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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1 09:31:25| 人氣1,808|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701~利未記27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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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詩歌:最知心的朋友
http://www.goooooooood.com/ss/38715366.htm
圖片附註:攝於校園裡野地的花(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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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二十七章(完)

27: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7: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27:3 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27:4 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27:5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27:6 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27:7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27:8 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27:9 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
27:10 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

神看重人向祂所許下的每一句話,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一個小小的獻上,有些人會在某一種情境下冒失地許願,或許下不切實際的願,所以神叫我們先要慎思,否則要加上五分之一的代價,才能將許願獻上的各項贖回。這一章經文就是在解釋怎樣估定所獻各物的價值,也說明人若想把奉獻歸於神之物贖回,應當怎樣辦。我們知道神要以色列人獻上某些財物給祂,作為對祂的事奉之用,例如:初熟的莊稼,頭生的牲畜,頭生的兒子,收入的十分之一等等。在當時可能有許多人作超過這種規定的奉獻,將自己或家中其他成員、更多的牲畜、房屋或田地奉獻給神,但可能也有許多人在許了願之後不願屨行,在9-10節裡,神教導以色列人,向祂許願,即使在以後覺得比預計的為多,也必須信守諾言。(這條例適用於獻牲畜時;人卻可以被贖回,或付出銀子買回。)神把我們的應許看得很認真,衪所看重的當然不是那些當還的祭物,而是要我們小心自己口所出的話。實踐在神面前許下的承諾。

27:11 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27:12 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27:13 他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27:14 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27:15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
27:16 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
27:17 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
27:18 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
27:19 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歸他。
27:20 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
27:21 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27:22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27:23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
27:24 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27:25 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27:26 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27:27 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
27:28 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
27:29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
27: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27:31 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27:32 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
27:33 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若定要更換,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
27:34 這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聖經上有句話說:「你的產業在哪裡,你的心就在那裡。」有時候我們真的被世上的財物所控制了,以致於我們汲汲營營想要獲得更多,產業豐厚的本身並不是壞事,因為那也是神給的祝福。但是對基督徒而言,產業可以作為甘心祭獻上,正如現代人立遺囑,或者將出售產業所得的錢,捐給教會或是基督教機構一樣。利未記在這裡也提醒了我們,神規定獻祭以及十一奉獻的許多原則,都是要人既有內心的虔敬也有外表的行為。奉獻的時候,如果極其勉強,就表示有吝嗇的心。神要我們做的是樂意捐獻的人(哥林多後書9:7),以感激之心將財物獻給祂。29節說:「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這句話適用於按照神的禁令,不可存留的個人財物上,例如,從敬拜偶像之民那裡所擄來之財物,或偶像本身,這些都要毀滅,不可贖回。

台長: 無法沉默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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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蜻蜓民宿*榆爸比
今天看了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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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把所有的榮耀與財富歸給主!
2008-07-01 20:45:12
版主回應
是的,當將榮耀歸給主。
也為這對基督徒夫婦所做的獻上感謝。
我想基督徒的價值觀是正確的。
如果耶穌來住在人的心中,人卻沒有改變,
那麼這個信仰就不能稱為真實,
所傳的道也不是什麼福音或好消息了。
2008-07-02 00:13:3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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