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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1 00:54:06| 人氣7,04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醫師誤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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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有一名婦人,生產後發現左邊乳房有硬塊,結果因為長庚醫師誤診,害她平白被切掉一邊乳房,但法院卻只判醫生三個月有期徒刑,還可易科罰金,等於只罰八萬多元,讓身心受創的婦人十分不平五年前,林姓婦人剛生完小孩,觸摸乳房發現有硬塊,一開始,三峽恩主公醫院判讀是「乳管癌」,林姓婦人信不過,自己又轉診到林口長庚,結果,長庚外科醫師葉俊男,竟然只做簡單的觸診和超音波,再參考恩主公的報告,就維持乳癌判定,動刀切除婦人左邊乳房。草率看診果然出事,因為,切下來的乳房再送驗之後,最後才知道所謂的「腫瘤」只是「泌乳管線瘤」,根本就不是乳癌。婦人告上法院,法官認為醫師沒重做空針抽吸檢查,動刀前也未做冷凍切片,明顯有醫療疏失,因此判刑三個月。如果易科罰金,判刑三個月,一天以九百元折算,這顆失去乳房,竟然只價值81000元。這種懲罰對醫生只是皮毛,卻讓失去乳房的婦人造成終身遺憾。

誤診切婦左乳 醫判賠百萬 脹奶被當癌 當事人轟「像割豬肉事不關己」 2008年12月02日蘋果日報【黃哲民、賴心瑩╱台北報導】林姓婦人七年前生產完坐月子期間感覺左乳有硬塊,經三峽恩主公醫院與林口長庚醫院檢查認定罹患乳管癌,長庚醫師葉俊男並在五天內切除林婦整個左乳,後來兩家醫院卻發現出錯,林婦僅脹奶出現良性泌乳管腺瘤,板橋地院昨認定葉俊男有疏失,須與長庚醫院連帶賠償林婦一百萬元。

身心重創
民事法官原勸雙方各退一步和解,林婦不接受,痛罵葉俊男沒醫德態度又惡劣,「好像割一塊豬肉般事不關己」,更嘲諷她藉機要錢,害她失去乳房在暗夜哭泣。

術後才知搞錯
四十歲的葉俊男先前一審被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三月。法官指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結果,認為葉俊男應注意林婦有可能因剛生產哺乳造成乳房體積增大而影響化驗結果,至少可另做一次更精準的切片檢查確認。
林婦是二○○一年八月初生產後九天,到恩主公醫院檢查左乳可疑硬塊,被認定為乳管癌,建議林婦住院再做切片檢查。林婦拿化驗報告改去林口長庚醫院求解答。
長庚醫師葉俊男發現林婦左乳硬塊附近有血管增生,很像惡性腫瘤,加上林婦當時已三十八歲、其姑姑曾罹患乳癌,據此認定林婦罹患乳管癌無誤,安排林婦五天後住院,將她左乳連同左腋下淋巴腺一併切除。
不料三天後,長庚化驗林婦被切除的乳房組織,發現僅是泌乳管腺瘤,恩主公醫院也發現判讀錯誤。林婦被告知如遭雷擊,從此獨力打官司討公道,向葉俊男與長庚醫院連帶求償一千三百四十五萬元。葉透過律師告訴民事法官被判刑留下前科很委屈,本想以三百萬元和解,現只肯賠百萬元。

「算中上金額」
法官昨判林婦可獲賠二十萬元乳房重建費與八十萬元精神慰撫金。律師賴芳玉說,法院會根據雙方身分地位等來計算,一般中產婦女遇類似狀況,判賠百萬元算中上金額。賴芳玉說,雖然一般人會認為乳房是女性重要器官,但從法律觀點而言,切掉一邊乳房如同少了一個器官,賠償金額還是得根據切掉乳房後所受的精神損害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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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關天的事,等發生醫療疏失再補償也是徒留遺憾。
沒有經歷過的人是無法體會這樣的痛。

我曾經歷過國泰**女婦產科醫生醫師誤診,而深深的痛,

而護士還說你為什麼決定那麼快,我怎麼知道要諮詢第二聲音????

看到這判例,看病還要諮詢第三個醫生,哈真的哭笑不得

我們看婦科已很難***,

我們的身體要避免醫師誤診,所以要一直找更多醫生看,

我們真的知道醫生很辛苦,但請不要辜負病人的信任,

這位女婦產科醫生門診態度真的不佳,

只希望她能為女性同胞多一份體貼



吃藥不用全身麻醉,但是子宮收縮不好的人,不容易排乾淨

手術要全身麻醉,費用較高,但恢復期短.

台長: stacy_cl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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