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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30 15:31:10| 人氣5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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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的接到縣政府的信

內容竟是我亂貼賣房子的廣告單

上面的電話是我

就說是我賣的房子 我貼的廣告單

就要停我電話 還要我罰6千

看到罰單我覺得好笑又荒謬

我沒有的事為什麼要誤會我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這麼多貼廣告單的不去抓

抓一個根本沒貼廣告單的人要幹麻?

 

 

 

 

 

 

莫非 ...

19歲的魔咒開始發酵了嗎?

我不開心!

台長: 大步。大步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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