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9-10-03 19:02:32| 人氣20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尼泊爾心情記事-8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談辦結婚手續

 

此次來尼泊爾最重要的就是辦理結婚手續,以及申請老公到台灣的簽證。因此,我一開始就請好了3個月的假期。  我想,在台灣的人,是絕對無法想像,在台灣結個婚辦理登記,只要有3個證人的簽名,就可以拿著結婚證書到戶政機關去辦理登記,所需時間大約只要10分鐘,所以當我要請假時,公司主管以為我在開玩笑,他們想:我是不是結婚,度蜜月,生小孩一起來,但仍准假了。 

 

終於準備好問到的所有表格,於是到了尼泊爾,卻又發生了掉行李的事件,因此,我們原需於24日抵達波卡拉,卻於26日才抵達,於27日(週三)開始申請。

 

在那裡站的直直的,像個衛兵,而我也儘可能的擺出我最美麗的笑容,像個花痴一樣,等了約一個小時,他說,你的單身證明需經過你們的大使館認證,天阿,新政府上任什麼都改了,於是我們只好趕快與德里的台北中心聯絡,他們也覺得奇怪,但是他們願意給我們方便,所以我們於第二天(28週四)終於準備好所有文件,好不容易趕到市政府,他說,沒有問題了,這些資料就可以了,但是承辦人員到加德滿都去開會了,所以請你們(0301)週五再來。

 

我們終於在週五召集所有證人,到市政府簽名,只見承辦人員說,你要先拿這些申請表格去影印幾份來用,所以老公跑到外面去影印,然後我們幾個人又像是衛兵一樣,照例站的筆直,我仍然盡力秀出我最美麗的笑容看著承辦人員...

 

只見他慢慢的從一個鐵櫃中拿出一本大記事本,慢慢的翻到空白頁面,開始一面畫線,一面與證人之一聊天,而另一位公務員,也不停的停下手邊的抄寫與我們聊天,我想尼泊爾的公務員,整天的工作,可能就是完成幾份抄寫的工作,然後等中午吃飯,等喝奶茶,等下班,嗯.等死吧。我想。(他們全部用鋼筆一個字一個字的寫,右手沾滿了墨水.我終於了解刻鋼板的另一個意思)

 

好不容易等老公回來,只見承辦人員慢慢的,非常慎重地將原稿放入鐵櫃中鎖好,再繼續開始抄寫我們結婚證書的申請內容,好不容易等他抄完了,我們依序的簽名蓋手印,他老兄還一個一個仔細檢查證人的身分證上的相片,為什麼與現在不太一樣等奇怪問題.. 

 

順便一提,尼泊爾的身分證上的相片,規定男生要帶他們傳統的帽子,所以,他們每個人的相片看起來都很可愛.

 

終於等到週五市長也來了,我們待那位老兄將所有文件抄寫一便之後,就帶我們到市長室去見市長,只見一個肥肥的中年人,周圍坐了一些不知道是做什麼事情的人,等承辦人員將文件拿給市長。 

 

市長他看了一遍,便說男生是某某某,生辰八字為何,女生是某某某台灣人啊 ,你不會說尼泊爾文啊? ‘’那你們如何溝通?’’  ‘’咦?女生30歲,男生只有26歲,你為什要娶一個比你大的人呢? ‘’……(真是奇怪,干他啥事?真是吃飽沒是做,問這種問題)最後終於問完話也批了字了,我們這才走出市長室。  

 

而你以為這就完成結婚手續了嗎? 還早,我們完成的只是結婚申請,他要我們在星期天的時候到警察局去取得警察報告(良民證)的申請,這是第一步而已,先到警察局拿一封密封好的信,再到市政府取得印鑑章,還有一張申請書(這純粹是因為申請簽證需要),再到加德滿都的警察局去取件及一封信.因此週日早上波卡拉警察局,下午飛到加德滿都去接機及到警察局辦理申請,並拿到警察證明,而且透過關係拿到內政部所發的單身證明(此處的作業,原需將此調查書一份給申請人所在之地方機構,一份拿給警察局去調查此人結婚了沒,通常此部份作業費時約10天, 而我們為了這個方便,付了5000尼泊爾盧比,但是只是內政部這方面)。

 

第二天三月5日回波卡拉,03/06shopping 03/07 結婚典禮, 03/08 weeding party 03/09 ~03/13 jomsom trekking 03/14~03/16 奇旺國家公園, 03/17 加德滿都,03/18 回波卡拉。我們從03/19,又開始去警察局辦文件(證明仍是單身),但是當我們好不容易取得某項證明文件時,戶籍所在地的當地警察又說此信不對,我們必須取得住在老公家裡附近警察的證詞,簽名,證明他是單身,所以為了這個,除了連續兩天等待那個警察之外又到加德滿都取得一封信,這是為了可以順利拿到結婚證書,所以這一來已經是0326了,在26日當天同時將這封信送交給市政府,於27號當天又到了市政府枯等一天,結果說市長開會太累了,請我們明天再來,最後才交給我們一個表格,要我們照填之後,用打字打三份第二天再來,結果第二天是HOLI節,放假,所以我們直到29號才去,一到那裡,沒等很久,他就說要我們去影印文件,找齊證人,又簽了一堆文件之後,照例到市長面前等他簽字,最後終於在當天中午拿到我們的結婚證書,一人一張,日期是三月二十九日,共費時整一個月。在我離去時官員還要老公請他們到餐廳吃一頓,據所知的過往經驗,餐廳一餐沒有5000或是10000是打不平的,所以,後來老公還是給了他500

 

我們曾經遇到另外一對情侶,他們也是要申請台灣簽證,所以就付錢,他們說只要6天,但是我們遇到他們的時候他們尚未拿到所有資料,我們到他們所說的印度旅館去找,卻沒有找到人,所以我們並不清楚是否真的那麼好只要六天,但是我是不敢問他們總共付了多少錢,因為之前曾經遇到另外一對情侶,他們付錢申請結婚證書,總共花了15天,就付了23000盧比,但是因為在加德滿都可以省下一些交通往返的時間,所以時間的確可以省一些,

 

所以,因為這事,我又與老公吵了一架,因為他知道卻不願意做,只因為要多付沒有行情的錢。

台長: 尼太太
人氣(208)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