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走在校園,大老遠就看到一個大男孩,對著我猛招手。待我仔細一看,才發現他不就是我上學期的實習生立維。他幾乎是連跑帶跳的衝過來,興奮的對我說:
「老師,我今天來學校,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告訴妳一個好消息。」
「我已經考上警專學校了。」
「謝謝老師在我實習期間的照顧。老師,我會永遠記得妳和施老師是我生命中的貴人。」
抬頭看著眼前這位身高一米八,說起話來還會略微口吃的羞澀大男孩,對我說出這麼感性的話。當下還真的好感動。我想之前其他學年的學年主任對我的誤解,也無所謂了。事實上,我也沒有把那些事放在心上。我從不會在實習生面前批判其他輔導老師的作法。畢竟每一種帶領實習生的方式,都有他的優缺點。這是我常跟身邊的實習生分享的重要觀念。
當初,這孩子跟我討論起他對未來前途的看法與他想轉換跑道的讀書計畫時,我非常肯定他的想法。我只告訴他:
「學校行政實習時,你該配合學校的或該做的工作,你還是要認真去做。因為那是一種學習,更是你該盡的責任。」
「至於我這邊,除非必要,我不會找你。多出來的時間,你可以放心到學校圖書館看書,準備考試。」
「不過,中午要記得回來吃飯。」
後來,有其他學年的學年主任過來質疑我,是否沒有讓實習生照表授課?因為當我的實習生在圖書館看書時,她們的實習生卻在圖書館幫忙印東西。言下之意,我似乎破壞行情,毀了制度。聽完後,我選擇我的一套說法軟軟的擋了回去。
當然,事後我還是沒有因為別人的抗議,改變作法。我相信我眼睛所看到的,耳朵所聽到的,包括教育環境已改變的事實。我更相信自己的作法並不算太離譜,起碼我聽到他們的心聲。我不曉得孩子跟在我身邊,能夠從我身上學到什麼?但是,運動會結束當天,一大群實習生帶著剛領到的便當到我班上來享用。從他們嘻笑怒罵的對話中,有一點還值得自我肯定:
原來在孩子眼中,我還算是一個值得他們信賴的輔導老師。也因而有機會聽到孩子一些近似啞巴吃黃蓮的委屈。雖然我人微言輕,無力給予這群弱勢孩子實質幫助,但是起碼我做到了靜靜聆聽,並接納他們的情緒,扮演一個稱職的傾聽者。
寧兒
後記:
我非常不喜歡選用「被害人」這樣的字眼,來形容被推選出來的學年主任人選。可惜,之前我才私下提了一下某位同事挺適合擔任學年主任一職,隔天立即接到關切電話,問我為何要「陷害」她,或許我該有風度的將這樣的字眼,解讀成「黑色幽默」就好。否則,我還當真該難過的檢討自己的處事風格。原來,我的「英英美代子」一直都被列為「陷害」的最佳理由。
最近為了不想再度被「陷害」列入學年主任人選名單當中,私下找人運作過好幾次,覺得非常受挫。總覺得這既然是一項服務性質的工作,學校應該建立制度,以志願服務者優先。否則,若大家要推託,我也可以說出一脫拉庫的理由。那天開學年會議時,我強力建議:
兩年一任,做過的人免疫。
我真擔心,人單勢孤,若日後投票又被陷害,我可以耍賴,當場翻臉走人嗎?
如果可以,我真的好想這麼做。因為我不喜歡跟行政人員有太多的接觸,也不喜歡因為學年主任而必須將實習生帶在身邊......,當然更不喜歡自己成為校園別人眼中的麻煩製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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