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搶親了~」你說。
在我們5月份剛連絡上時。
我的身邊那時有個男友,我說他對我很好。
但是,就在你出現後,一切都變了。
嗯,應該不能說是一切都變了,而是我變了,我的心變了。
我的心,變得迫切的想與你在一起。
尤其當你霸氣的說,要把我搶走後。
我視為你對我的愛情宣言,我以為這就是告白。
雖然那時我們連見面,都還未曾,
畢竟,12年的分隔,我們都不知道,彼此變了多少。
當我的心變了之後,我也知道我這樣不對,
對他太殘忍。
你說你無法接受自己變成自己討厭的那種人,
沒有身份,卻在一起。
所以我快刀斬斷我與他四年多的感情,
承受某些主管或同事週邊異樣的眼光及不友善的對待。
但後來,我們真的在一起了。
24歲時,第一次復合的日子,是你記錄的,還為我申請了email
用的就是你的英文名字+復合日期1202
第二次復合的日子,
是今年的0601,剛好是當年的日子除以2,很好記。
北鼻,
你說我愛你愛得很用力,
我真的不知道自然而然的表現我對你的愛,
原來造成你的不適應或不愉快。
我以為愛就是要說出口,愛要即時,
但我尊重你的感受,
我可以修正,
我已經如你說的,盡量在淡了。
在變淡之前,請你多包容。
這是這幾天手牽牽的照片,
愛你,
D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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