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當我們決定要住在同一屋簷下時,我們也共同克服對舊愛的愧疚。當時,我們都沒有把握可以在一起多久,我們都不相信天長地久的神話。而且我們都是沒有肩膀的女子,我們都不是閃亮的發光體,我們都是對方在無情的海洋裡,無意間攀抓到的浮板。直覺的認為我找到「真愛」,我捨不得再度徹底放棄,就是對她「不捨」。
異性戀的戀情我經歷過幾回。雕像般的完美戀情,是不容俗世的殘酷真相破壞。長痛不如短痛的戀情,義無反顧地逃離。無知自私的戀情,等待只能換悔恨。不歸路犧牲的戀情,不如自由自在的獨身。這些都是我的選擇,因果裡是沒有怨天尤人的不甘心,年少的心靈只掛心父母親的擔憂。
八年的歲月,情侶間會犯的錯我們也不例外、三五天一爭吵持續至今、曾發生數次提出分手的絕境、各自演過傷心地出走的短暫流浪記、負氣地留下一人獨睡的冷戰不定期發生。畢竟我們之間甜蜜的情況,發生率遠遠高於以上的種種,不然相約二十七年後共葬的願望,這願望豈不成了某種折磨。
200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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