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013瑪拉基書全書導讀
一、內容要義
本書係十二小先知書最後的一卷(何~瑪),也是舊約聖經最後的一本,書中論到神對以色列過去的恩愛,嚴責藐視神的祭司,祭祀不潔,違命廢約,不守主道,墮落跌倒,猶大百姓背約崇邪,行詐虐妻,虧負十一奉獻,頂撞神等諸種罪行,以及主的為什麼袶臨審判,與以色列人未來的盼望。本書是以神愛的要求為主題,神所定規祂的百姓當納的十一奉獻,亦為新約主和使徒的教訓信徒實行的要求(太廿三23;林前十六2),本書為舊約全書最後的總結,為新約全書之引端,居於承先啟後之地位。
二、本書體裁
本書體裁含有詩意,以談話問答方式的文筆來寫出神的默示,書中就「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一詞,提過二十四次之多,足以顯明神的威嚴與正義,來警惕和糾正猶大百姓具體錯誤的事實,使他們誠心順服歸主,必然蒙福。
三、本書著者
本書係先知瑪拉基(意神的使者,三1)所寫(一1),通常認為他是在哈該與撒迦利亞以後一百年。與祭司以斯拉和省長尼希米(尼八9),在管理百姓的事上是同工。聖經中關於他的出身家世沒有提到,為眾先知最為隱藏自己的人,他是歸國最後的一位先知。
四、時地對象
本書約自主前四五○至四○○年間,寫於猶大的耶路撒冷,因書中有些地方提到聖殿,祭司和事奉的事(參一6;二1,7;三1~4,18),可見他的工作地點是在那裏,其所寫信息對象是為以色列人(一1)。
五、時代背景
先知瑪拉基工作的時候,重建聖殿已經落成,猶大人回國已經百年之久,其復國大業已告完成,惟因他們歸國以後,忽視聖殿,祭司不潔,百姓崇邪,不履行十一奉獻,與外邦人雜婚,在這種情形之下,神便興起瑪拉基起來傳講信息,對於他們所犯的罪作嚴厲的責備,正如以斯拉所教訓的一樣。他有滿腔的熱誠,對神所託付的使命,盡忠職守作一個勇敢的發言者。
六、主要信息
本書主要信息在提醒選民紀念神的恩愛,懊悔自己罪行,回頭歸向神,以及仰望主的來臨。
七、分段綱要
本書共三章,依其內容要義,可分為四大段如下:
(1)神對以色列過去的恩愛(一1~5)
(2)神嚴責祭司的罪行(一6~二9)
(3)神嚴責百姓的罪行(二10~17;三7~5)
(4)以色列未來的盼望(三1~6,16~18;四1~6)
八、重要預言
在本書中,先知對於以色列人未來的盼望,有連接的預言,其中有的已經應驗在基督首次降臨之時,另一部分將要等待基督再來之時,才能完全應驗。
(1)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面前預備道路(三1;四5)--預言基督的先鋒施浸約翰的來臨,預備道路(太十一7~14;三3;可一2;參賽四十3;太三3)。
(2)王必忽然進入祂的殿(三1)--預言基督首次來臨,進入聖殿(太廿一12)。
(3)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四1)--預言基督再來之日施行審判(太廿五31~34;猶14~15;彼後三8~13)。
(4)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四2)--預言基督再來之時,為公義之主,祂要按照公義審判仇敵,拯救選民(瑪四1,3,5;三17,18;太十七2;廿五31,32;徒十七31),給他們帶來了最大的盼望。
九、關係書卷
本書論到神責備選民負恩,不潔,崇邪,違命背道諸種罪行,以及彌賽亞之降臨,以色列未來的盼望,在諸先知書中(賽,珥,摩,彌,番,該,亞)與新約中(太,可,路,羅,彼後),先後多有論述或應驗。
十、研讀提要
本書僅三章,內容篇幅較短,易於研讀,但須提出幾點,以供讀者參考。
(1)讀本書時,同時參讀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對於猶大被擄時期,重建聖殿,及勸民悔改認罪等情形,前後有所瞭解。
(2)同時研讀諸先知書(參九項),對於神的選民所犯的罪行,神的恩惠憐憫,使他們得到的復興,應許彌賽亞的來到,可有深入的認識。
(3)在本書中有多處經文,曾被引用在新約聖經中,如三1節,四5節為主耶穌所引用(太十一10;可一2;太十一14;十七12;可九11,12)。如四5~6節為路加所引用(路一17)。如一2~3節為保羅所引用(羅九13)。可知本書在新約中佔有重要之地位,須同時參研查考。
(4)本書預言基督首次降臨以及祂的再來,十分顯明,須同時查考前列重要預言(參八項),以及諸先知書中有關於這方面之預言,更為明白。
十一、注意要點
在本書中有幾件事,是我們需要明白和領受其中含有的教訓。
(1)在本書與馬太福音之間,相距約四百五十年,在這一段時期,神未再興起先知,未曾給人有話語啟示,這是神的靜止時期,但仍有偽經或次經出現。
(2)本書與哈該書,撒迦利亞書,是猶大人歸國後時期的三卷先知書,瑪拉基說預言的時間最晚,也是最後的一位先知,他的信息結束了舊約律法時代。
(3)「萬軍之耶和華」一詞,正如哈該和撒迦利亞一樣(參該一2,5,7;二4,6~8;亞一3,4,12,14,16,17;二8;三7;四6),用過二十四次之多(瑪一4,6,8~11,13,14;二2,4,7,8,12,16;三1,5,7,10~12,14,17;四1,3),其用意是藉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威嚴,警告猶大人必須像軍隊一樣對神絕對服從,才能蒙恩得福。書中「被尊為大」一語,在第一章曾用過三次(一5,11),表示神被尊為大,乃為百姓蒙福的源頭,靈性得到真正的復興。
(4)「在何事上愛我們呢?」(一2),說出了在瑪拉基時代的猶大人,他們是埋怨神,剛愎和驕傲,墮落,不肯悔改的態度,也是今日我們常犯的,我們若在何事上抱怨神,懷疑神的愛,就是墮落的出現。
(5)本書曾提及「主日」或「那日」有五次之多(三2,17;四1,3,5),都是預指基督再來的日子而言,祂要再來審判仇敵拯救選民,這乃是猶大人最大的盼望。
(6)「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三10),這十分之一在舊約時代,是指把收入中的十分之一納入神的倉庫(參申十四23,28;廿六12)。這是納不是捐,納是完全定數,捐是自由不限數量。今日信徒應將十分之一完全交與教會或教會團體,為主使用,神要求我們以此事試祂,得到傾福,甚至無處可容(三10下)。這是神的應許,永不叫人失信。
(7)「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面前預備道路」(三1),神的使者不僅預備施浸約翰或以利亞,也是指每一個神所拯救的兒女,為主傳福音之道路竭力預備,搶救靈魂,使萬人得救歸主造就信徒,使教會走向復興之路。
(8)在本書中斥責祭司的罪行最為嚴厲,其罪行是不敬畏神,藐視神的名(一6),奉獻污穢(一7,8,12;一14),不榮耀神(二1~2),偏離正道,使人跌倒(二8~9),他們犯罪的結果是要被神咒詛(一14;二2),被神除滅,被人藐視(一3~9)。祭司是聖品供職事奉神的人,竟有如此下場,誠為今日作神僕人者之鑑戒。
(9)本書最後的結語中,提到摩西和以利亞二人(四4;一6),摩西是律法的代表,以利亞是先知的代表,這兩人在黑門山曾顯現於耶穌登山變像的時候(太十七8),也可能就是在大災難期間那兩個穿毛衣的見證人(啟十一3~4),這律法與先知在未來的一段時期(教會時期),將集中於那一位要來的基督身上,祂就是律法和先知的代表,是律法的總結(路廿四27,44;約一17;太五17;七12;羅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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