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時候在門診會看到一些覺得頗不合理之情事,如今天早上一位中年男子拿著兩張健保卡來看診。一位是他自己,一位是他妻子。他說他妻子要拿跟之前一樣的感冒藥,因為吃了有效。而他最近也感冒,有些時候會拿妻子的藥物服用,也覺得不錯,所以要開一樣的藥。
如果他真的昰上呼吸道感染而想吃類似的藥物我可以幫忙,但我搞不懂為何他妻子不肯親自來看診,因為也才四十一歲。這時候就是良心與服務至上的抉擇(其實違反健保規定)。雖然我早知道目前在外開業的醫師就是服務業、服務業、服務業,但我還沒適應到那個階段。於是我開口問為何他妻子不親自來?答案是在另一家醫院照顧父親。乍聽之下合理,其實不然。照顧父親也有輪替的時候,親自到場讓醫師看診有其重要性。雖然我也不昰什麼名醫、良醫或仁醫。(我都自稱是庸醫、庸庸碌碌的醫師。)但經過學習我知道一件事,就是症狀大多類似,但疾病卻千變萬化。雖然多數時候病人的判斷或許跟醫師一樣就是個上呼吸道感染而已,但醫師的價值就在於鑑別診斷那比較少見的原因。而這並不簡單,如果只憑家屬的隻字片語和臆測踢到鐵板的機率遠比病人親自看診來的高。即使真的都昰上呼吸道症狀,醫師密集看診兩、三次後也會心生疑慮而考慮進一步的問題。因此最好不要過分自我診斷而貪圖一食方便不親自就診。有些疾病會在這種便宜行事下慢慢惡化而不自知,那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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