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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01 04:52:32| 人氣9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林毅夫與刺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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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與刺蔣案
施威全

林毅夫被朝野立委罵『不忠、不孝、不義』,其實他很厚道,只要稍稍洩漏台灣某些立委訪中國的嘴臉,誰無恥,真偽立見。國防部說,林案需考慮軍方士氣,林毅夫其實很保留,他只要說說當年軍校和金門時的所見所聞,誰破壞士氣,元兇立現。

其實也無須林毅夫揭露啥內幕,那些罵他的立委,特別是地方政客,其從政軌跡,台灣民眾無不知曉。現在扛著愛台灣大纛,當年呢?說魚肉鄉民,不中亦不遠矣。台灣男性多有軍役經驗,軍方的黑暗與因循苟且是陳疾重傷,慟傷了多少青年愛國熱忱?一個林毅夫哪有那麼巨大本事造成如此創痛?他當年是打了軍隊一巴掌,連外傷都不上算,當然沒把國民黨打醒。

立委主張林可以人道入境,但社會不能把叛逃當英雄,不能因功成名就便可衣錦還鄉。林的功成名就來自於中國對他叛逃的嘉獎嗎?看看他著作等身的論文吧。叛逃?他不是在敵軍壓境下為苟活而降,而是冒死背叛。儘管不認同他的作為,卻不能不承認,這你我做不到,在道德上可敬。

刺蔣案的黃文雄難道不也是?這兩案極類似,都是在台應判死的重罪,都是政治案件,他們的精神勇氣和立院的行屍走肉是兩個世界。林案法律上如何處理,刺蔣案有前例。黃文雄『非法』入境台灣,不透露潛回的方式,只向法院主張: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任何人進入其本國的權利,不得任意剝奪。總統府講人道考量,根本錯誤:林毅夫來台是權利事項,政府應完全保障,與人道無關。可憐陸委會,只懂法條主義,在各法規命令中字距斟酌,找不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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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仁健
關於當年的林正義叛逃事件,這篇文章提到了一些,還請大家指正。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kuan0416/3/1281895894/20061231233444/#centerFlag
2008-01-02 16:49:2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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