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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13 10:27:16| 人氣33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人與動物-答友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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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貓狗之類動物,
在佛教的法界分類中,屬於畜生界。
十法界上者四:佛、菩薩、聲聞(聽聞佛法便開悟)、緣覺(因機緣而覺悟出離者)。
中者三:天(天神)、人、阿修羅。
下者三:地獄、餓鬼、畜生。
畜生又分胎、卵、溼、化。胎生如虎豬狗,卵生如雞鳥禽,濕生如魚蝦,化生如昆蟲。
生靈依照業力而在六道輪迴(中三界與下三界)中流轉。
除非如佛、菩薩、阿羅漢一般涅槃出離,
否則將一直在這其中輪迴,在每一段生命裡,隨業力不斷變化身分。

這樣看起來人與動物似乎有著高下的階級的意涵。
因此阮較贊同的解釋是:
十方法界真實意涵是指心的境界。
全知者為佛、慈悲者為菩薩、出離心者成羅漢(包含聲聞緣覺)。
享福者為天、可造惡可行善者為人、善妒好戰者為阿修羅。
癡迷者為畜生、貪念者為餓鬼、瞋恨心為地獄。
因此動物牲畜禽獸只是象徵。
例如輪迴圖像中貪以豬為象徵、瞋以蛇為象徵、痴以狗為象徵。
此處動物與人的區別,在於心的悟性而已。有不同的想法,但並非以高低好壞差別。

一般人往往將業力和懲罰聯想在一起,但這兩者其實是不同的。
最大的差別是:懲罰有外在的審判者(或執行者)與受刑者。
而業,以己身心造作而受。並非依靠外在力量而定,也沒有所謂的最後的審判。
因果是由業的作用所顯現,但因與果之間,存在許多變數。
故來信說[如果他以前犯的錯太多,他必須繼續去受罰,如果他的錯已經罰完了,就可以另外轉世了]
個人認為係對於業報有所誤解也。

至於[因為車禍或其他意外,留在原地不能走]之說,亦為訛傳謬誤。
如果一個靈魂的心念很強,的確可能逗留在死亡的原地。
也可能因為念念不忘其珍藏而成為守財鬼。
但那是其心念的作用,不是外力的因素。
心念變了,環境(包含時間、空間或心靈的環境)就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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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在德里鬧區行走的大象

台長: ri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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