析法解釋這些歧義的時候,同時要注明結構關係。
例如:A、咬死了獵人的狗 B、咬死了獵人的狗
∣ 動 ∣ 賓 ∣ ∣ 偏 ∣正
A句是:獵人的狗被咬死了。 B句是:狗咬死了獵人。
(二)變換分析法
  此種方法適用於上述三種類型的語法歧義結構分析,尤其是結構層次和結構關係都相同的歧義結構,用層次分析法無法分化,可以用變換分析法來解釋,
  如: 屋裏擺著酒席 → 酒席擺在屋裏
           → 屋裏正在擺酒席
     打死老虎 → 打了死老虎
         → 打死了老虎
通過添加、移位、替換等變換的方法,使歧義結構展現爲不同的形式,顯示出結構及意義上的不同。
(三)深層結構的解釋
  按照美國轉換生成語法學派的理論,一個句子存在著表層結構與深層結構。同一個深層結構可以表現爲不同的表層結構、形成同義句。例如下面兩個句子我們可以假設是由同一個深層結構「他打碎了花瓶」轉換而來:
① 他把花瓶打碎了。
② 花瓶被他打碎了。
另一方面,不同的深層結構又可能表現爲相同的表層結構,這就是歧義結構産生的根源。如「雞不吃了」這個歧義結構是一個表層結構,我們可以假設它是由兩個深層結構轉換而來的:
(深層結構) (表層結構)

   雞我不吃了
---雞不吃了
雞不吃食了
第四目:歧義與類似概念比較
(一)歧義與多義
語言的歧義與多義外觀上呈現兩個或多個含義,其實兩者仍有區別:
(1)歧義存在排他性的本意,多義為任意性的語義
國內學者洪惟仁則說:「一個詞的意義有時用在不同的情境而有不同的意思,新的用法用多了,一個詞變成有兩個意思,就是所謂的「多義詞」,事實上兩個意思是有關係的,那本來的意思叫做「本義」,延伸的意思叫做「引申義」(extended meaning),如禽獸的本義指的是飛禽走獸的總稱,引申指沒有人性、沒有道德的人。」(7)
大陸學者沈盧旭在〈言語的歧義、多義與假性歧義〉一文裡說:「言語的歧義是在兩個或多個意義中,有一個是表述者的本意,而另外的意義不是表述者有意識蘊含在裡面的,另外的意義多數是由於表述者遣詞造句不當,由字面顯出的歧外意義,是接受者(讀者或聽者)的『錯會意義』,而且往往『錯會意義』掩蓋去了表述者的本意。」,沈氏解釋說這些歧義語句,在表述者方面是無歧義可言的,他對自己要表述的意義是很清楚的。接受者之所以會產生「錯會意義」,是由於語彙本身的多義(概括性和模糊性)使然。
(2)歧義含有相互矛盾(不能並立)的意思,多義則各自成立
「歧」不僅有「多」的意思,而且含有相互矛盾的意思。從符號學看,一個符號具有幾個意義,這是很正常的現象,國內學者何秀煌認為如果同一個符號樣型在不同的脈絡(或語境裡),並沒有同樣的意義,很顯然地這一符號樣型,在不同的脈絡中,是不同的字…,我們說那一個符號樣型有「歧義」(ambiguity)(8)。
沈氏又說:「言語的多義中的兩個或多個意義中的每個意義,都是可以各自成立的,表述者並沒有預定一個惟一的含義,亦即表述者有意識地提供了多種含義的言語構成條件。」沈氏進而指出「實用性模糊語言」(如一些可以多解的問題)和「藝術性模糊語言」(如一些有深意的詩句或可以多方面闡釋),兩者所蘊含的多種意義中,表述者和接受者的理解並不一定吻合。
(3)多義是語義平面的靜態語言現象,歧義是語句平面的動態語言現象
目前語言學界對「多義」(polysemy)與「歧義」(ambiguity)的區分並不十分嚴格,多義一般指語彙的多義,即字典義本身的複數意指;歧義則是指語法上的分歧和語境因邏輯上的分歧現象,從書面語而言,即上下文(脈絡)延伸出來的脈絡義和原始義兩者間的分歧。大陸學者王維成在〈從歧義看句法、語義、語用之間的關係〉(1988)一文指出:「多義是從『靜態的角度』去看的,而歧義之所以成為歧義是因為在『動態的理解上』發生了分歧,對一個存在於詞典中的多義詞,誰也不會發生理解上的分歧。短語和孤立句從動態理解的角度看是歧義的,從靜態角度看又是多義的;話語(語境句)是完全動態的,只有歧義,沒有多義。」大陸學者黃德玉在〈多義•模糊•籠統—―再談「歧義」研究中應該劃界的幾個問題〉則認為:「多義是語義平面的語言現象,歧義是語句平面的語言現象。」兩家說法接近,均具有參考價值。
(二)歧義與模稜語句:
模稜語句又稱為「語句歧義」,概念上接近「語義雙關」。模稜語句其意指:「一個語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義,由此引起意義的誤導。」(7)這類歧義往往由於文法及修辭上的不當使用而產生,例如:
(A)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B)男人沒有了女人便會迷失。
(C)路不通行不得在此小便。
(D)士可殺不可辱。
所舉這些句子,會因為標點符號使用位置不同,出現截然不同的語法和語意。
(三)歧義與雙關
《修辭通鑒》上說:「雙關即是在一定的語言環境中,運用一個語音、一個語詞、或一個句子,同時關聯兩種不同的事物,表達雙重含義,而又言在此義在彼,也稱『多義關連』。」雙關是一個語彙、語法、語境裡,關連表裡兩種表裡意義,其結構形態和多義相類似,都是「有意識的多義」,而歧義則是表述者有一個預定的真實的本意,卻因遣詞造句不當,由字面顯出的歧外意義,以致接受者「錯會意義」。
「歧義」被許多大陸修辭學者定義為「有意識的多義」,在成偉鈞等三人合編的《修辭通鑒》(第541頁)裡認為:「歧義即利用特定的語言環境,有意安排語意的歧義與誤解,借以描寫人物、安排情節,使語言新鮮、奇異,語意豐富含蓄」。王德春在《修辭學詞典》(第118頁)裡指出「歧」義是:「在特定的言語環境中有意識地使語義模棱兩可,用來達到特殊的表達效果。」。如此定義,將使「雙關」和「歧義」概念相重疊,更加混淆而難以釐清。其實,(1)「歧義」要從接受者的「錯會意義」來觀察,因為表述者本身並不認為自己的話語,除了本意之外尚有別種含意,可謂「言者無心,聽者有意」,換言之,若接受者不因表述者遣詞造句不當而會錯意,即無發生歧義的情形。雙關則是從表述者有意識地「表裡異義」,並且預期接受者聽出他「表裡不一,暗藏玄機」。(2)「歧義」的「本意」和「歧生義」是不能並存的,兩者具有矛盾對立、相互排斥的擇一關係;「雙關」的表層意義和深層意義則是兩者並立,互為明暗表裡彼此呼應。
前面曾述及「歧義」本質上是邏輯錯誤,這種邏輯錯誤往往是表述者渾然不自覺的狀態下,出現在語彙、語法或語境的各個層次,所以是一種有語義缺損或瑕疵的言語現象,它必須經過適當的消歧手段,來清除語義的不確定狀態,才能達成言語交際的目的。接著,筆者將介紹幾種公認為有效用的消歧方法。

註解:
(1)關於「自然語言多義性」研究,筆者所能搜集到的論文及著作資料,多數來自海峽彼岸的大陸學者,對於國內語言研究學界,由於不知論文及著作資料是否曾經公開供人閱覽,也不知有哪些途徑可以取得,所以在撰寫本文時,相當輻度地借重大陸學者相關的研究資料。至於國內學界在此一主題的研究,是否尚待開展,筆者不擬妄加揣測,然就資料的公開程度而言,或許受「著作權法」保護所致,國內研究資料的借覽與取得,似乎較為困難。
(2)邢凱撰〈歧義現象和語言的不確定性〉,發表於《南開學報》(哲社版),1997/03,第47─55頁。
(3)參閱楊士毅著《邏輯與人生:語言與謬誤》, 第172頁,台灣台北、書林出版有限公司,1987年四月出版。
(4)參閱沈謙著《修辭學》(上冊),第99頁,台灣、國立空中大學,1991年2月初版。
(5)參閱洪惟仁著《語言學概論講義教材》,第133頁。
(6)同註(5)。
偏正結構
修飾體詞者為形容詞,修飾謂詞者為副詞,形容詞與副詞合稱為「修飾語」(modifier),而所修飾的體詞或謂詞為中心語(head),由修飾語和中心語組成詞組的結構叫「偏正結構」。如:
[好][人] =形容詞 + 名詞
[好][爛] =副詞 + 形容詞
偏正結結構的作用即在原已包裝好的語詞上加上一個語義特徵以降低其集合層次,縮小其外延,以便於更確切地指涉語言外世界。
述賓結構
由述詞(predicator)和述詞的賓語(object)所組成謂語的結構叫「述賓結構」。
[吃][飯] =動詞 + 名詞
[喜歡][他] =及物形容詞 + 名詞
賓語由體詞擔當。
又大陸學者劉蘭英與孫全洲合編《語法與修辭》(上冊第99頁)就偏正詞組和動賓詞組,說明如次(筆者整理):
【一】偏正詞組
偏正詞組以其中心語的詞性,分為三類詞組,具有不同的詞性功能:
偏正詞組:前面的部分對後面的部分起修飾限制作用,前面部分叫修飾語,後面部分叫中心語。偏正詞組的功能與其中心語的功能是一致的:
(1)中心語是名詞的,是名詞性偏正詞組,功能相當於一個名詞,如:體育運動、我們的任務。(2)中心語是動詞的,是動詞性偏正詞組,功能相當於一個動詞,如:互相支援、迅速地發展。
(3)中心語是形容詞的,是形容詞性偏正詞組,功能相當於一個形容詞,如:十分壯麗、無比地堅強。
偏正詞組的修飾語與中心語之間,可以有結構助詞,名詞性偏正詞組用「的」,動詞、形容詞性偏正詞組用「地」。
【二】動賓詞組
前面部分表示動作,後面是賓語部分,表示動作涉及的對象。例如:是學生、通知他們、熱愛文藝、繁榮市場、活躍氣氛、端正態度…。
動賓詞組是動詞性詞組,前部分由動詞充當,上面例句中「繁榮」、「活躍」、「端正」本來屬於形容詞,但後面出現了支配涉及的對象之後,便具有動詞的性質,轉為動詞。
(7)同註(5),第123頁
(8)參閱何秀煌著《記號學導論》,第107頁,台灣台北、水牛圖書出版事業有限公司,1997年10月四版六刷。
(9)同註(3),頁106。

台長: 非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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