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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6 20:32:11| 人氣59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0年全民國防有獎徵答活動7日起開始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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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00年九月六日 星期二 發行總號第一六五九共二頁

                     國內郵資已付

                     中和郵局中和第一支局

                     許可證北台字第九八六

                     七號新聞紙交寄

 行政院新聞局核准登記證局版台訊字第零參陸肆號

 中華郵政北台字第肆柒柒玖號執照登記新聞紙交寄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創刊

 北經登字第1005119082號 統一編號:26553548

 總社址:23564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485三樓

 電話:(022242-5480 傳真:(022242-0904

 中華郵政劃撥第一二五四二四一三號詹招琳帳戶

 電子信箱E-mails8479.s9667@msa.hinet.net

 

 

 

                     

                     

                     

                     採用公益新聞通訊稿件

                     請冠【公益社】社名

                     

                     

                     

100年全民國防有獎徵答活動7日起開始一個月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100年「全民國防網路有獎徵答」活動,從97起至107止,請全國民眾一起上各部會及各縣(市)政府網站,點選「全民國防有獎徵答」圖示參加作答,獎品豐富,包括計有55吋液晶顯示器(含視訊盒)、電動跑步機、高倍望遠高畫質彩色數位攝影機、平把小徑腳踏車、1000萬畫素彩色數位相機、4.7吋多媒體全彩電子書、統一便利商店1000元禮券、搖頭娃娃形象公仔、統一便利商店300元禮券等91000份大獎,活動請參閱各部、會及縣(市)政府相關網站。

100年全民國防網際網路有獎徵答活動參加辦法如下:

參加辦法:

參加者進入主、協辦單位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活動網站,點選「全民國防有獎徵答」圖示(Banner),依照電腦動畫遊戲方式指引作答,電腦將隨機篩選問題,答對者可進行下一題,答錯者,電腦將給予提示,全數答對者,得在網站上留下個人基本資料與聯繫方式,參加抽獎活動。

活動協辦網站:

(一)國防部 www.mnd.gov.tw

(二)教育部 www.edu.tw

(三)內政部 www.moi.gov.tw

(四)經濟部 www.moea.gov.tw

(五)財政部 www.mof.gov.tw

(六)交通部 www.motc.gov.tw

(七)行政院衛生署 www.doh.gov.tw

(八)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www.nsc.gov.tw

(九)行政院新聞局 info.gio.gov.tw

(十)資策會 www.iii.org.tw

(十一)中華電信 www.hinet.net

(十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網站。

獎項:計有55吋液晶顯示器(含視訊盒)等91000份。

(一)頭獎:1名,得「55吋液晶顯示器附視訊盒」乙台。

(二)貳獎:3名,各得「電動跑步機」乙台。

(三)參獎:5名,各得「高倍望遠高畫質彩色數位攝影機」乙台。

(四)肆獎:6名,各得「平把小徑腳踏車」乙台。

(五)伍獎:15名,各得「1000萬畫素彩色數位相機」乙台。

(六)陸獎:20名,各得「4.7吋多媒體全彩電子書」乙台。

(七)柒獎:200名,各得「統一便利商店1000元禮券」。

(八)捌獎:250名,各得「搖頭娃娃形象公仔」乙組。

(九)玖獎:500名,各得「統一便利商店300元禮券」。

抽獎:

(一)日期:訂於10010月下旬於國防部記者會舉行抽獎活動。

(二)方式:採電腦隨機抽取方式抽獎(每位參加者以得獎一次為限),並廣邀媒體現場報導,以昭公信。

(三)得獎名單:電腦抽獎現場立即公布,並於抽獎結束後在本活動相關單位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四)獎品領取時間、地點及方式:

1、時間:公開抽獎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逾期未領取者,視同放棄。

2、地點:國防部勤務部隊指揮部(臺北市貴陽街一段54號)。

3、方式:

1)得獎者,參獎以上(含)者,應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赴指定地點領取,肆獎以下者(含),由國防部承辦單位確認身分後,依個人參加活動時所留地址寄送,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身分不明無法寄達者,視同放棄。

2)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金額超過2萬元者,預繳10%之稅金,應於領獎同時,預繳稅金,國防部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

(二)主辦單位:國防部。

(三)協辦單位:教育部、內政部、經濟部、財政部、交通部、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國科會、行政院新聞局、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10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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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Zha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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